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群眾反映問題朔州市邊督邊改情況

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群眾反映問題朔州市邊督邊改情況(第九批)

受理編號:X140000201811150022

行政區域:朔州市市轄區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山西省朔州市市民對X14000020181108010的處理結果不滿意,認為沒有解決朔州市環保局自收自支單位員工的工資、醫保、公積金等保障問題。希望中央環保督導組能夠協調督促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形成一個行之有效解決實際問題的方案。

汙染類型:其他汙染。

調查核實情況:朔州市環保局自收自支單位人員的工資、醫保、公積金等,截至到11月9日18時,市環保局已按現有自收自支人員工資及其他福利各項待遇的規定全部落實,不存在欠的現象。

舉報人反映的主要是想改變市環保局應急中心、環科所等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性質,納入財政預算。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2018年7月26日,市政府已收到市環保局關於此問題的正式請示。要改變市環保局應急中心、環科所等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性質,只能等待機構改革、垂改中統籌考慮。

問責情況:無

受理編號:X140000201811150010

 

行政區域:朔州市朔城區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小平易鄉耿莊村元元路有一煤廠(負責人:武三)汙染環境。

汙染類型: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2018年11月16日經朔城區環保局、煤炭局、國土局、小平易鄉黨委人民政府現場調查:

朔城區小平易鄉耿莊村民武勇山(武三)從2015年開始其在耿莊村元元路東側居住的院子內從事儲售煤經營活動,院子面積約300m2,場地未硬化。2017年5月份,朔城區人民政府責成朔城區小平易鄉政府牽頭,公安、煤炭、國土、工商、環保等相關部門配合,對該煤場已經取締。此次現場調查時,經詢問當事人武勇山和走訪周圍村民,2017年5月該煤場被取締後,武勇山的院內一直未從事過煤炭儲售經營活動,院內有2噸多取締後遺留的煤矸石,有2噸左右生活用煤。

是否屬實:不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2018年11月17日,武勇山當場將院內煤矸石清理完畢,並用黃土覆蓋、灑水抑塵。

問責情況:無

受理編號:D140000201811140053

行政區域:朔州市山陰縣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山西省朔州市山陰縣馬營鄉南河村村北4公里左右,華夏煤業礦山開發,南河村土地塌陷,村民房屋內進入毒氣導致有村民死亡;道路有裂痕,影響出行。

汙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該問題與2018年11月14日第八批群眾反映問題(D140000201811140035)有部分重複,已進行了調查處理。

11月15日,山陰縣政府組織縣國土局、環保局、馬營鄉等部門深入南河村現場調查核實。關於舉報內容反映土地塌陷區域在山陰縣華夏煤業有限公司井田範圍內,是山陰縣華夏煤業有限公司以及歷史上小煤窯開採造成沉陷。經核查丈量,自2013年以來造成土地塌陷面積約2630畝,其中615畝按照山陰縣人民政府山政辦發[2008]64號《關於印發山陰縣煤礦採空塌陷區土地治理補償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已進行了補償。〔補償標準:以前三年平均年產量為基數計算純收入(經2008年5月7日聽證會綜合意見評定,平均每畝收入為170元),按重災、次災、輕災分別需 8年、4年、2年的地力恢復期為補償年限,由致害煤礦撥付鄉鎮政府一次性補償到受災者手中〕。剩餘2015畝塌陷面積補償,將納入沉陷區移民搬遷補償範疇,待村民搬遷後一併解決。

由於採煤沉陷,山陰縣馬營鄉南河村已不適宜群眾居住,2015年該村被山西省發改委列入採煤沉陷區移民搬遷項目(晉政發[2015]72號)。該村共有353戶1111人需要搬遷。目前,已有240戶782人分到了安置房,51戶178人採取貨幣化補償;剩餘62戶151人因評估資產少,本人又不出樓房差價,需進一步協調解決,2018年11月底可完成搬遷安置。

2018年11月16日,山陰縣政府再次組織山陰縣國土局、環保局、馬營鄉等部門深入南河村現場調查核實:

1、關於舉報村民房屋內進入毒氣導致有村民死亡的問題,經調查瞭解,自華夏煤業有限公司整合前小煤窯開採時,地下就存在有毒有害氣體溢出現象。2013年以來,針對有毒有害氣體溢出問題,縣、鄉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認真加以解決:一是加強日常監測。2013年5月,縣安監部門對全村常住戶房屋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進行全面監測,對發現的24戶濃度超標住戶,責令其迅速撤離,每戶給予300元/月的租房補貼,臨時安置。給其他住戶均購置了監測儀進行24小時監測。華夏煤業有限公司也派出煤礦安監人員也不定期地對村民居住房屋內的有毒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確保了村民居住安全。經詢問村“兩委”幹部張弼(南河村會計、臨時主持村黨支部工作)、任發(南河村委會主任)、李體(南河村委會副主任)瞭解到,近五年來,死亡的村民都屬於正常年老、疾病、體弱死亡,沒有村民因住房內溢出有毒氣體中毒死亡。通過了解近五年死者家屬常忠、王佔有、陳喜,均稱沒有因毒氣致親人死亡的現象。

