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結婚,男女同住,違法嗎?

小石頭屁股


修改部分內容,筆者之前忽略了新婚姻法對於事實婚姻的解釋,即僅承認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實婚姻關係為合法婚姻關係,在該時間之後即使發生事實婚姻,也會按照非法同居對待。故此,如下對於事實婚姻可能構成重婚的情況,在年輕人群體中並不存在,或是依據時間判斷是否存在。

在此就該問題向各位道歉。


以下為原文:

先要解構三個關係,要不然問題沒法解決:

第一,非法不一定違法,違法一定是非法;

第二,法律規定的內容不僅是懲罰,在很多民事訴訟中,會對其中一方有利。所以,非法並不是不受懲罰;

第三,事實婚姻等同合法婚姻,受婚姻法保護,同時受婚姻法約束。


基於三點,我們來探討未婚男女同住是否違法的問題

在未結婚並男女同住的情況下,有兩種行為類型:一是非法同居(Unlawful cohabitation);二是事實婚姻(Factual marriage)。

各位要注意,非法同居不是說同居關係不合法,同居關係所涉及的利益關係,也會受到民事相關法律的約束。

其之所以叫非法,是因為行為本身並不符合婚姻法對於婚姻關係的處理,也就是說,非法同居關係並不屬於婚姻關係。

那麼,基於婚姻關係而存在的利害關係,並不在婚姻法的受理範圍之內。

同時,也可以說明非法同居並不違法。

另外一個方面是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是指男女在未進行婚姻註冊的情況下,構成了事實婚姻關係。

其中有幾個明確的點,一是以夫妻關係同居;二是基於民俗舉行了向全社會公開的夫妻關係的儀式,比如說婚禮;三是有一些無法登記的狀況,比如老夫妻都七八十歲了,也不折騰了,但也是婚姻關係。

而如果兩個人事實婚姻下未登記的同居,當其中一方仍舊存續另一段登記婚姻或事實婚姻的情況下,那麼屬於重婚。

這個觀念大家要清楚,非法同居之中兩者的關係是情侶,而事實婚姻關係中兩者的關係是夫妻,這是有本質區別的。

如果是同居關係中,一方已經另有事實婚姻的情況下,又怎麼算?

當然還是算非法同居關係,但是各位要注意,如果其中一方存續婚姻關係期間與另外一個人同居,那麼,這個人的配偶便可以通過訴訟單方面申請離婚。

而且,更重要的是,其配偶,即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那麼,在離婚配財產分割上,無過錯方會有很大的優勢。

這也是為什麼一開始說,法律並不完全是懲罰,法律所規定的內容,本質上是基於保護,而不是給予處罰。刑法也同樣如此,只不過刑法保護的全社會、全公民的安全。

不過,這種情況也很容易讓無過錯方變成有過錯方。

本來筆者想到這一代之後覺得挺無聊的,但後來發現竟然很多人支持這種觀點。即當婚內一人出軌了,另外一個人憑什麼要吃虧?

真不知道這種價值觀是怎麼構建的,不吃虧的途徑當然是合法爭取權益,難道惡意報復也算爭取權益不成?這樣做不僅傷害了自己獲得權益的機會,也會傷害自己。

一個人被背叛並不是大概率事件,但是,被人揹叛了之後何必又要懲罰自己?


綜上,婚姻關係其實並不複雜,同居關係僅在個人看來也沒什麼大不了。很多人反對未婚同居關係,當然他們也有自己的理由。但是,過度壓抑人性,並且為了一個並不構成對他人事實傷害的理由,這很不文明。


小言詹詹


從題目來看,你應該想問的是,在不結婚的狀態下,男女雙方同居是否違法?

對於這個問題,按照我們國家現行法律的規定,男女雙方在不結婚的時候同居,法律並不禁止,因為法律沒有明確禁止性的規定,所以根據法無禁止即為許可的原則,男女雙方不結婚同居是不違法的。

但是由於男女雙方沒有辦理正式的結婚手續,所以無論同居多少年以上,雙方永遠都不屬於法律上的夫妻關係,不受《婚姻法》的保護。所以對於這方面而言,男女雙方在同居的時候應當有明確的法律意識。

而且在同居期間所產生的財產原則來說應當各歸各的,但是如果有些財產屬於共同的,那麼也可以作為共同財產。 但是此時如果一方因為患病,另一方是沒有法定的撫養義務的。或者一方不幸去世的時候,另一方也沒有合法的繼承權,這都源於雙方並不是正式的夫妻關係,所以不能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去約束。另外,如果男女雙方同居很多年,但是最終還是沒有走在一起,不能辦理正式的結婚手續,一方也不能向另一方索要青春損失費,因為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當然如果另一方自願給付的除外。

所以男女雙方同居並不違法,但是也不受婚姻法的保護,有利也有弊,建議雙方在同居的時候一定要想清楚,各自所要達到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以免到時候給自己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可以關注本頭條號,私信律師諮詢!


