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導彈為什麼還要研究戰略轟炸機?

小右PAI


題主指的導彈應該是陸基發射導彈,之所以有了陸基導彈,還要發展海基和空基。主要是因為陸基導彈存在一定的侷限性,過去的陸基發射導彈,基本上都是豎井發射,或者是傳統車載。傳統車載型一般需要到達指定發射陣地進行起豎打擊,如果陣地位置被敵人鎖定了,就沒辦法打出去了。豎井雖然隱蔽,但只能使用一次,發射一次後,位置就徹底暴露了,敵人會優先打擊這些發射設施。如果打完了,短期內無法重建,這個國家就喪失了導彈反擊能力。

現在的新式車載導彈雖然有機動發射能力,但也存在不足的地方,有可能被對手跟蹤和鎖定。但飛機就不同啦,飛機非常的靈活,特別是具備隱身能力的戰略

轟炸機,幾乎是無法被發現和監控的。即使不能隱身,只要具備超音速飛行能力,對手也很難追蹤它的動向。現代戰略轟炸機可以攜帶更多的導彈和核彈頭,載彈量逐漸增大,能夠做到防區外發射。例如俄羅斯的戰略轟炸機,都攜帶一種kh-555巡航彈,能打3000-4000公里,這樣的話,即使不隱身,也能攻擊敵方的戰略重鎮。

接著說成本,戰略轟炸機確實成本比較高,特別是隱身戰略轟炸機。但是陸基導彈的成本也不算低。美國b2隱身戰略轟炸機特別貴,單機價格在30億美元左右,飛行一小時的成本在20萬美元往上走。如果是俄羅斯圖160和圖95,飛行成本大概是一小時6-10萬美元。這個成本,表面看起來很高,其實長期來算,飛機的成本並不高。飛機一次能攜帶大量的導彈,其核當量非常的可觀。而陸基導彈一枚導彈的成本也在幾千萬元美元,高品質的洲際導彈一枚也接近上億美元。但能打出的核當量並不是特別的多,中遠程導彈的主要成本體現在彈身,而非彈頭。因此海基核潛艇和空基轟炸機從長遠看,不見得就比陸基貴。在實戰中,海基和空基的靈活性和威脅都更大,是主要的二次核反擊手段。


兵說


戰略導彈與戰略轟炸機之間孰優孰劣、各有何用的爭論其實已經持續了很多年了,從冷戰結束之後一直到現在都是如此。目前,五個常任理事國中有三個採取了折中的策略,既裝備戰略導彈、也裝備戰略轟炸機。而還有兩個國家已經放棄了戰略轟炸機,只裝備戰略導彈作為自己的戰略核反擊力量了。

總的來看,導彈尤其是戰略導彈在國家的核打擊體制上,有著裝備成本低、維護成本較低、反應速度快、突防能力強的優點。以美國的UGM-156“三叉戟”潛射戰略導彈為例,可以攜帶10枚W88型可調當量先進核彈頭打擊10個戰略目標,單彈頭當量可達47.5萬噸,而導彈的建造成本與維護成本只有B-2型戰略轟炸機的不到1%;且固體戰略導彈可以在接到發射命令的情況下迅速完成發射,在一個小時之內打擊到預定的攻擊目標,這種速度也是任何戰略轟炸機都望塵莫及的。因此饒是美國空軍這種對於戰略轟炸機有著異常偏好的空軍,在冷戰初期走了一陣子邪路之後也迅速轉到發展戰略導彈的方向上去了,目前美國空軍的戰略轟炸機也就150來架,卻有超過700枚洲際導彈處於時刻待命的狀態。

相比戰略導彈,戰略轟炸機卻有獨特的優勢:靈活。戰略導彈的優勢再明顯,本質上體現出的是一種“底線優勢”:發射出去,就再無轉圜的餘地,意味著對手可以立即啟動戰略核反擊。而戰略導彈在待命與發射之間,並沒有可以讓對手意識到危險的部署環節——因為戰略導彈的待命就是部署。相比而言,戰略轟炸機的帶彈起飛、戰略巡航可以多出一個“部署”的環節,在戰略上有著警告對手、昭示態勢升級的獨特作用,給雙方以更多的轉圜餘地。因此,冷戰時期的美蘇都同時裝備了戰略轟炸機與戰略導彈,而戰略轟炸機的帶彈巡航更是雙方不約而同上演的固定戲碼。


