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神探,“法醫學鼻祖”,卻死於對手的報復性謀殺

中國古代神探,“法醫學鼻祖”,卻死於對手的報復性謀殺

宋慈

宋慈(1186-1249),字惠父,漢族,出生於建陽(福建南平),南宋人。所著《洗冤集錄》 比意大利人佛圖納圖·菲得利寫成於公元1602年的同類著作要早350多年。

這本七萬餘字的專業書,被翻譯成日、法、英、荷、德、俄、美等九國文字,在全世界流傳。《洗冤集錄》 最早傳入歐洲的是根據清代版本翻譯的法文節譯本,刊於1780年巴黎的《中國歷史科學藝術》雜誌。也就是說,早在二百多年前,他的司法理論和實踐就影響到了歐洲。被世界譽為“法醫學始祖”也是當之無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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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集錄》

中國古代法醫勘查的歷史很早,到l宋朝就已經有“報檢、初檢、覆檢、免檢”等完整的程序規定了。在仔細研讀了前人一些斷案專著,如《內恕錄》、《折獄龜鑑》等書中的有關辦案記載,結合自己的實踐經驗,吸收了當地民間流傳的醫藥知識, 1247年,當時宋朝的提刑官宋慈,終於完成5卷本的《洗冤集錄》書稿, 從此,法醫學就成為了一門專業的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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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天大

《洗冤集錄》是怎樣的一部奇書?該書詳細敘述了從辨屍、屍變、兇殺、姦殺、自刎、繩縊、服毒、火燒、水溺種種辨別真假傷痕諸方面的知識,共涉及醫學內、外、婦、兒、傷、骨科,以及生理、病理、藥物、急救、解剖諸方面的學問,法醫學知識體系。

在這部法醫學專著的書裡,講述了很多種斷案手法。僅舉一例“蒸骨驗傷”檢驗方法:就是把一具屍骨洗淨,用細麻繩串好,按次序擺放到竹蓆之上。然後挖一個地窖,用木柴將地窖四壁燒紅後,潑入好酒兩升、酸醋五升。現代的法醫學專家認為這不是故弄玄虛,這個方法是有科學依據的,人活著的時候被打,血液滲入骨質,會有血存在。另外,“白酒溼地火燒顯人形”、“驗顱查溺”、“蒼蠅嗜血法”等斷案手段,有些今天仍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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蛛絲馬跡

宋慈認為,辦案時對疑罪者便抓起來,這是造成許多冤案的源頭。他堅持破案時要深入細緻地尋找有罪證據,在此基礎上如果還找不到證據確鑿的有罪證據,那就可以視為無罪。這一無罪認定的思想,千年之後的今天已經變成我們普遍的司法實踐。

對我國古代的司法實踐做出傑出貢獻的這麼一個時代巨人,堂堂的《宋史》中卻隻字未提。 清紀曉嵐修纂《四庫全書》摘要介紹《洗冤集錄》,在子部目中僅僅留下六個字:“宋慈始末未詳。”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這就是撰寫歷史的那些文人偏頗的世界觀在作祟,他們在修史時,描寫帝王將相時可謂是不遺餘力,但對一些專業技術人才,卻往往視而不見,認為那都是“奇淫技巧”,是不入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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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驗

在宋朝,將行政從下至上分為縣、州、路,其中“路”相當於省一級。宋慈所任的“提刑官”是宋代所特有的,是“提點刑獄公事”的簡稱。“提點”就是負責、主管的意思。他們的具體工作主要是負責對“路”之下的兩級行政區中的案件進行復審, 他的手上有一支部隊,主要職責是維護這一‘路’的治安,相當於現在的武警。

宋朝以前,歷朝的衙門就有“仵作”,或叫“行人”。“他們替檢驗官員充當幫手,抬屍體,塗藥酒,報傷痕,接觸的是常人避之不及的腐肉、血液、斑跡,一向被統治階級蔑為‘賤役’。所以被史書所忽略,也就不奇怪了。

劉克莊是宋慈的朋友,在《後村先生大全集》中,關於墓誌的章節中記述了宋慈的生平。假如劉克莊當年沒有留下這篇寶貴的墓誌文章,宋慈的生平事蹟,世人就無從而知,只能記下“宋慈”二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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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墓

關於這位神探的死因有兩個版本。一種說法是因為患有頭疼病,因病去世;另外一種說法是死於謀殺。第二種說法的可能性也很大。縱觀宋慈的一生,可謂是斷案無數。剛正不阿的性格肯定得罪過很多的人,受人毒害也是有可能的。

據說是在追查牽扯貪官的一起命案時,此官員感覺受到威脅,於是設計毒死了他。作案手法是在他做飯的大鍋上方天花板上,鑽了個洞,裡面放上毒藥,用蠟封住,炒菜的時候熱氣把蠟逼熔,藥粉落到鍋裡,所以,在吃了這些飯菜後,宋慈毒發身亡。

此事做得很巧妙,神不知鬼不覺,當時都以為他是得暴病身亡。但他的徒弟鄒子龍,小名被大家叫做“阿蟲”的,卻始終持懷疑態度,最後經過仔細勘,終於查清楚了師傅的死因。但還沒等他申訴上報,反被貪官們暗害,白白丟掉一條性命。就這樣,在冤案之上又增加了一起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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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世紀念

這種說法有其合理性,但同樣缺少史料確證。試想,宋慈本人在史書上都沒有記載,至於他的死因,更是可以忽略不計的微小事件了吧。

雖然死因撲朔迷離,宋慈老先生也離我們很遙遠了。但他的許多司法實踐仍然勉勵著我們今天的人,在伸張社會公平正義,懲惡揚善中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參考資料:《中國古代法醫學史》賈靜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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