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稱渣男中的極品 親兒子和老婆都能殺了騙保

陳瑞欽生於1950年,臺灣嘉義縣人。學歷為國中畢業,嘉義農專園藝科肄業,本為臺北空軍志願役士兵,而後取得軍官任官資格,最終擔任上尉,在軍中考評不佳,被迫退伍。退伍後至中油公司嘉義油庫,任職油罐車司機,後因公司缺員,毛遂自薦而當上油品調撥中心工程師,因工作能力不足,時常遭到責備而萌生退意,退休後又到嘉義縣新港鄉公所財政課擔任僱員,因嗜賭,欠下黑白道大筆債務,繼而萌生了從身邊人下手弄錢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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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欽於1974年與曾碧霞結婚,兩人育有一子二女,1985年元旦,趁曾女不慎在浴室滑倒腦震盪住院,將她從病床上拖下來,抓住頭髮將頭部在地上重擊數次致死。並且謊稱其為“由病床上跌倒”,顱內出血死亡,詐取保險金新臺幣235萬元。曾女死亡不過半年,陳瑞欽即與國小教師王淑嬰再婚,王淑嬰育有一名張姓兒子,亦改姓陳,由陳瑞欽收養。

1988年,陳瑞欽因賭債被催,又萌生殺人詐保的惡念。他為了詐領406萬元的理賠金,先假意管教15歲的養子,之後又狠狠的打耳光,導致養子跌倒,撞成輕傷,又趁養子住院,假意前往探視,趁機抓著養子的頭部,撞擊病房水泥牆,將之活活撞致腦水腫而死。又對外宣稱是跌傷不治。

1995年,陳瑞欽又面臨逼債,這次竟然將目標轉至自己15歲的親生兒子身上,陳取了重達一臺斤(600克)的佈景用雅石,突然重擊兒子後腦直到其腦漿迸裂死亡。陳即謊稱兒子車禍死亡,又詐領472萬元理賠金。

1996年,陳瑞欽得知第二任妻子王淑嬰身為嘉義縣立水上國小教師,有教師保險理賠金與房地產,於是又動起了心思。陳假意帶她出遊,兩人開車行至嘉義縣新港鄉,陳突然停車,從駕駛座底下掏出木棒,痛擊其頭部,將她活活打死。接著,陳瑞欽將遺體丟置嘉義市世賢路,並且駕車製造車禍假象。陳瑞欽殺完人後,竟然連花錢搭計程車都不願意,還設法聯絡中油公司的郭姓同事搭載回家。此案,陳不但取得王的保險理賠金1137萬元,還持續領取王死後的遺屬撫卹金。

王淑嬰時常到顏麗琴開設的服飾店購物,陳瑞欽因而認識顏麗琴,顏麗琴是一名寡婦,育有一對子女,王淑嬰去世後僅僅一個多月,陳瑞欽就常主動到她開的服飾店裡“糾纏”,展開猛烈追求,顏麗琴因而感動,在1997年間兩人結婚。但陳瑞欽惡性不改,隔年又因賭債,設法詐領保險理賠金。顏女16歲的兒子頭痛,陳先餵食顏女16歲的兒子安眠藥,假稱是“止痛藥”,趁兒子昏睡之際,將他以“倒栽蔥”式搬運下樓,沿途以其頭部撞擊樓梯地板、稜角處,又製造成“意外跌倒死亡”假象,申請保險理賠新臺幣1550萬元,但保險公司發現陳瑞欽有多名親屬都死於“頭部外傷”同一死因,只賠了25萬元,就停止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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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麗琴

由於顏女也認為兒子是被謀殺的,一直再調查證據,陳瑞欽還故佈疑陣,將顏女16歲兒子遺體的生殖器抓爛,在兒子的房間放了已打開的保險套,試圖讓顏女以為兒子是被情殺。顏女委屈於陳枕邊調查了一段時間,卻苦無真相,只好離去。離婚時顏女還遭到陳瑞欽恐嚇,交付了120萬元的“分手費”,不過,顏女也因此逃離被殺的命運。

2000年間,多家保險公司發現陳瑞欽的兩任妻子及三個兒子的死因都不單純,尤其是三個兒子都是“後枕頭部”被撞擊,併發腦水腫死亡,共領取近數千萬元的理賠金與撫卹金等,經由各公司派代表討論之後,一致不讓陳瑞欽繼續投保,還決定向警方檢舉。時任立法委員陳朝容也接獲保險公司陳情,陳朝容召開記者會,質疑陳瑞欽妻小死亡的實情與鉅額理賠金是否相關?陳朝容來到陳瑞欽家門口質問,陳瑞欽嚇得躲在餐桌底下不敢出來,次日居然還憤怒表示:“將對立委的不實指控,保留法律追訴權!”

