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關心關愛幹部的意見》正式印發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印發

《關於進一步關心關愛幹部的意見》

的通知

各盟市委,自治區黨委各部、委,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和各人民團體黨組(黨委):

《關於進一步關心關愛幹部的意見》已經自治區黨委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辦公廳

2018年9月5日

《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的意见》正式印发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關心關愛幹部的決策部署,激勵廣大幹部在建設亮麗內蒙古、共圓偉大中國夢的進程中擔當作為、建功立業,根據中央《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等有關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關心關愛幹部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內蒙古重要講話和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把嚴格管理幹部和熱情關心幹部結合起來,堅持政治上激勵、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關懷,不斷增強幹部的榮譽感、歸屬感、獲得感,充分調動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把廣大幹部的精氣神凝聚到幹事創業上來,努力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現代化內蒙古、打造祖國北疆亮麗風景線作出更大貢獻。

二、提升幹部幹事創業能力

(一)加強思想教育,提高幹部政治能力。持續深化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學習教育,引導幹部在深入系統學習、全面準確領會精神實質上下功夫,在聯繫思想實際、改造主觀世界上下功夫,在聯繫崗位職責、指導推進工作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學懂弄通做實,切實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大勢、把握全局能力,提高辨別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駕馭政治局面、防範政治風險能力。發揮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主陣地作用,加強對幹部的理想信念教育、黨性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安排幹部到延安、井岡山等革命聖地和城川幹部學院等紅色教育基地接受黨性洗禮,引導廣大幹部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增強政治擔當、歷史擔當、責任擔當,滿懷激情地投入現代化內蒙古建設的生動實踐。

(二)實施精準培訓,增強幹部專業本領。拓寬培訓視野和培訓渠道,有計劃地組織幹部到高等院校、發達地區接受專業培訓,堅持缺什麼補什麼,幫助幹部彌補知識弱項、經驗盲區。完善幹部在線學習平臺,滿足幹部多樣化、個性化學習需求。統籌推行幹部輪訓、任前考試、崗位培訓等制度,重點解決“多年不訓”和“反覆參訓”問題,保證幹部達到《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規定的學時要求。

(三)強化幹部實踐歷練,補齊幹部能力短板。優化幹部成長路徑,積極搭建實踐平臺,注重在基層一線和困難艱苦地方培養鍛鍊幹部,引導幹部在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應對重大突發事件、完成急難險重任務中把握政治方向。有計劃地選派幹部到上級機關和發達地區掛職鍛鍊,在重點項目、重點工程、重點工作中接受歷練,幫助幹部開闊視野、增長才幹、錘鍊作風,努力成為複合型幹部。

三、健全完善正向激勵機制

(四)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堅持好乾部標準,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事業為上、公道正派,堅持以事擇人、人崗相適,大力選拔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幹部,把真幹事、能幹事、幹成事的幹部及時用起來,把做樣子、混日子、要位子的“官油子”堅決調下去,真正樹立起崇尚實幹、注重實績的用人導向。正確把握事業發展需要和幹部成長進步的關係,把合適的幹部放到合適的崗位上,堅持用當其時、用當其人,不搞論資排輩、平衡照顧,做到用好一個人、激勵一大片。

(五)加大從基層一線選拔使用幹部力度。拓寬基層幹部發展空間和成長渠道,選拔旗縣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和盟市直屬部門領導班子成員時,注重考慮具有蘇木鄉鎮(街道)等基層工作經歷的優秀幹部。從蘇木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優秀嘎查村幹部、大學生村官中擇優選拔蘇木鄉鎮領導幹部,符合公務員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六)加大幹部交流力度。統籌推動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與黨政機關幹部的交流,對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幹部優先交流任用。逐步打破幹部身份壁壘,國有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擇優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副調研員及以上非領導職務,調任年齡等可適當放寬。從機關交流到企事業單位的幹部,比照同等條件人員評定職稱,兌現職務(崗位)待遇。對異地交流任職的幹部,各級黨委(黨組)要按照有關規定,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夫妻雙方兩地分居、子女入學等問題。