2、關於舉報道路有裂痕,影響出行的問題。經現場調查人員核查並向村幹部瞭解,南河村進村道路無裂縫,不影響出行。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1、山陰縣委、縣政府責成山陰縣馬營鄉黨委、政府2018年11月底前嚴格落實《山陰縣馬營鄉採煤沉陷區治理搬遷方案》(馬政發[2018]28號),完成搬遷任務,並嚴格按照《關於印發山陰縣煤礦採空塌陷區土地治理補償暫行辦法的通知》(縣政府[2008]64號),在村民搬遷後,把土地塌陷補償發放到位。

2、山陰縣委、縣政府責成縣安監局、華夏煤業有限公司繼續加強對暫時未搬遷戶住房內的有毒有害氣體日常監測,一經發現濃度超標,立即撤出,進行臨時安置,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

3、山陰縣委、縣政府責成馬營鄉黨委、政府、南河村黨支部和村委會加強進村道路管護,在全部完成搬遷前一旦發現裂縫影響出行,要及時上報道路管理部門進行修復。

問責情況:無。

朔州市配合保障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協調聯絡領導小組整改督辦組

2018年11月19日

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群眾反映問題朔州市邊督邊改情況



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群眾反映問題朔州市邊督邊改情況(第十批)


受理編號:X140000201811160014

行政區域:朔州市山陰縣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山西省朔州市山陰縣柳溝石料廠露天瘋狂盜採石頭,違規炸山毀林,破壞生態環境。沙石灰吞噬了大面積的退耕還林農田,噪聲影響村民的正常生活。

汙染類型:大氣,生態,噪音,土壤。

調查核實情況:山陰縣柳溝石料廠位於山陰縣下喇叭鄉柳溝村東北,法定代表人:任崇明。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406210634424634,排汙許可證編號:14062110110030-0621。現處於停產狀態。

1、經山陰縣國土資源局調查,山陰縣柳溝石料廠在2013年通過公開出讓的形式,取得采礦權,礦區面積0.9369平方公里,開採礦種是石灰岩,開採方式露天開採,採礦許可證號碼:C1406002010077130071670,有效期截止2028年10月14日。2016年礦產衛片發現在該廠礦界東部存在越界開採,東西寬6.5米,南北長11米,非法開採石料568噸。山陰縣國土資源局於2017年5月15日對山陰縣柳溝石料廠的越界開採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2017年5月27日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山國土資(玉)罰字[2017]4號)。山陰縣國土資源局責令山陰縣柳溝石料廠停止越界開採,對已越界開採範圍進行恢復治理;並沒收違法所得11360元並按違法所得的30%處以罰款3408元。該廠於2017年5月27日停止了越界開採,繳納了罰款,退回了本礦界,對越界開採部位進行了回填覆土並進行種草綠化,現已完成恢復治理任務。2018年11月17日,山陰縣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現場調查,該廠處於停產狀態,再沒有越界採礦行為。

2、經山陰縣林業局對照林地影像斑圖現場查看,未發現山陰縣柳溝石料廠炸山毀林,也沒有佔用退耕還林地的問題,方圓1公里多範圍內沒有退耕還林地。經山陰縣下喇叭鄉調查,該廠採礦區未佔用該村耕地,生產加工的噪音不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經山陰縣環保局調查,該廠距西南方向的下喇叭鄉柳溝村直線距離3.4km;距東南方向的下喇叭鄉吳兒城村直線距離3.4km;距東北方向的岱嶽鄉上沙河村直線距離3.8km,距離較遠。由於目前企業處於停產狀態,噪聲監測工作無法開展。柳溝石料廠周邊均為荒山荒溝,現場查看不存在粉塵汙染退耕還林地的問題。

是否屬實:不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山陰縣國土資源、環保、林業部門加強日常監管,各鄉(鎮)進一步發揮網格化環境監管作用,嚴防國土資源破壞、生態環境汙染問題。

問責情況:無

受理編號:D140000201811160019

行政區域:朔州市市轄區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山西省朔州市開發區實驗中學後面小區住戶反映:開發區實驗中學正門對面有兩家殯儀館,經常音響喇叭噪聲擾民(凌晨4點多-晚上12點),影響居民休息。

