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國土資源局主要領導調整

11月25日下午,省廳在泰州市局召開全市系統幹部大會,宣佈廳黨組對泰州市局主要負責同志的任免決定。李興國同志任泰州市國土資源局黨委書記、局長;呂亞生同志不再擔任泰州市國土資源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省廳黨組書記、廳長李侃楨,泰州市委副書記、市長陸志鵬出席會議並分別講話。省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魏紅軍主持會議並宣讀任免決定。呂亞生、李興國同志在會上作了表態發言。

陸志鵬代表泰州市委、市政府表示,完全贊同省國土資源廳黨組作出的人事調整決定,對呂亞生同志在泰州市任職期間各項工作取得的成績給予充分肯定,希望李興國同志和泰州市局新的領導班子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新貢獻。

李侃楨充分肯定呂亞生同志任泰州市國土資源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的工作,介紹了李興國同志的基本情況。李侃楨要求,泰州市局領導班子和全市系統幹部職工要順應發展要求、更新服務理念、全力謀劃新常態下國土資源工作,立足本地實際、大膽創新實踐、持續推進節約集約用地“雙提升”行動,抓班子帶隊伍、重廉潔轉作風,深入開展民生、法治和廉潔國土建設,為推動泰州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為“邁上新臺階、建設新江蘇”作出新的更大貢獻。(廳人事處 泰州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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