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多首歌曲被要求下架,又是版權保護的鍋?


6000多首歌曲被要求下架,又是版權保護的鍋?


喜歡去KTV唱歌的你,有沒有發現最近部分KTV的點歌系統中,一些以往耳熟能詳經常被唱的歌忽然不見了?

近日,號稱“我國唯一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以下簡稱“中國音集協”)發出公告,要求KTV終端生產管理商和卡拉OK經營者在今年10月31日前,刪除或者不向消費者提供6000多部音樂電視作品。

這份公告是上月月末,中國音集協在其官方網站發出的「關於停止使用部分涉訴歌曲的公告」:


6000多首歌曲被要求下架,又是版權保護的鍋?


根據公告附件,不少耳熟能詳歌手和歌曲在列。譬如大家熟悉的英皇娛樂旗下歌手如陳奕迅、twins、容煮鵝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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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還有各大熱播音樂節目節目組擁有版權的作品,如蒙面歌王,中國新歌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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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對於很多人來說,可能感覺並沒有那麼強烈,加上週邊環境的原因,大家潛意識裡,知識不用付費。ktv的歌沒有版權,這真的是一件細思極恐的事情。免費拿著創作人的歌曲,來行自己的商業行為。這樣真的好麼?


音樂著作權是指音樂作品的創作者對其創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音樂作品的表演權、複製權、廣播權、網絡傳輸權等財產權利和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精神權利。


也許大家已經覺察到很多音樂無法從自己以前習慣使用的音樂軟件app上搜到了,QQ音樂、網易雲音樂等。

聽周杰倫需要下載個QQ音樂,聽五月天的原版需要再安裝個蝦米音樂。宋柯稱之為“雙APP”時代,也許兩個APP還不夠用。

86版《西遊記》的作曲人這30年來,音樂作品被反覆使用,但報酬少得可憐,最多幾千,最少的只有2.7元。薛之謙也吐槽按照全網《演員》的播放量,版權收入應該也有一個億,然而最終只有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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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版權問題和侵權問題已是“老生常談”,“拿來主義”更已變成一種普遍的形象,但仍有很多優秀的音樂創作人在很多場合都不遺餘力地推廣原創音樂版權保護意識。

筆者認為,尊重版權、保護著作權是一項任重而道遠的事業。如何營造一個秩序井然的市場,淨化版權環境;如何在保護著作權人的同時劃定合理使用的邊界,守護版權的同時激發市場活力,將是未來我們必須面對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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