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县三级政府将建立风险储备金,用于补充社会保险基金

建立周转金增长激励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开展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各级政府承担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弥补基金缺口、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基金安全的主体责任……

为建立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业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上解下拨机制,进一步改革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逐步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近日,河北省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省按照不低于实际上解数额增加统筹基金补助

省、市、县三级政府要建立风险储备金,专项用于补充社会保险基金。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在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下开设社会保险基金风险储备金子账户,积极拓宽筹资渠道,从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相关收入中筹集风险储备资金,开展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自2019年起,各级财政列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年初预算的财政补助,应全额划入本级风险储备金,按季上解到省,省按照不低于实际上解数额增加统筹基金补助。对各地超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补助,拨入本级风险储备金的,省按一定比例再增加统筹基金补助。

基金安全运行等情况列入养老保险绩效考核

各级政府承担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弥补基金缺口、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基金安全的主体责任。省将基金安全运行、扩面征缴质量、基金预决算编制执行和重点工作落实等情况列入养老保险绩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制定实施。

同时将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确保养老金发放等指标列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县域经济发展增比进位考核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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