都說高手過招“一寸長一寸強”,為什麼還有判官筆、峨眉刺這種奇門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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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長,一寸強,這是古人的經驗總結。

武器越長威力越大,當然,武器也不是越長越好。古人的馬槊、長矛動輒三、四米長,那隻能在戰場上用,比如騎馬衝鋒,或者結成戰陣,威力無窮。

但是,如果貼身肉搏還用三、四米長的武器,那是找死,因為根本施展不開。

那麼好漢們行走江湖用多長的武器最為合適呢?我們看《水滸傳》,裡面的英雄好漢最常用的武器是朴刀,其次是哨棒。這兩種武器不到一人高,可以說是步戰肉搏最合適的長度了。

《水滸傳》的作者施耐庵是元末明初的人,他雖然寫的是宋朝故事,但基本是按元末明初的情況來寫的。這說明在元末亂世,好漢們行走江湖用的主要是朴刀和哨棒。《水滸傳》裡從沒出現峨眉刺、判官筆一類的奇門兵器,因為這些短小的武器跟朴刀這樣的長武器比根本不實用。

那麼為什麼會產生峨眉刺、判官筆這樣短小的奇門兵器呢?道理其實很簡單:在太平盛世,特別是清朝,官府根本不準百姓攜帶刀、劍這樣的長武器,所以江湖人士沒辦法只能使用短武器,便於攜帶、隱藏,威力又比拳、掌大,這是一種無奈的選擇。

比如說我國著名的詠春拳,其實是配合匕首或八斬刀而施展的拳法,詠春拳空手打出來威力並不大,但如果配上八斬刀威力驚人。傳統的長拳也是配合匕首使用的功夫,電影《殺破狼》中吳京就用

演繹持匕首打長拳的兇狠。

當然持短武器遇到持朴刀這樣長武器的對手,基本只有死路一條。

另外在一些複雜的地形中,或者需要快速反應的時候,短武器也有優勢。比如電影《師父》中的巷戰,廖凡用八斬刀、子午鴛鴦鉞打敗了一眾使長武器的高手。那些人也是腦子不好,不想想在巷子裡用長武器能耍得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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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露居士


都說高手過招“一寸長一寸強″,為什麼還有判官筆,峨眉刺這種奇門兵器?


江湖有言,一寸長一寸強,但還有一句叫,一寸短一寸險。18般兵器,各有所長,也各有所短。

比如長槍,大刀長度都在一丈開外,三國時期張飛的兵器就叫做丈八蛇矛。這種長兵器使用起來,必須需要距離,要禦敵與槍身長度之外,只有這樣才能發揮它的威力。所以,古代馬上的戰將大部分都使用長兵器,這種幾米長的兵器也適合在馬上使用,因為具備揮舞招架的距離。長兵器使用者一般都需要良好的臂力,在戰場上,配合著坐騎的衝擊力衝鋒陷陣勢不可擋。即使在平地上揮舞,也夾帶著嗚嗚的兵刃風聲,給對手以很大的壓力,所以有一寸長,一寸強之說!


判官筆與峨眉刺屬於短兵器,便於近身格鬥使用。這種武器使用起來比較方便,可以隨身帶用。運用的時候必須欺進敵人的門戶,進入對方一尺之內與之搏鬥,在這個距離長兵器就失去了作用,在轉身騰挪之間,遠不如判官筆、峨眉刺靈活。所一寸短一寸險,就是這個道理。

長短兵器各有所長,不能說長了就好,也不能說短了就不行。要根據使用的範圍來確定適合不適合自己。如果行走江湖,那就是用判官筆峨眉剌,短劍,九節鞭之類隨身攜帶比較方便。如果上陣殺敵,那顯然要用大刀長矛,因為這種長兵器才適合排兵佈陣,大集團作戰!
我國曆史淵源流長,文治與武功行同樣燦爛。在古代社會上,三教九流,各種奇門兵器層出不窮,令人眼花繚亂。有一些到今天還有傳承,有一些已永遠消失在歲月長河中,實在可惜!(完)


夢裡青山1


咦,你既然知道“一寸長一寸強”這句話——

難道就不知道接下來還有一句話:“一寸短一寸險”——

我的理解是長兵器適合正面搏殺、馬上搏殺、攻擊、集團性搏殺,只要有力氣操控,肯定是越長越強,無論高手低手,在正面攻擊時,尤其當敵我搏殺技能大家都差不多水準,力量大家也在一個層次,兵器長一點,當然就佔點便宜。