2003年5月陳瑞欽與一名女保險業務員陳怡伶結識,立即成為男女朋友。陳瑞欽看見陳女頗有積蓄,要求向她借錢,或者抵押房屋供其花用。陳女答稱“考慮中”,兩人雖然只認識兩天,陳瑞欽還是打算直接將她殺害以劫財,他以公共電話邀陳女到嘉義市西區向榮街“五顯帝廟”見面,說要帶陳女去南投竹山玩,陳女於是搭陳瑞欽的黑色吉普車前往,陳瑞欽把“保肝丸”的膠囊打開,將藥粉丟棄,並把安眠藥粉塞入膠囊,要陳女服用,可以“養生”,陳女服用後即告昏迷,陳瑞欽即持尼龍繩捆綁陳女雙手,陳女驚醒,發現自己被捆綁,揮手欲打陳瑞欽,於是陳瑞欽毆打以控制陳女,繼而以雙手勒住陳女至陳女昏迷,陳瑞欽見到昏迷的陳女突然慾望高漲,企圖霸王硬上弓,但因性功能障礙,就以手指方式遂其慾望。

陳瑞欽完事後,隨即欲將陳女推下山崖,但唯恐陳女墜崖沒死而犯行敗露,於是陳瑞欽搜刮其身上勞力士金錶、翡翠項鍊、戒指、現金、信用卡、提款卡、手機等財物後,以石頭重擊陳女頭部,將她打死,進而將陳女遺體擲入山區。陳瑞欽還盜取了她的兩張空白支票,盜領她現金一百多萬元。陳瑞欽棄屍後,又若無其事地與其另一名蕭姓女友前往臺北,在途中將死者勞力士手錶致贈女友,也持死者提款卡意圖盜領,但因密碼錯誤未能得逞,另利用死者移動電話與外界聯繫,終告落網。

因此案陳瑞欽遭逮,才向警方供出殺害二任妻子與三個兒子。陳瑞欽兩名失蹤的女性友人,陳瑞欽宣稱不是自己所殺。後來因為被判死刑又改口願意幫助警方查詢二女下落,但警方不信,認為二女已被陳瑞欽殺死,陳瑞欽所言,不過是試圖拖延自己被槍斃的矯飾之辭。

2013年4月20日,由於陳瑞欽已將其三名男丁後嗣謀殺殆盡,槍決後無人收屍,就連死前同意器官捐贈,都沒有醫院同意收,法務部只好將其屍首送往殯儀館冰存。陳瑞欽的前妻顏麗琴以臺語表示:“無人收屍是應該的,政府把他拿去填海都沒關係,這個人早就該死了,沒必要放到現在,政府沒效,拖十年、拖太久了!這個人早該槍斃了,應得的報應!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又說:“死就死了,要放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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軼事

陳瑞欽被捕之後,向刑警表示欲提供400萬元行賄,希望刑警放他一馬,被斷然拒絕。陳瑞欽竟然還表示,“我在中寮還有一塊地,如果做手讓我逃離,可以提供400萬元,如果土地價值不夠,我可以向已離婚的第三任妻子顏麗琴勒贖。”

陳瑞欽也向警方說明,法醫很難區別被“敲擊腦部的謀殺”,或者“跌撞受傷的意外”,所以他只選擇這樣“保守”的謀殺方式。

陳瑞欽除了妻子或再婚妻子外,在外都有數名情婦,大多提供財物供其揮霍、簽賭。刑警認為這與他的“毅力”有關,他會與心儀的女子一直糾纏不清,直到女子同意交往。刑警表示陳瑞欽的“纏鬥性”很高,與女友交往有獨到之處。

陳瑞欽在看守所中,曾寄信向一名蘇姓刑警表示,自己知道黃馨儀與鄭翁秋香這兩位失蹤女子的下落,請借提他出去詢問。警方認為這兩名女子根本已遭他的毒手,他只是想要藉機逃獄。

陳瑞欽連續殺害大量親屬,卻在隨身的小筆記本記下他們的生辰、忌日、年歲,並且日夜研究,據查陳瑞欽也並未在該等人士死亡後依照生辰、忌日祭祀,刑警推測,陳瑞欽可能要從他們的生辰忌日中獲得號碼以便繼續賭彩,一名資深刑警憤而表示,陳瑞欽殺妻小領保險金,還想利用死人中獎,“這樣的垃圾,槍斃一萬次也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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