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投資發展“用地難”

本報訊(記者朱軍備 通訊員陳芳)近日,我市《國土資源系統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十條政策措施》出臺,積極響應民營企業呼聲,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強化用地保障,助力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在用地指標收縮、大項目用地增加的雙重壓力下,如何破解民企投資發展“用地難”?市國土部門負責人表示,將在全面保障重大項目用地的同時,統籌當年新增建設用地、歷年批而未供土地、存量盤活掛鉤指標,優先用於小微企業園建設,保障民營小微企業發展用地。鼓勵支持建設多層標準化廠房、企業孵化器、科技園等,積極開展地上和地下空間綜合利用。充分發揮二級市場作用,允許未完成開發投資總額25%以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依法轉讓;允許自然人、企業作為抵押權人依法申請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允許民營企業依法取得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建設用地使用權設立抵押權。

據悉,剛剛出臺的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十條”政策措施,內容包括“加大新增建設用地保障、鼓勵低效建設用地盤活、建立靈活供應土地機制、實施土地價格差別政策、降低企業成本減輕負擔、支持民營企業抵押融資、簡化項目開工前期手續”等,在企業用地、項目報批、地價、融資等方面有力地支持民營企業發展。

其中第4條“實施土地價格差別政策”規定:對納入寧波“3511”產業體系的項目用地,可按不低於基準地價的80%確定土地出讓底價。其中屬於八大細分行業的,可按浙江省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出讓;同時符合用地集約條件的,可按最低價標準的70%出讓。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人表示,將建立工作專班,加強需求排摸,建設民營企業“項目庫”。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開闢綠色通道,大力推行建設項目審批“最多100天”、“標準地+承諾制”,爭取最短時間內保障用地獲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