冷兵器時代除了暗器,短兵器相對的更適合暗殺或者貼身搏殺,也適合防身,因為短兵器操控更便利、更靈活,操控的速度就更迅捷、凌厲。

比如你所提到的判官筆、峨眉刺,以及我上面提到的匕首,因為便於暗藏,攜帶這樣的兵器靠近敵人不易被發現,突然抽出、發起突然攻擊,其各方面的好處當然遠遠好於長兵器,試想喜歡提著丈八蛇矛的張飛去暗殺敵人,豈非太容易被人識破?所以短兵器非常危險。

所以我們看完《三國演義》後,對呂布、關羽、張飛以及趙子龍等猛將都有一種強大的感覺,這和他們主要兵器都是長傢伙有直接關係,他們幾個幾乎不用短兵器,最多腰間掛著一柄劍,他們都特別擅長馬上搏殺,關羽的過五關斬六將、呂布的戰三英、張飛的長坂坡一人當關萬夫莫開的氣勢,以及趙子龍的百萬軍中救阿斗,都顯示出他們的強大,這種強大與他們兵器有直接關係,所謂躍馬橫戈。

《三國演義》裡的搏殺,可謂正規軍的集團性搏殺,都是擺下戰場、兩軍對壘,鑼鼓喧天,一聲號令,大家一起衝鋒陷陣。但是,金庸、古龍等人寫的武俠小說裡的武林人之間的搏殺,一方面基本上都是單挑,或者乾脆就是偷襲,即暗殺,假如說關羽、張飛、呂布、趙子龍等人是長兵器方面的高手,那麼郭靖、洪七公、喬峰等武林人可謂短兵器方面的高手——最短的兵器是什麼兵器?是雙手雙拳,即沒有徒手沒有兵器,就是最短的兵器,“一寸短一寸險”,短到了沒有兵器,當然就是最危險的,青龍偃月刀、丈八蛇矛、方天畫戟都是長度要達到一丈以上的兵器,其實普通人或者說武功低手是無法操控如此長傢伙的,低手可能也使用大刀、蛇矛或者戟一類的兵器,但長度肯定沒有這麼長,所以高手的兵器也特別重,關羽的青龍偃月刀重八十二斤,相當於現在的三十六斤,十八公斤,拿著十八公斤的東西在馬上與敵人搏殺,按常理分析那肯定功力非凡,所以這些人可謂長兵器中的絕頂高手,而幾乎已經不使用兵器的喬峰、郭靖、洪七公等人則可謂短兵器裡的絕頂高手,在他們擅長的戰場裡,他們徒手可以搏殺任何一個敵人。

回到你的問題上,高手有各種各樣的高手,狙擊手擅長用槍遠程射殺目標,特種兵擅長偷襲、突擊敵人,關羽、呂布擅長長兵器,但術業有專攻,擅長長兵器的高手未必擅長短兵器,短兵器有短兵器的作用,搞偷襲、暗殺需要短兵器,所以古人在研發出青龍偃月刀、丈八蛇矛等長兵器的同時,為了滿足“特種兵”的搞暗殺、單挑敵人的需要,就又研發出了匕首、判官筆、峨眉刺等短兵器,絶頂高手甚至“研發”出了拳掌等“至短”兵器,所謂天人合一、人劍合一、無招即有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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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奇門兵器,不單單武俠小說有寫,在現實中確實也存在,大的有關公刀,大鍘刀,小的有判官筆,峨眉刺,拳刺,匕首等等!

雖然高手過招講究“一寸長,一寸強”!但是既然短兵器號稱奇門,肯定是有過人之處的!



比如峨眉刺,判官筆一類的兵器,最主要的功效,就是點穴,並且有的時候可以一擊斃命,比如之前由王寶強和甄子丹主演的電影《一個人的武林》。在這部劇中,王寶強飾演的封於修就憑藉一把美工刀,戰敗了由樊少皇飾演的兵器之王,這是典型的以短博長!

再比如現代軍隊配備的貼身武器,一般都是匕首,比如尼泊爾等等,都是以非常高的便攜性和高級別的強度韌度鋒利度為優先考慮的!

並且就拿古代來說,最最著名的一門功夫——空手白刃功夫!這門功夫非常厲害,赤手空拳就可以繳獲別人的武器,這門功夫有史記載,使用的最好的就是隋唐好漢尉遲敬德了!