汙染類型:噪音。

調查核實情況:經調查,該場所位於開發區實驗中學東南的建設北路右側,有外掛“譚二”、“左北”兩塊殯儀館的牌子,實為譚振旺和左北兩人共同經營,內設兩個悼念廳,二層磚混+彩鋼結構,共計400平方米,屬自建房,有演藝公司營業執照,實際經營悼念、運屍、餐飲、住宿、殯葬用品一條龍服務等,運營約1年時間。該場所西南距開發區實驗中學教學樓大約100米,距開發區翰林苑小區約100米,其產生噪音對翰林苑小區居民生活和實驗中學教學存在嚴重影響。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11月20日市民政局向該場所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朔民罰告字〔2018〕第07號),責令取締並恢復原狀。11月20日複查發現該場所已停止營業。

問責情況:無

受理編號:D140000201811160005

行政區域:朔州市朔城區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怡東路、怡西路,路面坑坑窪窪,兩邊堆滿了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揚塵汙染。

汙染類型:土壤,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2018年11月17日經朔城區政府組織有關鄉鎮、街道辦事處現場調查發現:該問題反映地點位於朔州市朔城區怡東、怡西路,屬於朔城區七里河沿線城市棚戶區改造安置及三路四橋徵收項目6個片區中的李家河片區和田家窯片區。行政管轄屬朔城區南城街道、北城街道、北旺莊辦事處、下團堡鄉,與第三批(D140000201811090011)號群眾反映問題相同。已處理辦結。2017年底三路四橋徵收項目的李家河片區和田家窯片區已全部拆遷,建築垃圾由中標單位忻州市繁峙縣鑫茂建築工程公司已完成了清運工作。清運李家河片區拆遷建築垃圾14.17萬立方米,清運田家窯片區拆遷建築垃圾12.14萬立方米,項目部和朔城區城建技術服務公司工作人員進行了驗收。群眾反映怡東、怡西路兩側的垃圾,經2018年11月10日朔城區南城街道、北城街道、北旺莊辦事處人員及項目部等工作人員實地查看並確認,是附近居民傾倒的房屋裝修建築垃圾和日常生活垃圾,佔地面積約2.5萬平方米。到2018年11月12日,朔城區南城街道、北城街道、北旺莊辦事處對李家河和田家窯這2個片區內傾倒的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已經徹底清理,清理垃圾2495方,對清理垃圾後的裸露地用綠網進行了覆蓋。

2018年11月19日再次現場複查發現:該處再沒有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裸露地覆蓋有綠網,拆遷徵收項目部對徵收項目內道路採取了定時灑水抑塵措施。2018年11月19日市住建局現場調查發現,蘭草苑門口周圍怡東、怡西路為市住建局2016年籌備建設的城市主幹路。計劃怡東路建設全長1425.256米、寬45米,怡西路建設全長1530.945米、寬36米。現為土路,偶有車輛經過產生揚塵。怡東、怡西路連接線建設工程已完成環評、可研、初設等前期手續,正在辦理土地審批等相關手續。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市住建局加快推進怡東、怡西路連接線工程的建設工作,預計2019年5月開工,2019年12月底可完工。

問責情況:無。

受理編號:D140000201811160022

行政區域:朔州市應縣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山西省朔州市應縣周莊村村東200米有一個養豬廠汙水直排,汙染地下水源,臭味難聞。

汙染類型:水,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應縣方元種豬養殖專業合作社位於義井鄉周莊村東500米處,現存欄母豬約500頭。豬場在畜牧獸醫局辦理了動物檢疫條件合格證(應動防合字第2018079號)。

2018年11月17日縣環保局、縣畜牧獸醫中心和義井鄉政府現場檢查時發現:該養殖合作社建有2個防滲糞便沉澱池,容積分別80m3和120m3。產生的糞便汙水流入沉澱池發酵,後用於苗圃灌溉,汙水不外排。周莊村周圍僅有這一家養殖合作社,距周莊村550米,符合《畜禽養殖業汙染防治技術規範》規定的衛生防護距離要求。調查發現該養殖合作社未嚮應縣環保局報備環境影響評價登記表。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針對應縣周莊村方元種豬養殖專業合作社的未報備環境影響評價登記表的違法行為,應縣環保局於2018年11月18日對其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應環函〔2018〕55號),責令其一個月內向應縣環保局報備環境影響評價登記表。同時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應環罰告字〔2018〕18號),擬處以2000元罰款。

問責情況:無

 朔州市配合保障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協調聯絡領導小組整改督辦組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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