任律師工作室


男女同住,一般不違法。

1、都單身沒結婚的情況,肯定不違法

男女如果都是沒有結婚的,都是年輕人,也都是沒有訂過婚的朋友,那麼同住在一起也沒有什麼問題的。一般這樣的有好多,好多小年輕,大學剛畢業,為了節約房租,男女合租一套兩室一廳,一人一間屋,也是可以理解的。

合租在一起的男生和女生,有的可以發展成男女朋友,成為戀人,最後就真的在一起的,有很多。但是也有好多就是普通朋友,分別又找了男女朋友,然後就是兩對男女分別各住自己的小屋,也是很正常的。


即使很多年輕男女朋友住在一起,也是為了有個互相照顧,也方便節約房租費用,兩個人在一起也有說話的,很多住在一起了,慢慢的也就是領證結婚了。當然了,也有很多男女朋友同住了一段時間,又分手了,這樣的話,有時候女生好像稍微吃虧一點。

2、男方或女方有結婚的,可能違法

如果男女同住,男女分別都有家庭,或者一方有家庭,這個都是違法了。都有家了,還要出來找刺激,找尋所謂的愛情,這樣的事也是社會上的醜惡現象,也是比較可恥的現象。

我們國家的婚姻法保護一夫一妻制度,不允許這樣的婚外情。既然結婚了,就要對於自己的另一半負責,就要對自己的另一半好。如果跑出去私會,甚至是鬼混,那肯定是違反婚姻法了。

3、如果男女都離婚的情況,不違法

雖然男女都結過婚,但是由於各種原因,都是離婚了。離過婚以後,男女雙方在一起了,這個不違法。男女都離婚了,在一起也肯定是為了結婚去的,只要是正常在一起,就是合法的。

綜上所述,男女同住,一般情況下不違法。如果男女雙方結婚了,或者是一方已經結婚,那就是違法了。如果雙方都是單身,那麼男女在一起,是不違法的。


睿思天下


除非雙方都是或其中一方已婚(這個應該屬於婚內出軌了吧?),那麼非婚姻狀態下的男女同居,不違背法律,法律也管不到男女情感生活上吧?

一、情侶同居

現在很多男女,獨自在外打拼,認識了對方,出於節省開支及抱團取暖需要,都會選擇同居。生活在同一屋簷下,共同料理日子,能在日常相處裡發現對方適不適合自己,能不能步入婚姻的殿堂、共同組建家庭。其實婚前同居也是一個不錯的方式的,可以大大減少了“談戀愛可以,住一起就吵架”這類狀況的發生,畢竟,離婚的成本比分手大多了。

都21世紀了,社會都很開放了,這個是雙方自願協商共同選擇的結果,他們在行使權利,也沒有危害到我們的權利,並沒有任何違法之說。

二、非情侶合租

出外漂泊,總會有合租或者借宿等原因,會跟非男朋友/女朋友的異性同住一屋的情況的。像旅行途中會有的青年旅社,有些床位也是男女混宿的。像我之前去旅行借住在朋友的出租屋裡,朋友的弟弟也在,正常交流,也不會相處不愉快呀。

像這類非同居的合租,只要不幹什麼違法犯罪的事情,也不會觸碰到法律的底線。

像韓劇《繼承者們》女主車恩尚因故借宿在男主金嘆家裡,男女同住,說不定剛好遇到了一段好姻緣呢!


我家cp肯定會結婚


只要不是婚外情,男女同住是個人自由,並不會存在什麼違法行為。

一, 無論是從輿論的角度還是法律的角度,婚前同居都合法

現代社會對於婚前同居是持開放態度的,也就是不反對不支持。因為現在的社會更懂得尊重個人選擇,也更加開放。而且就法律來說,婚前同居屬於個人自由,並不會觸犯任何一項法律,除非男女雙方都已婚。

另外,只要你們男女雙方是你情我願,不存在於強迫某一方,純粹只是感情到了,想要兩個人一起生活,就沒什麼問題。

二, 婚前同居是驗證兩個人適不適合走進婚姻的一個有效方式

在以前的社會里,大多數人多半通過相親認識,然後彼此只要是看對了眼,兩三個月後就結婚,婚後才開始進入磨合期。性格合適的會很快度過這個磨合期,然後倖幸福福過日子。而性格不合適的對彼此意見很大,但礙於面子又不能離婚,就吵吵鬧鬧一輩子,搞得整個婚姻烏煙瘴氣。

而現代社會里,有很多人很快相愛很快結婚,結果婚後一相處,還沒過三個月就過不下去了,然後就選擇離婚。這也是現在離婚率攀升之快的一個根本性原因。

但是,如果兩個人戀愛成熟,能夠同居一段時間,就會好很多。因為兩個人同居之後,能夠發現對方一些表面上無法展現的一部分,這部分可能是他身上最大的缺點。如果能夠接受這個缺點,然後成功渡過這個磨合期,那麼兩個人婚後也能夠和和睦睦,不容易離婚。但如果同居後,發現兩個人不合適,過不下去。在這個時候分手的話對兩個人來說都是一種及時止損的好事情,因為分手容易,離婚難。

最後,蜜蜜溫馨提示婚前同居的各位女生,同居並沒什麼問題,但是要保護好自己,做好避孕措施,以免對自己造成傷害。也提醒各位男生,如果沒有想負責的心,就自覺些,你好我好大家好。