軍武次位面


彈道導彈(核)和戰略轟炸機都是核武打擊威懾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分別代表陸基核戰略與空基核戰略。

其實還有海基核戰略,三個加起來被我們稱之為“三位一體打擊核戰略”,目前掌握這種能力並同時保持高效常備作戰的國家只有三個國家:美國、俄羅斯和中國。冷戰之後不同的國家採取不同的核戰略發展方向,“三位一體”核力量概念也被不同國家給予不同的理解與修正。目前世界僅有美國、俄羅斯保持了陸、海、空三基一體的核戰略打擊能力,中國也在盡力完善自己全領域戰略核打擊能力的建設。本專題簡要的展現了三位一體戰略核力量的各個方面。

歐洲和北約大多數國家已經或多或少都放棄了其中的空基核戰略,也就是戰略轟炸機,比如英國、法國、德國這些老牌歐洲強國,英國核戰略上採取與美國相捆綁的策略,僅保留了以核潛艇為主的海基戰略核力量,法國主要建設海基、空基核力量,主要原因有三點:

第一太搞核武器研發燒錢,維持戰略核威懾更燒錢,只有大國才能玩得起,沒有強大的綜合國力無法持久保持戰鬥力;第二技術難度越來越大,各國之間在核武戰略梯隊上的水平差距懸殊;

第三戰後美國維持的全球軍事平衡,客觀上給這些歐洲國家帶來了“安全感”,美國人甚至將核武器直接送給北約核心成員國,這樣也促使很多西方發達國家放棄了研製新一代核武器計劃。另一方面美國也要求這些盟國在核武技術上有一定的限制,為保持軍事上的俄霸權地位,美國需要在核心技術上掌握話語權。

自從原子彈為代表的核武器出現以後,世界大國一直在追求威力更大、射程更遠、作戰效率更高的核武器,用於提高本國整體戰略威懾力,這些武器都可以對對上萬公里以外的目標進行精確打擊,核爆炸當量也從數十萬噸升級到數百萬噸,甚至能夠達到上千萬噸TNT當量,隨時能夠對敵方軍事基地、首都、工業區、樞紐地區進行毀滅性打擊。

歷史上核武器真正用於戰場,是美國第二次世界大戰對日本廣島和長崎進行的原子彈攻擊,這次攻擊直接導致日本投降,從而快速結束了第二次世界大戰,這也讓其他國家看到美國恐怖的核武戰略實力,也促使更多國家開始搞核武器,並且朝著“三位一體”方向逐漸完善。

未來中國核武戰略也將繼續強化,這是國家實力發展和利益所在,陸基核武器將繼續保持優勢,需要更加強化海基和空基核武實力,令人興奮的是,很早就有媒體曝光中國正在研製下一代新型隱身轟炸機——轟-20,對於中國強化空中核打擊力量做出重要貢獻。


迷彩先生


您好,我是齊奧爾科夫,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雖然有了導彈,但是近百年來的兩次世界大戰和大大小小的局部戰爭,都反覆證明了使用空中進攻力量——轟炸機的重要性,並向人們揭示:制空權在現代戰爭中至關重要,誰擁有天空,誰就在戰爭中握有主動權,就會以較小的代價獲得較大的戰果,戰爭的進程就會對誰更有利,勝利的天平就會向誰傾斜;用空中轟炸的進攻手段壓制地面防空火力,取得制空權,摧毀敵有生力童,為勝利奠定基礎;轟炸機的主旨是進攻,在進攻中要不斷承受防空兵器的攻擊,在不停的防禦中完成最後的進攻,達成戰略、戰術目的。

美軍B-2戰略轟炸機結構圖

為此,轟炸機必須用最新的科學技術成果裝備起來,成為進攻之“矛”和防禦之“盾”的完善結合,並能不斷地適應變化的戰場環境,在與敵防空系統的博弈中不斷髮展壯大;轟炸機的發展受戰爭規律的支配、作戰思想的驅動、經濟實力和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制約及科學技術發展的牽引,在戰爭中接受檢驗與磨練。由於現代戰略轟炸機具有航程遠、突擊力強、信息化程度高的特點,使之成為戰略威懾和實戰的有效裝備,它可以在戰略、戰役中發揮作用。雖然受到戰略導彈的激烈競爭和現代防空體系的嚴峻挑戰,戰略轟炸機仍有頑強的生命力,仍在不斷地自我完善與發展中。

