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生物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回購股份的債權人通知公告

證券代碼:300294 證券簡稱:博雅生物 公告編號:2018-088

博雅生物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回購股份的債權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博雅生物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於 2018 年11月5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2018年11月21日召開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相關公告。

根據回購預案,公司擬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規允許的方式進行股份回購。本次回購的股份將主要用於後續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計劃,但不排除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及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情形或上述多種用途組合的情況。

公司本次回購總金額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含1億元),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含2億元)的額度內、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40元/股(含40元/股)的範圍內,若回購金額為2億元,回購價格為40元/股,預計可回購股份數量為5,000,000股,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的總股本為433,324,863股,回購股份約佔公司總股本的1.1539%。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若公司在回購期內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股票或現金紅利、股票拆細、縮股、配股或發行股本權證等事宜,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相應調整回購股份數量。

本次回購股份的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6個月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業務指引》等相關規定,本公司債權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內,可憑有效債權證明文件及憑證向本公司要求清償債務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應擔保。債權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報債權,不會因此影響其債權的有效性,相關債務(義務)將由本公司根據原債權文件的約定繼續履行。

債權人可採用信函或傳真等書面方式申報,具體方式如下:

1、申報時間

2018年11月22日—2019年1月5日,每個工作日的9:00-12:00和14:00-17:00。

2、申報地點及申報材料送達地點:江西省撫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惠泉路333號。

聯繫人:範一沁彭冬克

聯繫電話:0794-8264398

聯繫傳真:0794-8237323

3、債權申報所需材料:

公司債權人可持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合同、協議及其他憑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到公司申報債權。

債權人為法人的,需同時攜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委託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以外,還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

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委託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4、其他

(1)以郵寄方式申報的,申報日期以寄出郵戳日為準,請在信封註明“申報債權”字樣;

(2)以傳真方式申報的,申報日期以公司收到相應文件日為準,請註明“申報債權”字樣。

特此公告。

博雅生物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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