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後的人不在其位就不應該享受級別和職稱上的工資待遇,你認為可行嗎?

喻毛yumao


但我們不能忽視的一種現象是:老幹部離休,在錢方面的確沒得說的。一個月一萬多。住院全報。老幹部本人是用不上的。人老了到底需要什麼?兒女有錢的,不在乎這錢,也就失去了養老的機會。沒有錢的呢?為這離休金鬧矛盾兄弟不和的佔多。

所以養老金不是養老,大多是養小。現在有一些老年人很牛就是因為腰裡有錢,又不捨得花,也不安於平淡,看不起年輕人。認為自己退休還有七八千,年輕人還找工難。公交地鐵用自己的時間暴力破壞長幼次序。加上現在一些年輕人好逸惡勞,發生的一些隔代亂倫事件時有發生。

錢是用來養老的,多了就會惹事。

另一方面,還有很多沒有退休金的老人,老無所養,病無所醫。人臨了臨了還有三六九等無可厚非,差別太大了就是社會問題了。

我們交的養老金中有一大部分是社會統籌的。但差別最高達十幾倍 還不算沒有養老的農民。


原田農夫


幹部和有職稱的工作人員,在職的時候,己經享受了相對職位和職稱崗位補貼。退休後都是退休人員,就應平等或基本平等,不能還享受職位補貼這個不符合情理的特殊待遇。現在退休工資差距太大,企業退休有的一個月不到200元,而高官和事業單位退休的每月1萬多,造成貧富差距,也是造成社會矛盾和對社會不滿情緒根源。

退休工資按工令計算是比較公平,也是解決這個社會矛盾們比較好的方法。

堅決要退休人員工資待遇平等!


崢嶸23779


這個問題很可笑,可笑之處,把大鍋飯的言論又擺在檯面上了。無論是資本主義,還是社會主義,目前的分配原則都是“按勞分配原則”。根據個人的貢獻大小來分配社會資源。你讓一個省長,科學家,退休後和村長,普通工人拿一樣的工資,你覺得合適嗎?他們在職時所交的養老金也是不同的,為啥退休後,要求工資一樣?這個問題真的很可笑,很滑稽。


關外春曉28144651


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之前,機關退休人員的退休工資是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這也就出現了一種情況,在臨退休前,通過提拔職務或者晉升職稱提升工資,來增加退休後的待遇。


2014年10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之後養老金主要和工齡以及退休前每個月的實際繳費情況有關,而臨時提拔只能影響提拔後那一段時間的繳費工資,因此對養老金的影響微乎其微。

所以說,其實現在退休後已經算是不享受級別和職稱上的工資待遇。但是,級別高和職稱高的人,因為平時的繳費基數更高,在相同工齡的情況下,養老金肯定也更高,這也是合理的。如果退休後大家的養老金都是平均分配,那會造成更大的不公平。

而退休後,更應該提倡的是人和人之間的平等,不論退休前職務如何,退休後都是普通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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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雷電


退休後應該享受級別和職稱對應的工資待遇嗎?行政、事業人員退休,按其在崗期間的職務級別、職稱級別,核定計算退休的工資待遇和福利補貼等。比如退休時是科級幹部,就按科級幹部退休享受工資待遇;退休時是副高級職稱,也是按副高職稱享受工資待遇。退休後享受職務級別和職稱級別工資,並不影響在崗人員領導職數、職稱限額,只是對退休人員工作一輩子的一種肯定和確認,為什麼不能享受級別和職稱對應的工資待遇?

退休時不能享受退休前的職務級別工資待遇的,是在崗時享受職級並行待遇的參公人員和公務員。職級並行是對縣級以下公務員和參公人員長期得不到提拔任用的人員,享受的高一級級別工資待遇的政策,只有在崗時才能享受,退休後按原級別發放工資待遇。新《公務員法》修正草案規定,所有的公務員和參公人員,都可以享受職級並行。

不管是在崗期間,還是退休,個人的努力都要得到相應的回報,不然所有的政策一刀切,提前進入大同社會,在國民素質還沒有充分發展的時候,對積極向上的品質是一種否定。在崗的時候,通過自己的努力,提升到更高的職務,評定了更高的職稱,在崗和退休的時候就應該享受對應的待遇,這是天經地義的。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就是要求人們奮發向上,每個人的進步,累積起來就是社會的進步和發展,是惠及所有人的,應該鼓勵和支持,而不是眼紅,自己得不到的,希望別人也沒辦法獲得。


真寧腔調


說的太好了,退休了就是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和企業退休工人一樣,所以應該拿一樣的退休金


情感一郎


在職時你已經拿了你該拿的職務工資了,退休了就不該拿了。


杏仁168268057


應該是這樣的。已經不工作了。幹嘛還享受那麼多待遇?


日月海99012096


完全應該!不在其位 不謀其政,就不應該拿著高薪、享受高醫療等待遇。


看萬山紅遍31071383


有句老話說得好:不在其位,不謀其政。那意思說得很明白,在哪一級的位置上,你就應負哪個級別上的責任,那,自然就應該享受那個級別上的待迀了,這,是毋庸置疑的。現在,問題說的是很清楚的,是退休後還應該不應該享受以前的待迂,我個人認為,除國家規定的政府公務員以外(按國家規定足什麼級別就享受什麼級別的待迂),就企業範圍來講,以前的所謂處長丶科長高級工程師等,在任職期間,單位已按相應的職務、職稱,發放了相應的補貼,退休後,也在一定程度上享受了單位的補助,因而,在國家層面上統一增加養老金這個問題上,就應該完全遵循國家發放標準了。因為,你已不在其位,沒有再比同年參加工作的人付出的再多了,所以,就應該按退休規定增加相應的退休金了,這,才是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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