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籌劃涉及發行股份的重組 停牌不超10個交易日

挖貝網 11月21日消息,為貫徹落實中國證監會《關於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強化對停復牌的監管,穩定市場預期,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深交所起草了《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信息披露指引(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稱,公司籌劃涉及發行股份的重組,可以申請停牌,停牌時間不得超過10個交易日。公司應當在停牌期限屆滿前披露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重組預案,並申請復牌;未能按期披露重組預案的,應當終止本次重組並申請復牌。

公司不停牌籌劃涉及發行股份的重組的,應當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在重組預案或報告書披露前,不得披露所籌劃重組的相關信息。相關信息發生洩露的,應當及時申請停牌。

公司籌劃其他類型重組的,應當分階段披露相關情況,不得申請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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