蜜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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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結婚男女同居不違法但不合法,但如果雙方己婚而婚外同居屬於非法。

未婚同居雖不違法但不受法律保護,若遇到同居不負責任的渣男渣女,騙財騙色,末婚生育,墜胎被人拋棄什麼的只能是自作自受。

同居和婚姻有本質上的區別,不要認為同居是一種幸福體驗,但這種不受法律保護的同居往往就是不幸的開始,同居本身就是不負責任的態度,有一種相互利用的感覺,不受法律約束,所以彼此沒有義務也不必擔責,合不來不能患難與共很容易一拍兩散!如果有婚姻制約還可以去相互包容,為對方著想。

現時代觀念雖然開放,人還是要潔身自愛,不打算結婚就不要隨便同居,只能是害人害己,未婚同居帶來的後果特別是女性深受其害。




麗麗99616526


這要分情況。首先,您所說的同住是同居的意思。

在中國境內一般性同居不違法。某些國家婚前男女同住且發生性行為是違法的。

1、男女未婚,非有償性服務,不違法。

2、男女已婚,但不是婚姻關係,短暫同居不違反。

3、一方已婚,一方未婚,保持長期同住且發生性行為關係。且未婚方不知已婚方已經結婚,那麼未婚方不違反,已婚方涉嫌重婚罪。

4、一方已婚,一方未婚。且未婚方知道已婚方已經結婚保持同住且發生性行為,二人都違法 。

5、一方為軍人伴侶的,且二人不是夫妻,不管是否長期發生性關係,均為破壞軍婚罪。

6、以14週歲以下女孩同住且發生性行為,涉嫌強姦罪。

7、父親與女兒正常同住,不違法。

8、其他因環境限制男女同住但不涉及性行為,不違法。

9、同住期間,違背婦女意志發生性關係違法。


我是何東子


“男女授受不親”,說的是封建時代對男女交往的約束。

現在已經到了互聯網時代,一切都在日新月異,“男女同住”的概念,有書君認也有了廣義和狹義之分。

現在男女同工同酬同壓力,大城市的房租比較高,為了分攤生活成本,也為了安全,三個或三個以上彼此熟悉和信任的男女合租一套房。

就是廣義的同住,他們雖然進的是同一道門,但各有各的房,各有自己的床,他們是純粹的室友關係。

這種情況在大城市比較普遍,有書君的朋友就曾經和單位兩男一女三個同事一起混住在一個三室一廳的房子裡。

兩個男生同住主臥室,兩個女生各住一個側臥。

他們在一起住了將近三年,後來各自成家後,至今還是最好的朋友。

這樣的男女同住是抱團取暖,也是社會進步的表現,不僅沒有違法,現在的社會給予理解和支持。

狹義上的同住就是同居,有書君認為俠義上的同住是否違法,就要根據雙方的婚姻狀況而定。

第一,未婚男女同住不違法

未婚的男女青年到了法定的結婚年齡,男女同住不違法,但也應該慎重選擇。

未婚男女一旦確定戀愛關係住在一起的現象比較普遍,現在電影電視劇裡常常默認這種現象。

畢竟現在的年輕人大多數是獨生子女,自我意識比較強,他們認為同住可以更好地瞭解彼此,他們稱之謂試㛰。

試婚成功後再領結婚證,確實也提高了婚姻的生活質量。

這種男未婚女未嫁的同住現象,我們已屢見不鮮,雖然有些人看不慣,但對於單身男女之間的同居,我國法律沒有任何規定,這種同住不違法。

因為雙方沒有正式結婚,不存在正式的夫妻關係,當然也不會受到婚姻法的保護。

第二,只要一方已婚,男女同住就違法了

我國婚姻法堅持一夫一妻制度,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住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住生活,就會到社會的譴責,個人形象破壞,事業受挫。

演員文章、陳赫、超級丹“出軌門”後,事業上都遭遇了滑鐵盧。

娛樂圈“好男人”吳秀波近期曝出小三小***後,他的人設也崩塌了。

如果當初馬伊俐起訴文章,文章就是事實重婚,違反了婚姻法,涉嫌重婚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構成事實重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好在馬伊俐用“且行且珍惜”解決了,否則文章就是人財兩空。

新婚姻法規定,如果一方有配偶還在外面與其他異性同住,就是出軌行為。

這種行為,不僅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無過錯一方的配偶可以因此要求與其離婚。

離婚的時候,法律會給予無過錯方一定的經濟賠償。

總之,必須慎重對待男女同住關係,尤其是已經成家的男女人士,為了穩定的家庭生活,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為了和諧的社會環境,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有書君語: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別忘給有書君點個贊哦~關注有書君,私信回覆句子,有書君送你一句特別的話


有書共讀


題目不清不楚,但是應該是說未婚男女同住,這個不違法,屬於道德範疇。

當是人一方或雙方已婚,再同住的話,叫小三或姘居,還可能涉嫌重婚,也會有生命危險,對方配偶知道砍死你還是有可能的。

和未成年的男女同住,或者和現役軍人配偶同居,那就等著坐牢吧,好處是一日三餐都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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