俄羅斯圖-160戰略轟炸機

相比於導彈,在執行戰略轟炸任務時,轟炸機具有較強的生存能力和反應能力。轟炸機能攜帶多種核武器,並可在攻擊前緊急召回,具有較好的攻擊靈活性。在執行常規任務時,轟炸機的主要任務是對敵方機場、雷達站和指揮通信系統、運輸與發電設施、大型軍工企業、經濟命脈等高價值目標實施戰略空襲,協助地面部隊作戰,實施空中遮斷,轟炸敵重兵集團,以及與海軍共同實施反艦攻擊和佈設水雷等。


齊奧爾科夫


導彈和戰略轟炸機是兩碼事,戰略轟炸機可以多次利用,洲際導彈可以嗎?戰略轟炸機可以執行常規任務,洲際導彈可以嗎?現階段洲際導彈頂多就是個威懾平臺而已,但是轟炸機是實實在在的帶著炸彈到處炸。

第一,戰略轟炸機作為一個遠程空中作戰平臺可以短時間內達到各個作戰地域,就比如美俄的戰略轟炸機可以全球到達,但是中國的轟6因為航程問題最遠只能控制到第二島鏈。

第二,戰略轟炸機使用成本低,可以反覆使用。一枚UGM133A三叉戟洲際導彈造價6500萬美金,只要一發射6500萬美金就沒了。但是戰略轟炸機不一樣,雖然轟炸機本身貴,但是可以反覆利用,一次任務下來幾十萬美金的成本。如果同樣執行10次任務,那麼洲際導彈成本6.5億美金,圖160戰略轟炸機算上本身飛機價格也不過3億多美金。

第三,戰略轟炸機雖然能帶核武器,但是不代表他只能帶核武器,他是核常兼備的。平時它主要攜帶的是導彈、航彈、精確制導炸彈等武器,執行任務的面比較廣。但是洲際導彈可不行,他的主要載荷是核彈頭,在當今世界除了二戰的廣島長崎誰也沒用過核武器,誰先用了誰就是罪人。所以洲際導彈的任務面非常窄。

第四,戰略轟炸機作為威懾力量可以飛到天上讓你看見,告訴你我的戰略核力量在這讓你別亂找麻煩。但是洲際導彈可不行,他平時是待在發射筒裡的,你總不能整天扛著導彈到處跑吧。所以論威懾力還是戰略轟炸機最直觀的。

所以,有了洲際導彈不代表沒有研究戰略轟炸機的必要。


雛菊西瓜Peterpan


對我們人來說是用兩條腿走路的,缺一不可。對於一個國家的核威懾能力來說也是一樣,只不過核威懾是用三條腿走路的,這就是著名的“三位一體”核打擊能力。即潛射導彈,陸基洲際導彈和轟炸機攜帶的核導彈。目前,一般認為只有美國和俄羅斯具備了完整的“三位一體”的核打擊的能力,東亞萌兔的轟6K受限於其航程和載彈量,基本不具備空中的核威懾能力。相比於導彈來說,戰略轟炸機更靈活。

最直觀的例子發生在冷戰時期,俄羅斯的戰略轟炸機總是帶著核彈頭貼著美國領空炫耀武力,美國則必須起飛戰鬥機對其進行攔截,因為這架飛機的出現本身就對美國產生了威脅。而導彈則不具備這種直觀的威懾能力,對導彈來說只有發射和待命兩種狀態,全世界除了東北亞某半島北側的國家外就沒有第二個國家喜歡叫囂自己的導彈已經對準了敵人。轟炸機提供的威脅能力是顯而易見的,因為對兩個都有能力使用核彈互相摧毀對方的國家來說,有時候僅僅有威脅還不夠,還要讓對方國家看見這種威脅。

除了炫耀武力外,戰略轟炸機也是一個比導彈更加經濟的選擇,特別是在一些不對稱戰爭中,轟炸機可以使用常規的炸彈對目標進行臨空轟炸。而且,轟炸機本身也是一個重要的導彈搭載平臺,對一些射程較短的巡航導彈或防區外發射的精確打擊彈藥來說,都需要轟炸機來執行發射任務。因此,是否擁有可以投入使用的戰略轟炸機是衡量一個國家是否是軍事強國的重要標準。


