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監管出擊“任性停牌”,“釘子戶”變“軟”了

可這位小散還很“慘”……

A股最長停牌公司已停1000多天(詳見9月12日A股揚子晚報報道),“任性停牌”被視為A股“頑疾”之一。近日監管層及各界重拳出擊,使得這一現象正在逐漸改觀。11月6日,證監會出臺新規。11月9日,上交所發文將抓緊落實。11月13日,富時羅素有關人士發聲,擬設計新制度對A股“任性停牌”說不。就這一系列事件,揚子晚報記者進行採訪。揚子晚報/揚眼記者 馬燕

事件:

新規劍指“任性停牌”

證監會11月6日發佈的新規被稱為“最嚴停復牌新規”,近日成為資本市場關注的熱點,各界紛紛發聲:

11月6日,證監會發布《關於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的指導意見》(簡稱《停復牌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一是確立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的基本原則,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機會。明確以不停牌為原則、停牌為例外,短期停牌為原則、長期停牌為例外,間斷性停牌為原則、連續性停牌為例外。二是壓縮股票停牌期限,增強市場流動性。進一步縮短重大資產重組最長停牌期限;明確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期間其股票原則不停牌。上市公司股票超過規定期限仍不復牌的,原則上應當強制其股票復牌。三是強化股票停復牌信息披露要求,明確市場預期。四是加強制度建設,明確相應配套工作安排。

證監會表示,上市公司發生重大事項,應當按照及時披露的原則,分階段披露有關事項的具體情況,不得以相關事項不確定為由隨意申請股票停牌,不得以申請股票停牌代替相關各方的保密義務。

11月9日,上交所官網發文《認真落實證監會指導意見 抓緊修訂停復牌規則》,稱上交所將按照《停復牌指導意見》的要求,抓緊落實,儘快修訂停復牌規則。對於影響重大、確有必要停牌的,壓縮停牌時間,避免長期停牌。對於濫用停牌、拖延復牌的情況,將從嚴監管、嚴肅追責。

11月13日,據財聯社消息,富時羅素胡博知表示,為了表明不鼓勵停牌,正設計新的制度,在審核委員會評估時,會將過去12個月停牌超過60天的股票剔除出指數。

原创|监管出击“任性停牌”,“钉子户”变“软”了

影響:

出現首單重大資產重組不停牌

11月12日晚,國際實業(000159)發佈公告,稱公司近日正在籌劃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資產購買及重大資產出售事宜,該事項構成重大資產重組,目前與相關方正在積極磋商之中,尚未達成書面協議。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的指導意見》中審慎停牌、分階段披露的原則,公司將與交易相關方積極磋商達成一致意向後,分階段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也就是說,該公司事項雖然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但不停牌。這也是11月6日證監會發布停牌新規後,A股市場上出現的首家重大資產重組不停牌的上市公司。不過,在此前的今年7月,A股市場也曾出現過未停牌直接發佈重大資產重組預案的案例,分別是奧賽康借殼東方新星,四通新材收購天津企管及立中股份股權。

揚子晚報記者注意到,11月12日-14日,國際實業三個交易日連續漲停。11月15日收跌5.28%,收盤價5.2元。而11月12日的開盤價為4.33元。

另據悉,還有一些“停牌釘子戶”也變“軟”了,正積極復牌。11月12日晚間,今年6月6日起宣佈停牌、籌劃以發行股份的方式收購麗江玉龍及麗江暉龍100%股權的希努爾公告稱,經交易各方審慎研究,決定終止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公司股票將於11月13日開市起復牌。同日晚間,已連續停牌104個交易日的金浦鈦業雖然還在重組的過程中,但也表示為保證公司股票的流通性,公司股票自11月13日開市起復牌,復牌後將繼續積極推動重大資產重組事項涉及的各項工作。公司還同時公告了重大重組的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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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音:

小散期待自己的股早日復牌

南京小散戶曹先生一直關注停復牌的有關規定。因為他持有的信威集團已停牌快2年,在此期間,2萬多元資金“套”在裡面不能動用,讓他很是著急。曹先生是2016年下半年以18.3元左右的價格買入該股的,因為看好該股屬於高科技行業。但沒想到的是,買進去沒多久該股就開始下跌,接著有媒體寫出其負面消息,然後從2016年12月26日開始停牌,迄今沒有復牌。“停牌時價格是14.59元。且不算我浮虧已經20%,還有2萬多元的本金一直沒法動用啊。”曹先生無可奈何地說:自己真沒想到會碰上停牌這麼長時間的股。現在停牌新規出來了,他拍手叫好,希望該股也能早日復牌。

揚子晚報記者據Wind查詢發現,信威集團2016年12月26日發佈《關於上交所問詢函暨停牌的公告》,稱。直到2017年4月27日,才發佈《關於回覆問詢函及停牌事項的提示性公告》;同時,當日又發佈《重大事項停牌公告》。而這次停牌開始,就一直停到現在。最新的有關公告是2018年11月10日的《關於重大資產重組繼續停牌的董事會決議公告》,在這份公告中,提到的“無法按期復牌的具體原因說明”是:由於本次重組涉及跨國軍工行業,相關核證資料的獲取所需要經歷的流程遠複雜於一般企業或實體等。而綜合各項原因,“公司預計無法於重大資產重組首次停牌之日起滿19個月內復牌”。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籌劃重大事項停復牌業務指引》第十七 條相關規定,公司屬於“重大無先例”的情況。公司擬申請自首次停牌之日起19個月屆滿後繼續停牌,預計停牌時間不超過三個月。

有分析人士表示:就像上交所發文提及的:《停復牌指導意見》出臺後,得到市場廣泛認同,普遍認為監管機構通過制度重塑,能夠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規範公司運行,維護好市場秩序。而且上交所也表示對於影響重大、確有必要停牌的,壓縮停牌時間,避免長期停牌。對於濫用停牌、拖延復牌的情況,將從嚴監管、嚴肅追責。相信會有更多的“停牌難題”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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