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匯金通電力設備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變更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青島匯金通電力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11月19日收到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持續督導保薦機構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邦證券”)《關於更換青島匯金通電力設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主板上市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的函》,原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趙沂蒙先生因個人原因從德邦證券離職,不再擔任公司有關保薦代表人的工作。德邦證券委派保薦代表人趙晶先生(簡歷見附件)自2018年11月19日起接替其持續督導工作,繼續履行持續督導職責,本次變更不會影響德邦證券對公司的持續督導工作。本次變更後,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為尹志勇先生和趙晶先生,持續督導期至2018年12月31日。

公司董事會對趙沂蒙先生在作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期間所作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特此公告。

青島匯金通電力設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趙晶先生簡歷

趙晶先生,保薦代表人,德邦證券投資銀行管理總部業務董事,管理學學士,6年投行業務經歷,曾參與洛陽軸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洛陽軸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青島匯金通電力設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項目等。趙晶先生在保薦業務執業過程中嚴格遵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執業記錄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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