(七)完善落實容錯糾錯機制。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個區分開來”的重要要求,寬容幹部在工作中特別是改革創新中的失誤錯誤。妥善把握事業為上、實事求是、依紀依法、容糾並舉等原則,結合動機態度、客觀條件、程序方法、性質程度、後果影響以及挽回損失等情況,對幹部的失誤錯誤進行綜合分析,對該容的大膽容錯。加強典型容錯案例宣傳,讓容錯糾錯有例可循。堅持有錯必糾、有過必改,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糾正,對失誤錯誤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幫助幹部汲取教訓、改進提高。健全完善澄清保護幹部機制,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及時為受到不實反映的幹部澄清正名,旗幟鮮明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撐腰鼓勁,引導幹部專心致志為黨和人民幹事創業。

(八)認真落實表彰獎勵制度。落實黨和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做好平時激勵、專項表彰獎勵工作,重視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帶動作用。在各級幹部中大力選樹擔當作為的先進典型,宣傳先進事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通報表彰獎勵。對受到黨中央、國務院或自治區黨委、政府表彰的幹部,公務員記三等功以上的,考核多年獲優秀等次的幹部,可優先提拔使用。

四、優化幹部待遇保障措施

(九)落實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嚴格執行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堅持向基層傾斜,使基層公務員隨著職級晉升待遇相應提高,緩解職務晉升難、待遇得不到提高的矛盾,調動基層公務員的積極性。按照中央統一部署,推行盟市以上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

(十)改善基層幹部待遇。將蘇木鄉鎮(街道)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全面落實蘇木鄉鎮工作補貼,促進鄉鎮工作人員收入高於縣直機關同職級人員水平。積極改善基層幹部工作生活條件,對在條件艱苦、交通不便地區工作的基層幹部,可由單位統一購買人身意外保險或交通意外保險,對長期兩地分居、子女入學困難的,積極幫助協調解決。

(十一)關注基層組織工作人員發展和待遇報酬。落實好從優秀嘎查村(社區)幹部、服務基層項目生中定向考錄公務員、定向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有關政策。實行嘎查村幹部報酬與工作績效掛鉤,嘎查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不低於所在旗縣(市、區)上年度農村牧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其他嘎查村幹部的基本報酬由各地按照嘎查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的一定比例確定;各地可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狀況,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予以保障,並建立正常增長機制。認真落實城鎮社區工作人員報酬待遇相關規定,確保足額髮放。

(十二)嚴格執行保障優撫制度。採取多種措施,重點關注和幫助因自然災害、重大疾病、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特別困難的幹部,以及長期工作在基層一線的困難幹部。對因公殉職、因公致殘幹部的家庭落實好各項優撫政策,逐戶建檔立卡,定期跟蹤慰問,幫助解決基本生活保障、就業就醫、子女上學等實際問題。

五、保障幹部身心健康

(十三)健全完善幹部談心談話制度。各級黨委(黨組)要經常性開展談心談話,及時全面瞭解幹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況,對存在的困惑予以疏導,對存在的困難幫助解決。開展針對重點對象的談心交流,對新任職幹部、給予容錯的幹部、受到誣告應予澄清保護的幹部、換屆中調整下來的幹部,必須安排談心談話。

(十四)關心幹部心理健康。把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幹部教育培訓計劃,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等培訓機構主體班次學制超過1個月的,至少安排4課時教學內容,各單位每半年集中組織幹部參加1次心理健康專題講座或輔導。探索建立心理健康服務保障體系,通過配備專兼職或聘任心理健康輔導人員、購買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專業服務等方式為幹部提供日常心理諮詢、心理輔導服務。健全乾部心理疾病干預和救助機制,把遭受嚴重疾病打擊、遭遇重大挫折、長期承擔急難險重任務、經歷重大自然災害或事故的幹部列為重點,及時進行心理疏導和干預,發現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儘早安排休養治療,對處在嚴重抑鬱狀態的幹部要及時干預、對症治療。

(十五)落實幹部體檢制度。每年至少組織幹部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1次體檢,並在體檢時增加心理健康諮詢項目,分級建立幹部健康檔案,健全完善體檢結果研判、運用及報告機制。各地可根據實際適當提高體檢標準,體檢開支納入同級財政預算足額保障。重點關注並做好老幹部定期體檢工作。

(十六)落實幹部休假制度。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執行休假制度,統籌安排幹部休假。對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日或者節假日加班的,應安排調休或補休。對因重大任務、緊急突發事件等推遲或中止休假的,應在當年安排補休。

(十七)豐富幹部文化體育生活。充分發揮各級工會等組織的作用,為幹部開展文體活動創造必要條件,引導幹部培養健康的興趣愛好,使幹部擁有健康的身體和良好的精神風貌。落實節日慰問等正常福利待遇,讓幹部切實感受到組織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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