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擬上調居民天然氣用氣價格 多數支持方案2


西安擬上調居民天然氣用氣價格 多數支持方案2


西安擬上調居民天然氣用氣價格 多數支持方案2


具體改革方案 價格改革方案主要有3方面內容:理順城市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和銷售價格;建立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建立天然氣季節性差價制度。

西安擬上調居民天然氣用氣價格 多數支持方案2


建立天然氣季節性差價制度 區分淡旺季:4月-10月為淡季,11月-次年3月為旺季 旺季銷售價格上浮,淡季銷售價格下浮

昨日,西安市天然氣價格改革聽證會舉行。本次聽證會參加人應到24人,實到23人,1人因故請假。對調整配氣價格的兩個方案,多數聽證會參加人表示同意方案二,並建議確定價格聯動幅度和季節性差價時應充分考慮廣大群眾特別是低收入群體的承受能力。

西安擬上調居民天然氣用氣價格 多數支持方案2

天然氣價格改革原因

據悉,西安市現有11家城市燃氣公司,累計投運的天然氣管線達10685公里。目前的供氣情況是,截至2017年底,西安市居民用戶共328萬戶,非居民用戶13628萬戶,全市年供氣量共22.7億立方米,其中居民供氣量15.46億立方米,非居民供氣量7.24億立方米。

現在天然氣銷售價格由上游門站價格、省內管輸價格和城市配氣價格三部分組成。目前,西安市現行天然氣銷售價格分為居民、非居民及集中採暖用氣價格三類。居民生活用氣價格實行階梯氣價制度,其中,一階氣價每立方米1.98元。非居民氣價(不限量)每立方米2.30元;集中採暖用氣,居民小區自備鍋爐採暖用氣價格為居民用氣一階氣價1.98元每立方米,市政集中供暖氣價為2.04元每立方米。從2018年6月10日起,國家已建立了彈性價格機制,對居民用氣實行基準門站價格,允許供需雙方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此外,西安市居民氣價多年未調也是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的一大重要原因,居民用氣配氣價格自2006年以來,已12年未做調整,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自2010年以來也一直未做調整。一直以來,西安市居民用氣價格低於非居民用氣價格,是以非居民氣價對居民用氣成本進行補貼。去年以來,國家實施“三去一降一補”政策,非居民配氣價格多次下調,以非居民氣價補貼居民用氣成本的空間已越來越小。

建立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

為及時疏導上游價格調整因素,實行城市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與城市門站價格適時、同向調整,根據中央及我省天然氣市場化改革“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總體思路,要建立西安市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在管道天然氣上游門站價格調整或省內管道運輸價格調整等引起的購氣成本變動時,啟動聯動機制,聯動週期確定為一年,若上游價格下調將及時予以疏導,上游氣價漲幅低於15%的到下一聯動週期一併調整。

多項配套措施保障低收入群眾生活

改革方案充分考慮了群眾的承受能力並採取了以下配套措施:保障低收入群眾生活。調整居民氣價後,對困難群眾家庭生活帶來的影響,將根據實際增加支出的測算情況,由西安市民政部門在今年調整低收入家庭生活補貼標準時一併予以考慮;對農村煤改氣家庭將繼續落實好相關補貼政策。

調整天然氣價格分類,天然氣價格由原來的居民、非居民和集中採暖三類,合併為居民和非居民兩類。集中採暖用氣包括小區自備鍋爐用氣和市政集中採暖用氣按居民用氣類別執行。明確執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包括學校(含幼兒園)教學和學生生活、養老福利機構、城鎮社區居民委員會服務設施以及小區自備鍋爐採暖、市政集中採暖,不執行居民階梯氣價,在居民用氣一階銷售價格基礎上加0.02元/立方米。此外,十年到期表更換費用將計入配氣成本,以後用戶不再另行交費。

各方聲音

聽證會上,對於西安市物價局提供的兩套調價方案, 21人同意方案二,同時希望考慮低收入家庭實際困難。此外,1人同意方案一, 1人不同意漲價,擔心增加居民負擔。

西安交通燃氣有限責任公司張宏表示,同意方案二。覺得方案二的價格整體影響小於方案一,同時兼顧了天然氣企業的投入成本。建議在調整天然氣價格的同時,應儘快建立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和天然氣季節性差價制度,利用價格槓桿削峰填谷,保證冬季供氣。

西安市人大代表王浩公表示,不同意居民天然氣漲價,漲價會增加老百姓生活負擔。客觀原因造成天然氣公司遇到困難,居民的困難和企業困難一起想,建議在不漲價的情況下,考慮企業困難。

西安市政協委員盧兢表示,居民氣價倒掛,既不利於保障居民用氣供應,也不利於天然氣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兩個方案的價格雖然只差了3分錢,但從長遠考慮,為了天然氣企業能更好地運營和發展,她支持方案一。同時建議公開上游價格,民政部門也應該及時推出低收入家庭補貼政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