強武堂


這又是一個有趣的問題,以下內容僅供拋磚引玉,歡迎更多討論:

這個問題需要從不同角度來看:

首先就是戰略轟炸機的具體使用。最早戰略轟炸機的出現是跨越遠距離完成戰略級轟炸任務的而存在的兵器。我們熟知的B-17和B-29等等都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在那個 時代,其實就存在同樣的競爭對手“V-1”巡航導彈和“V-2”彈道導彈。其實在當時來看,V-1和V-2的出現絕對具有戰略級轟炸實力。只不過在實戰中,這兩型導彈起 初是製造了大量的恐慌,但並沒有造成足夠大的傷亡,而且對於英國的港口、工業區也沒有徹底損毀,並沒有從根本上瓦解英國的鬥志。

反觀美軍對日本、德國執行的戰略轟炸任務,就完全不同了!尤其是,針對工業區的地毯式轟炸,以及鋪天蓋地的密級機群的衝擊力,使得被轟炸區域的損毀程度和實際 傷亡極為可觀。尤其是B-29執行的“火攻東京”的任務,更是被日本學界認為比兩顆原子彈更能動搖日本“國本”的打擊手段。所以,戰略轟炸機在大規模作戰任務中 所能完成任務性質和帶來的附屬威懾力,確實不容小覷。這是導彈很難完成。

再看現代的兩伊戰爭中的“導彈襲城戰”,這也是典型的導彈戰。雙方使用彈道導彈對目標進行打擊,儘管達到了一定的戰術效果和恐怖威懾作用,但都沒有能夠摧毀對 方的工業體系、後勤體系以及核心指揮系統,因此只能算是一種導彈游擊戰的升級版。可再看美軍的海灣戰爭,儘管B-52不再擔負地毯式轟炸任務,單作為導彈載機, 仍然對敵方展開了全面而且系統打擊,並且由於單次出動攜帶導彈數量多、飛行員乘組多,可以在更遠的距離上展開更長時間的奔襲,效費比和摧毀效能都絕非單純地對 地導彈所能媲美。更不好說B-2、B-1B完成了諸多隱身打擊任務。

就算在和平時期,戰略轟炸機也是肌肉的象徵,因此對於導彈和戰略轟炸機的取捨問題?其實,現在導彈還是無法取代戰略轟炸機的。


軍事天地


因為戰略轟炸機不僅能打擊,還能機動和執行其他任務,比如反艦、威懾、巡航、精確打擊、核打擊等任務。

戰略轟炸機可以在遠洋地區跨戰區機動巡航,這是導彈不能做的。


導彈是什麼,導彈是一種彈藥,一種可以制導的彈藥,他並不具備自有的機動性,他的威懾性是在發射之前,但是我們不能總靠導彈去威懾敵人,因為你必須有發射才能證明你能發射。但是轟炸機不同,它可以不斷的使用,導彈發射出去就必然要落地,要爆炸,要打擊,而轟炸機不同,它可以全副武裝,掛上核武器去執行戰略巡航任務,他可以帶給敵人強大的軍事壓力和威懾,而且不需要真的發射什麼武器。

導彈射程再大,再先進,也是一次性的,發射出去就意味著攻擊,威懾僅限於發射前。


另外導彈的用途單一,大射程的戰略導彈只能執行核打擊任務,發射出去還會遭受敵人的核反擊,而戰略轟炸機不同,比如我國的轟6K和美國的B1B以及俄羅斯的圖160,他們經常掛著巡航導彈和反艦導彈在遠海地區繞著對方的空域畫圈圈,這樣不僅能威懾,戰時也可以投入到戰役級的打擊行動中,並不一定非要是核打擊。比如反艦攻擊。

另外轟炸機具備機動性,導彈當然也能變軌,但是次數很少,基本上攻擊到達的方向是固定的,不能作出繞過戰區範圍的機動,除非是新一代的核動力導彈,射程近乎無限後才能作出那樣的機動,否則就必須要靠飛機和軍艦去進行機動,以確保作戰的維度和縱深是全面的,而不是固定的方向。