所以說,雖然講“一寸長一寸強”,但是也講出奇制勝,以柔克剛,以短勝長!

謝謝大家!


深圳小哥帶你看深圳


不知道提問者有沒有看過詠春這部電影,裡面是楊紫瓊,甄子丹,徐少強主演的,如果你沒看過,我推薦你現在就去看,你就知道為什麼還有判官筆,峨眉刺這種兵器了。

高手過招,一寸長,一寸強,其實後面應該還有一句,一寸短,一寸險。兵器很長,適合在空曠的地方打架,優勢很明顯,兵器很短,在狹隘的空間裡,緊身的時候,作用更大。當時電影中的最後大戰,就是這樣的。

詠春對戰山寨老大飛天猩猩的時候,徐少強用的是長槍,楊紫瓊用的雙短劍,徐少強說,一寸長,一寸強。楊紫瓊說,一寸短,一寸險!是的,這麼多年的,至今最記得就是這兩句臺詞!!然後兩人從屋子外打到屋裡面,最後長槍發揮不出作用,太受限制,詠春用雙短劍打贏了。

在這裡,我要說一句比較汙的話,一杆槍怎麼能打得過兩片刀?還是投降吧。



小幸福的萌萌雷


簡單看了幾個回答,感覺沒說到點子上。很多人被影視劇誤導了,以為古人都是可以隨便帶武器,甚至把刀劍當裝飾品。其實在很多朝代,對民間的私人武器管制是很嚴格的。從古至今本質上是民間禁武的。有的朝代甚至苛刻到了‘十戶一刀’,就是10戶人家只能公用一把切菜刀。還有的靠起義奪天下的朝代,戰後往往都是‘刀槍入庫,馬放南山’,本質上就是收繳民間武器。如此一來你還敢帶劍大模大樣的出門?藏在家裡都算謀反殺頭。還比如弓箭這個大殺器,幾乎各朝各代幾乎都禁止民間使用。山高皇帝遠的偏僻的地方農民打獵用的弓箭往往是自制的黑貨,無論威力還是射程都遠低於軍隊的制式武器,即使如此被官府查到還會有說法的。和平年代常規的刀劍。也不是隨便什麼平民都有資格帶的。有點像現在的手槍配發,除了職業,也是有等級資格才能持槍的。古代也是一樣往往有功名在身,說白了是國家的人。所以像武俠影視劇裡什麼各大門派動不動來個華山論劍,爭個武林盟主,千八百人攜刀帶槍的來個大聚會,大群毆。是絕不可能出現的,官府早就大軍鎮壓來個團滅了。真出現那種情況,往往都是官府力量無力壓制民間武力的亂世。

這樣一來常規武器被禁止後,也就別闢蹊徑的出現了一些明文禁止之外的東西了,也就是奇門兵器。與其說這些武器有多厲害多好用,道不如說是打擦邊球不得已的產物。這些奇門武器大多比較短小,便於攜帶和隱藏,或外表不像是武器。比如西遊記沙和尚用的月牙鏟,是和尚外出防身和埋葬路邊遺骨用的鐵掀鐵鏟演化而來的。所以就普通人來說,手裡拿點鐵器,哪怕是把鑰匙,也比空手要強點不是!還有出其不意的效果,但要說它比一根扁擔或一根鐵棍厲害多少?有點誇大其詞了!

簡單就說這麼多吧!



閒話家裝


不懂武功,我想談談這句話的理解。

所謂一寸長一寸強,一寸短一寸險。指的是武器越長攻擊半徑越大,所以就顯得比較強勢。而一寸短一寸險,是指武器短的話,必須要貼到對方身邊才能刺殺成功,這就必須要冒險,一寸短一寸險指的就是武器短就必須冒險。

所以險就是冒險的險,並不是說就不如比較長的武器。

在各種格鬥中,有時候就必須要冒險。

比如暗殺,這時候就必須要貼到暗殺對象身邊,把武器隱蔽好,冒險 才能成功。

歷史上許多著名的短武器都是出現在暗殺中,例如《三國演義》曹操刺殺董卓用的就是七星寶刀;例如《史記》上荊軻刺秦王用的匕首雖然沒有記載名稱,但也是太子丹用重金從徐夫人手裡購買的,這把匕首能藏在地圖裡,就可知道這匕首有多精緻。另外還有專諸刺王僚用的也是大名鼎鼎的魚腸劍。

所以為什麼“一寸長一寸強”還有判官筆峨眉刺這種短小的奇門兵器?

