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520,法律視角下愛的答案結局

廣東茂名,26歲的陳女士生下女兒後,罹患有敗血症,孃家為她花光積蓄。她稱老公家沒出過錢給她醫治,沒看過她,還逼著要和她離婚。不知道她老公追她的時候,是不是在520這天說了好多“我愛你”,但此時此刻剩下的恐怕只剩了“對不起”。

對不起就完了嗎?當然不是,除了在道義層面的譴責,本質上,還是一個法律問題。

今天又是520,其實每年的今天都是一個特別普通的日子,我們卻給他賦予了不同的含義,而且還是以愛的名義。只不過,這是一個說愛你越來越容易,真愛你卻越來越難的時代。

就像新聞裡的這個故事------我寧願相信這只是一個故事。或許在出事前,男人對她是說過愛的。但真正遇到困難的時候,得到的卻是冰冷的拋棄,當然,這種拋棄或許還有很多很多冠冕堂皇的藉口。

有人說:婚姻真正的價值,其實體現在人生的暗面。性命攸關的時候痛徹心肺,願意豁出一切拯救你的,才是合格的丈夫。可是就是有些人,非但不在你絕望的時候拉你一把,還會在你絕望時一步步把你推向更深的絕望。

有一個師姐,和他前夫離婚的時候,兒子判給了她。前夫後來沒有再婚,也沒有工作,於是借看望孩子之名,瘋狂的騷擾師姐,打、砸、罵、鬧,無所不用其極。孩子被爸爸的瘋狂舉動嚇得不敢吭聲,無奈師姐帶著孩子幾次搬家,工作也辭掉,生活就如噩夢一般。師姐跟我談起這些事情的時候,哭的連茶杯都端不起來,而我那一刻只能在一邊靜靜的聽著。然後就是給她出法律方案。

不過法律對他前夫,管他一時可以,管他他一生能麼?難!

還有一個故事,男生追到自己的女神後,非要去讀研究生,在讀書的時候,和自己的老師發生了不倫戀,兩個人在校園裡租了房子,每天下課後,便是無盡的雲雨巫山。老婆出差賺錢養家,他便在家和老師搞裸聊。為了謀劃離婚,把懷孕的媳婦灌醉,放在冰冷的地上一夜後,第二天,孩子流產。故事的主人將這些事情,給我寫了一封長信,這封信至今還躺在我的文件袋裡,不敢銷燬,因為書信那一端曾經的信任,又不忍再讀,因為不敢想故事最後是怎樣的盡頭。

做法律實務工作時間越長,見到的渣渣也就越多。可能是職業病的因素,對問題婚姻的治療,我向來對感情治療、勸說等不抱有過多的希望。因為,此刻,一些小故事能打動他,但一回到家,見到塵世的煙火,所有的過往,又湧上心來,為勸解所做的努力也就被瞬間秒殺。

如何保護婚姻裡的自己?如何保持愛的甜蜜?我提倡的還是婚姻法的框架,特別是婚內財產協議。

比如,同學的老公出軌,我苦口婆心,力勸她不要一時衝動,因為瞬間的憤恨、噁心而離婚,而是要用技術手段,趁著男方還有些悔意的時候,籤一個婚內財產協議,把老公婚前的房子,約定一半歸,或者哪怕四分之一歸自己所有。

後來,她老公真的簽了。從此,我同學便牢牢掌握了整個家庭的主動權。

我想,不是老公從此斷絕了思想的衝動。而是他如果再衝動,我同學真要鬧離婚,老公要給她一大筆錢,這才真的會讓他老公肉疼。

同樣,法律規定,夫妻之間具有相互扶養的法定義務,文章開頭的故事,主人公最無奈的辦法就是出院後,起訴她的老公。

所以,520,在說愛你,或者聽到被愛之前,不妨讀一讀《婚姻法》。或許,你不想問、不敢問、不敢想的很多問題,法律早就給了你清晰的答案。

附:《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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