戰略轟炸機具有長期使用能力,前沿部署帶給敵人長達十幾年,幾十年的威懾,圖為服役超過幾十年的B1B戰略轟炸機(上面兩架)。


最後,戰略轟炸機可以執行戰術任務,但是戰略導彈不能,戰略轟炸機可以在戰場上對地攻擊,或者進行轟炸和空襲,導彈則只能打擊已經標定好的目標,不能巡航打擊即時出現的戰術目標。


回答者簡介:張浩,亞太智庫研究員,《艦載武器》雜誌評論員,在《兵器》、《艦載武器》等多家軍事期刊發表《現代山地戰怎麼打》、《共和國炮艇小傳》、《奪灘奇兵》等文章30餘篇,在海軍作戰理論和海上作戰武器裝備等領域有獨特見解,著有《預警機、電子戰機》一書,獲得軍迷群體一致好評。


海事先鋒


彈道導彈和戰略轟炸機都屬於攻擊性武器裝備,都可以用作遠程作戰。但兩者的作用和意義並不完全相同。從技術門檻上來說,由於冷戰後彈道導彈技術的擴散、以及彈道導彈不屬於可重複使用武器,研製彈道導彈的門檻事實上相比於研製戰略轟炸機要低得多(目前能研發生產中程以上級別彈道導彈的國家為8個,而能研發生產戰略轟炸機的國家僅為3個)。

這就使得戰略轟炸機成為一種非常具有“非對稱優勢”的武器——相比於彈道導彈,戰略轟炸機雖然速度慢、突防能力差,但能夠做到真正意義上的機動部署、可作為戰略反擊兵力或第二波戰略打擊兵力,相對於彈道導彈具備重複利用的優勢。

在彈藥投送量上,遠程彈道導彈也不如戰略轟炸機,這其實抵消了部分突防能力上的差距,同時還拉大了費效比的差距。而相比於彈道導彈,戰略轟炸機在平時能夠通過遠程巡邏飛行、巡航導彈試射等手段實現戰略威懾、甚至能在一定程度上干預局勢。另外,戰略轟炸機除執行戰略威懾和戰略打擊任務外,還能在一般性軍事衝突中執行攻擊、偵察任務,並且可作為信息節點使用,這是遠程彈道導彈所難以做到的。

因此不難看出,戰略轟炸機和遠程彈道導彈在的作用、分工各不相同,兩者雖然同屬於戰略打擊力量,但並不能一概而論,互相之間也不存在替代關係。


軍機圖


戰略轟炸機顧名思義就是執行戰略任務的轟炸機,執行這一任務的是遠程轟炸機,作戰半徑大、航程長,而且是現代戰爭體系下核威懾能力的重要代表。現代核三位一體既陸基洲際導彈發射井、海基潛射導彈、戰略轟炸機。很多人認為有陸基隱蔽式和高機動車載式核彈就可以完美完成核反擊任務,沒必要發展戰略轟炸機,轟炸機需要實際飛行到目標上空,至少也要飛到發射的極限距離才能發動有效的核攻擊,這樣就會有極大的危險存在,反擊任務也會因此失敗,這些都是反對戰略轟炸機發展的因素。

不可否認戰略轟炸機存在這樣那樣的危險,但是我們要知道一個事情,核彈是不會輕易使用的大殺器,不到萬不得已是絕對不會用的,真要發生戰爭了,還是常規彈藥作用更大,這時候用洲際導彈發射常規彈藥就變得非常不划算了。其實很多人對戰略轟炸機有誤解,把它的主要任務定性為核威懾,這是很片面的。常規戰爭中非常需要遠程轟炸機對重要的戰略目標進行轟炸,消滅敵人的重要能力,這一點在二戰時被盟軍詮釋的淋漓盡致。

這樣我們就可以發現,保持一隻擁有完備轟炸能力的戰略轟炸機梯隊是非常必要的,戰略轟炸機超大的載彈量可以用相對較少的數量完成有效的轟炸任務,在經濟效益和實際戰果上更有優勢。而且陸基洲際導彈自然是陸軍的,空軍要保持常規威懾和核威懾就必須發展戰略轟炸機,戰機在空中時刻保持機動巡航,對敵人也是非常的的威懾。所以,戰略轟炸機是絕對不可以省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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