就是為了近身搏鬥需要。

之所以打造成各種形狀,這是便於個人習慣使用,屬於個性化定製的範圍了。

而且這種短小的武器便於攜帶,拿在手裡,不招搖,低調奢華有品位。

雖然一寸短一寸險,但是許多格鬥高手運用起來,並不見得就比那些長的武器弱。


錦翼


一寸長,一寸強;一寸短,一寸險。

我們經常將這兩句話並列使用,但是這兩句話,其實說的並不是一個層面上的問題。

南宋軍事家華嶽在《翠微先生北征錄》一書中就講到:

“軍器三十有六,而弓為首;武藝一十有八,而弓為第一”

換句話說,但凡行軍打仗PK,越是能夠在遠距離殺傷對手的武器,就越受歡迎。在《水滸傳》裡,為什麼說林沖的武功沒那麼高強,就在於林沖是“槍棒教頭”,弓箭的技術是不行的。但行軍打仗,黑壓壓的一片人,任你武功高強,其實沒什麼卵用,雙拳難敵四手,兩軍打起來,先鬥武將,再鬥士兵的套路,其實是評書藝人為了講故事方便搞出來的事情。

所以戚家軍為什麼兇呢?其實最核心的就是戚繼光發明的”鴛鴦陣“:

(太長不看版)

鴛鴦陣陣形以11人為一隊,最前為隊長,此二人一執長牌、一執藤牌。長牌手執長盾牌遮擋倭寇的箭矢、長槍,藤牌手執輕便的藤盾並帶有標槍、腰刀,長牌手和藤牌手主要掩護後隊前進,藤牌手除了掩護還可與敵近戰。再二人為狼筅手執狼筅,狼筅是利用南方生長的毛竹,選其老而堅實者,將竹端斜削成尖狀,又留四周尖銳的枝枝丫,每支狼筅長3米左右,狼筅手利用狼筅前端的利刃刺殺敵人以掩護盾牌手的推進和後面長槍手的進擊。接著是四名手執長槍的長槍手,左右各二人,分別照應前面左右兩邊的盾牌手和狼筅手。

說白了,就是因為長牌、毛竹、這些東西,比日本人用的倭刀長,所以建立起的巨大優勢。當然,和戚家軍齊名的俞大猷也很兇悍,至少有一次他去少林寺,覺得少林武功簡直太傻X了,然後留下了一套棍法。沒錯,這是少林派武術的基礎。

所以對中國古代徵兵的標準來說,就是舉石頭——看一個人力氣怎麼樣;以及弓箭的使用效果如何。至於騎馬厲害的可以當騎兵,不會騎馬當步兵,你非要武功站地上和楊志PK,似乎也沒什麼意義。

那麼,一寸短,一寸險是怎麼來的呢?

有一個地理決定論的解釋是:

南方地形狹小,像《水滸傳》裡北方的梁山好漢那樣,掂起一把朴刀瞎砍的套路,其實行不通。所以南方的武功套路就更加偏向於細小。換句話說,如果北方的武術更在意力量的比拼,南方的武術就更在意技巧,這個時候,那些小的,方便”陰”別人的東西就上場了。

比如在《殺手之王》電影裡,反派手裡帶著的能發光的戒指,都可以作為和人鬥毆的“暗器”。

當然,除了地理決定論,在我看來可能更多的,是評書藝人在講故事的時候實在不適合說“張三拿刀砍李四”,“李四仗劍刺張三”這樣的橋段,畢竟說多了就膩歪了。而這些冷門的兵刃恰恰能豐富講故事的內容。這個觀點的展開在其他問答裡有,在此就不比多說了。


酒騎風


用一個成語就能概括:明爭暗鬥!

