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2018年度第十二次臨時會議 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0008 證券簡稱:首創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8-103

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2018年度第十二次臨時會議

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2018年度第十二次臨時會議於2018年11月6日以專人送達的方式發出召開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會議於2018年11月12日在公司會議室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董事11人,實際出席董事11人。會議由董事長劉永政主持。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規定。會議經表決後,全體董事一致通過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關於公司開設募集資金專戶的議案》

1、同意公司在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門支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陽東區支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安定門支行和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東城支行四個銀行開設六個募集資金專項賬戶用於存放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

2、授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相關的法律文件並與開戶銀行、保薦機構簽訂募集資金監管協議。

詳見公司臨2018-105號公告。

表決結果:贊成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置換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14,118.54萬元。

詳見公司臨2018-106號公告。

表決結果:贊成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審議通過《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50,000萬元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十二個月。

詳見公司臨2018-107號公告。

表決結果:贊成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1月12日

報備文件: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董事會決議

證券代碼:600008 證券簡稱:首創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8-104

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監事會2018年度第四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監事會2018年度第四次臨時會議於2018年11月6日以專人送達的方式發出召開監事會會議的通知,並於2018年11月12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監事3人,實際出席監事3人。會議由監事長王瑞林主持。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規定。會議經通訊表決後,全體監事一致通過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置換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14,118.54萬元,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能夠獲得一定的投資效益,不會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該事項決策和審議程序合法、合規。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置換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14,118.54萬元。

詳見公司臨2018-106號公告。

表決結果: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並嚴格履行了相關程序,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形,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監事會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50,000萬元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十二個月。

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8年11月12日

報備文件:經與會監事簽字確認的監事會決議

證券代碼:600008 證券簡稱:首創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8-105

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的公告

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11月12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2018年度第十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的議案》。

公司於2018年5月3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於核准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8]834號),核准公司非公開發行不超過964,122,800股新股。詳見公司臨2018-060號公告。

為規範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以及《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同意在下列銀行開立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辦理與開戶銀行、保薦機構簽訂募集資金監管協議等具體事宜。

公司簽訂募集資金監管協議後,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證券代碼:600008 證券簡稱:首創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8-106

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

自籌資金的公告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相關規定,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11月12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2018年度第十二次臨時會議、第七屆監事會2018年度第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置換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141,185,382.98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的數額和到位時間

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8]834 號)文核准,由主承銷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發行方式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 864,834,083股,每股發行價格為3.11元,應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689,633,998.13元,扣除承銷費和保薦費29,585,973.98元后的募集資金為人民幣2,660,048,024.15元,已由主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2018年10月31日匯入公司募集資金專用賬號中。另扣除本次發行直接相關費用2,286,483.41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2,657,761,540.74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經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證,並出具“致同驗字(2018)第110ZC0268號”《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驗資報告》。

二、2018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中對募集資金投向承諾情況

根據公司“2018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三次修訂稿)”披露,本次非公開發行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68,963.40萬元,所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擬用於下列項目:

三、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經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關於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鑑證報告》(致同專字(2018)第110ZC6699號)驗證,截至2018年10月31日,本公司已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投資額為2,141,185,382.98元,具體投資情況如下: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上述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已經國家和地方有權審批機關備案。

四、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董事會審議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監管要求

2018年11月12日,公司召開第七屆董事會2018年度第十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置換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141,185,382.98元。

公司本次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的自籌資金,並未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牴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並且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6個月,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法規的要求。

五、專項意見

1、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意見:截至2018年10月31日(募集資金置換基準日),公司已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投資額為人民幣2,141,185,382.98元,公司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自籌資金的行為履行了相應的審議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符合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符合公司向中國證監會申報的募集資金使用計劃,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我們同意公司以募集資金人民幣2,141,185,382.98元置換已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等額自籌資金。

2、監事會意見

2018年11月12日,公司第七屆監事會2018年第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並發表意見如下:截至2018年10月31日(募集資金置換基準日),公司已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投資額為人民幣2,141,185,382.98元,公司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自籌資金事項的審議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資金用途符合公司向中國證監會申報的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2,141,185,382.98元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等額自籌資金。

3、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

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先期投入的自籌資金2,141,185,382.98元的事項,已由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予以審核,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不存在與募集資金使用計劃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且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全體獨立董事發表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內部決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等相關規定。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無異議。

4、會計師事務所意見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已對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具體情況進行了鑑證並出具了《關於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鑑證報告》(致同專字(2018)第110ZC6699號),鑑證意見為:公司編制的截至2018年10月31日的《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的專項說明》中的披露與實際情況相符。

六、上網附件

1、經獨立董事簽字確認的獨立董事意見;

2、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關於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鑑證報告;

3、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的核查意見。

報備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董事會決議;

2、經與會監事簽字確認的監事會決議。

證券代碼:600008 證券簡稱:首創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8-107

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

資金的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2018年度第十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50,000萬元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十二個月。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8]834號)核准,公司於2018年10月以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向9名特定投資者發行了人民幣普通股股票864,834,083股,發行價格3.11元/股,扣除承銷商發行費後收到的募集資金總額為2,660,048,024.15元(以下除非特別註明,所稱“元”均指人民幣元),另扣除本次發行直接相關費用人民幣2,286,483.41元,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2,657,761,540.74元。上述募集資金已於2018年10月31日全部到位,並由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了“致同驗字(2018)第110ZC0268號”《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驗資報告》。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公司對募集資金採取了專戶存儲制度,在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後與民生銀行北京阜成門支行、農業銀行北京朝陽東區支行、工商銀行北京安定門支行和杭州銀行北京東城支行,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募集資金已投資金額約為214,118.54萬元,具體投資項目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截至2018年11月12日,募集資金在公司專戶之一民生銀行北京阜成門支行賬戶的存儲金額為2,660,048,024.15元,與初始存放金額一致。

三、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

為提高募集資金效率,降低財務費用,降低經營成本,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相關規定,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計劃的前提下,公司擬使用不超過50,000萬元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十二個月,此次借用資金不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計劃的董事會審議程序

2018年11月12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2018年度第十二次臨時會議、第七屆監事會2018年度第四次臨時會議分別一致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獨立董事、監事會對上述事項發表了同意意見,保薦機構出具了核查意見。相關審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

五、專項意見說明

(一)公司獨立董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減少財務費用支出,降低經營成本,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法規中關於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本次交易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不超過50,000 萬元暫時用於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十二個月。

(二)公司監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並嚴格履行了相關程序,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形,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監事會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不超過50,000 萬元暫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十二個月。

(三)保薦機構意見

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及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牴觸的情形;本次臨時補充流動資金與主營業務相關,不存在通過直接或者間接安排用於新股配售、申購,或者用於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已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2018年度第十二次臨時會議、第七屆監事會2018年度第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已發表明確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相關規定要求。

保薦機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

六、上網公告附件

1、經獨立董事簽字確認的獨立董事意見;

2、保薦機構意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