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首歌曲從KTV下架,未來還是有機會再唱到的

近日,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以下簡稱音集協)發出《關於停止使用部分涉訴歌曲的公告》,要求KTV終端生產管理商和卡拉OK經營者在10月31號前,刪除或者不向消費者提供6000多部音樂電視作品。


6000首歌曲從KTV下架,未來還是有機會再唱到的



歌單曝光後,引發了網友和歌迷的強烈關注,因為這份歌單中,除一大部分知名度與影響力有限的歌曲之外,還包括陳奕迅的《十年》、《K歌之王》,張惠妹的《我可以抱你嗎》,信樂團的《死了都要愛》,鄧紫棋的《泡沫》等大熱金曲,甚至是KTV麥霸們在KTV中的必點金曲。


6000首歌曲從KTV下架,未來還是有機會再唱到的



據瞭解,目前純K、麥樂迪等多家大型連鎖KTV,均已對曲庫作出調整,下架了相關歌曲的MV。對於歌曲未來是否會再重新上架,各KTV負責人表示:只要版權問題解決了,就都可以重新上架。

昨天,《影視圈》記者聯繫到著名音樂人、音集協代理總幹事周亞平,針對此次6000首歌曲下架一事,大眾最為關注的幾個問題進行了採訪。

一、為什麼會在此時發佈通知,要求各KTV終端對曲庫進行調整?

此前有報道稱,即便按照規定繳納相關費用,也不意味著就完全可以規避掉侵權風險。今年9月,廈門某KTV被唱片公司訴至法院,因為該KTV曲庫中的80首音樂電視作品沒有經過唱片公司的授權,雖然KTV表示已經向音集協繳納了卡拉OK曲庫版權使用費,但最終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要求這家KTV立即停止使用和放映,並從點播系統中刪除上述音樂電視作品,同時還需賠償唱片公司經濟損失和合理費用2.805萬元。

針對此事,周亞平表示就是因為如此,音集協才發佈了此次通知:“音集協被版權所有者授權管理的曲目大概有十五萬首,但KTV中使用的歌曲,並不一定都是從這十五萬首中選出來的。所以我們此次發佈通知,告知各會員單位KTV,這6000多首歌曲,並不在我們的授權範圍內,所以不要使用。若KTV繼續使用,需要承擔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就如上面提到的那種情況,被版權所有者取證並提起訴訟。以及還沒有進入我們會員系統的KTV單位,他們的歌曲使用,也不受到我們的授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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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刪掉某支歌曲,就沒辦法再唱到了嗎?

不少網友與歌迷擔心,刪掉某支歌曲,今後在KTV中就無法再點到這首歌曲了嗎?但事實上,很多KTV中,還是可以找到名單中公佈的一些歌曲。有些還註明是某音樂綜藝節目版本,如:《中國好聲音》、《我是歌手》、《蒙面歌王》等。

周亞平表示這是一個誤區:“通知裡所展示的作品,指的是歌曲的MV,而不是歌曲本身。舉個例子,齊豫和齊秦都唱過《橄欖樹》這首歌,並且也有不同版本的MV。假設我們此次公示的名單中,標明需要下架的是齊豫版本的《橄欖樹》,那麼會員單位KTV只需要下架齊豫的這支《橄欖樹》MV作品。但歌迷依然可以在KTV中點到齊秦那個版本的《橄欖樹》,這是不一樣的。我們所說的作品,不是歌曲本身,而是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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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版權費高昂,以至於KTV行業難以正常運營下去?

有報道稱,音集協發佈的《關於2016年卡拉OK著作權使用費收取標準的公告》顯示,全國各地區每天每個KTV包間收取的版權費從8-11元不等。按每天每間包房收費11元計算,中等規模KTV的30個包房就要收費330元,一年就要繳超過12萬元,這個數字對於運營狀況每況愈下的KTV行業,的確是個大包袱。

對於收費標準,周亞平表示:“這個是根據國家版權局、音著協等機構下發的收費標準來制定的。每個區域、地方的收費標準都不同,但的確是按照每間包房每天幾塊錢的標準來收費的。”

四、收上來的版權費,有多少會分給版權所有人?

根據此前報道,記者瞭解到音集協向會員(版權所有人)分配的著作權使用費為版權費總收入的54%。因此,不少版權人認為獲益較低,在逐漸停止與音集協合作,轉而通過其他方式來進行授權。

對於這個數據,周亞平表示有點誤差:“事實上,音集協每年分回給版權人的收益,會佔到版權總收益的71%。我們的運營成本大概會佔到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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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目前已加入音集協的版權方包括環球、索尼、華納、滾石、福茂等唱片公司,曲庫包含十五萬首以上的歌曲。這次被要求下架的6000多首作品中,原先有超過一半的作品確實屬於音集協管理。只是後來因為種種原因,這些作品的權利人退出了協會。

對此周亞平表示:“權利人退出了,可能就是因為獲得的授權分成比較少,如果拿這個去打官司反而掙得更多。比如說,在一個案子中,權利人提告了100首歌的侵權行為,可能會得到10萬塊的賠償。但如果依靠我們的版權分成,那可能就只有一點點。在利益上,權利人會有不同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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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茫茫歌海,怎樣確保將版權費,分到每一首歌的權利人手中?

十五萬首歌、成千上萬的KTV,要一對一的處理每一個授權手續,顯然如同大海撈針,是一個不現實的問題。音集協出現的原因也是因為如此,為茫茫歌海和KTV使用終端搭建一個橋樑,處理好這個維繫的問題。但同樣的問題,對於音集協來說也存在,怎麼保證按量收到版權費,再分回給每首歌的權利人呢?也有歌手錶示,自己進行了授權,但從來沒拿到過版權費。

周亞平說:“這個就是我們協會具體運營層面的事情了。我們有很多技術手段來處理相關的工作,比如通過大數據手段、分發軟件手段,這個一兩句話也說不清,但這個是確實會做到,並且我們會不斷完善這方面的工作。確保我們的KTV會員,和作品權利人會員的相關權益。”

七、除了通過音集協,還有沒有其他渠道可以獲取授權?

上面說到,不少作品在獲取授權之後,還可以在KTV重新上架。那麼面對已有作品不再授權音集協管理之後,授權工作又要怎麼展開?新的授權渠道是什麼?事實上,很多大型KTV如錢櫃等,已經自行與唱片公司建立聯繫,並進行了一對一的授權,這樣一來,歌曲和MV就不會再有版權問題了。

對此,周亞平說:“作品使用者(如KTV)可以自行聯繫作品權利人(如:歌手、唱片公司等)進行授權,只要拿到權利人授權,不管通過什麼渠道,都不會再有版權問題。但如果找不到作者、或者不給授權的情況下,就只有刪除。但海量KTV經營者與海量音樂著作權人,如何進行一一對接授權?其實這就是我們的功能,就是把那些散落在全國各地的使用者和版權方通過我們這個組織鏈接起來。所以,希望所有的版權方和使用者,最終都可以迴歸協會這個大家庭,這樣才是最方便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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