世界上每一種流傳下來的武器幾乎都是千百次實戰檢驗的產物。

任何一種武器都有它適用的環境,根據不同的作戰任務和攻擊目的來選取,如果用錯了後果不堪設想,這就和現代戰場上是一樣的:對方坦克集群大規模進攻,這時候你最需要的是反坦克炮和反坦克導彈,如果你選錯了武器,比如給你的士兵只配發一把突擊步槍,那你們就能在坦克履帶下當鬼了。

先說明爭,戰場上的正面對抗、宗族之間的打架鬥毆,這種情境下武器肯定是越長越好,即增加打擊範圍又避免和對手離得太近,還能壯聲勢,長矛大戟也就是這個作戰環境裡的必然選擇。在極其廣闊的作戰空間裡,很多時候長矛長槍都顯得短,這時候就得用作戰距離超遠的弓箭——既能避免接觸又能給對方帶來很難防禦的傷害。

在廣闊的作戰環境裡如果使用短小的武器,比如匕首、短刀、三稜刺,這幾乎和赤手空拳沒什麼區別。用這種武器在野戰環境下既不能進攻也不能防守,除了逃跑就只有被殺的厄運。

說完明爭再說暗鬥,在一些場景比如聚會、談判、宴會等等一些場面活動的情況下,並不能隨時攜帶顯眼的武器,這時候的保衛人員或者行刺者必備的武器就成了短兵器,短刀、短劍、峨嵋刺、判官筆甚至鐵筷子就成了最應手的武器。攜帶方便,偽裝隱蔽,貼近使用,一擊必殺,君不見刺王寮、刺秦王以及歷史上和現代各種各樣的刺殺事件麼,這種環境下要是扛著長槍大刀的話,估計還沒開始就已經被碎屍萬段了。

判官筆與峨嵋刺(網圖,侵刪)




冬眠要趁早


嘿嘿,一寸長一寸強?老夫那得看你能長到哪個份兒上去。大槍?長矛?方天畫戟?太可惜了,你註定長不了,中國古代不少時候民間是拿不了“軍火”的。



沒見強如武二郎,翻山越嶺過有老虎的景陽岡也只能提著個“齊眉哨棍”?



隋文帝制律:“收天下兵器,敢私造者,坐之!”煬帝又曰:“民間凡鐵叉、搭鉤、鑽刃之類,皆禁絕之!”



《唐律疏議》又曰:“私有禁兵器”,謂甲、弩、矛、槊、具裝等,依令私家不合有。若有矛、槊者,各徒一年半。”



元朝更慘:“槍若刀若弩私有十件者,處死;五件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件以上,七十七,徒二年;不堪使用,笞五十七。”



你看,多麼慘,這讓長兵怎麼玩?你讓老夫拿這麼大的傢伙造反啊?

但是我們是地主階級啊!作為封建統治金字塔的一環,當那些臭泥腿子拿著糞叉、鋤頭、木犁找上門來鬧佃、吃大戶怎麼辦?別的不說,和東村頭的王地主家搶水,還有西坡頭的張大戶家搶婚,沒點武力哪能行?



武力怎麼來?練唄!咋習武之人,哼哼哈嘿!看那少林羅漢堂的大師,各個膘肥體壯,鎮著良田幾萬畝,誰都不敢動彈。再說了,人家是官身…

好麼,江湖就是這麼危險,普通小地主也得有點武力威懾啊。朝廷不讓用兵器,棍子又沒糞叉鋤頭那麼給力,咱是良民又不能犯禁,那總得來點見血的傢伙鎮邪呀?



你看,我這判官筆如何?耍起來虎虎生風,扎哪兒哪是個漏兒,掄下去就是錘子,還能天天練,日日練,夜夜練…

什麼?朝廷盤問?我這是文具啊?讀書人的事兒…哪能叫兵器呢?



啥?還有峨嵋刺兒,快別提了!近來不太平,莊子上抓了大半年的飛賊,逮一個,就繳一個這玩意兒。你說那些飛賊腦袋也是靈光,盡扮作尼姑道士郎中,到了晚上就兩眼放光,手裡揣著這峨嵋刺四處溜門撬鎖。

沒法子,管不住啊,幾寸厚的木閂吧啦一下撥開了,三斤重的銅鎖咔咔咔的就給戳壞。糯米加蛋清包的青磚牆啊,捅幾下就給挖開了,可憐老夫白花花的銀子啊!



說時遲那時快,老夫的護院拿著判官筆追上去準備給丫一榔頭的,哪知那賊倒精怪,揮手之間就在那護院腰子上紮了倆眼,然後釘著牆壁蹭蹭的就翻跑了,要不是那邊廂是個茅坑,興許今晚就走了賊人,啊呀呀!



這峨嵋刺,端的是個好物件…

不提了,都收好,老夫勞累了一夜,得去看看新買來的翠荷有沒有嚇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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