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惹禍“出賣”五名酒司機 被交警罰款1000元記12分

晚報訊 昨日早上,同三高速交警在疏港高速靈珠山東收費站外執勤時接連查獲了五名“隔夜酒”酒司機,交警對幾名酒司機作出嚴厲處罰。

早上7時許,一輛魯B牌照的白色轎車在準備進入收費站時,一中隊民警將其攔下檢查,在與駕駛員韓某交談中,民警發現韓某口中含有酒味,且韓某一直嚼著口香糖掩蓋酒味。經酒精測試,韓某體內酒精含量為36mg/100ml,屬於酒後駕車。經瞭解,韓某前一天晚上下班後和朋友聚會,期間喝了兩三瓶啤酒。因週日休息打算駕車外出遊玩,剛到收費站,就被交警查獲。

就在民警對韓某開具處罰憑證的時候,另外兩名駕駛員郭某、萬某在排隊等待時,同樣因車內酒味濃重被民警查獲,經酒精測試,郭某體內酒精含量為61mg/100ml,萬某體內酒精含量為54mg/100ml,均屬於酒後駕車。兩名酒司機都稱在前一晚多喝了幾杯白酒,本以為經過一夜後不會影響駕車,誰知在經過八九個小時後還是被交警檢測出酒精成分。

一上午時間,民警共查獲5名“隔夜酒”司機。隨後,民警分別對5名酒司機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照6個月。(記者 湯臻 通訊員 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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