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上的連雲港“高新區”,又出么蛾子了。

諾,如下圖所示。

高大上的連雲港“高新區”,又出么蛾子了。

高大上的連雲港“高新區”,又出么蛾子了。

高大上的連雲港“高新區”,又出么蛾子了。

大概內容是:G25長深高速高新區路段兩旁,居民飽受噪聲問題,無任何處理措施。

該事件癥結之處是:現如今,誰該落實降噪措施?相關部門,還是開發商?

根據相關規定:白天環境噪聲最高限值為70分貝,夜間環境噪聲最高限值為55分貝。如果對G25長深高速高新區路段兩旁進行噪音監測後,數值均大於規定數值。那麼,解決這個事件的關鍵,就是我們要搞清楚“先有高速,還是先有商品房”。如果先有商品房,那麼有關部門在規劃道路時,就應全面考慮高速公路的影響並有義務加以解決。如果先有道路,那開發商在樓盤選址、設計和開發建設時,就應作好自身的隔音降噪和噪聲防治工作,比如建立綠化帶、留出一段距離或者選擇較為優質的隔音窗戶。

對於每一個已建設的樓盤,我們相信它們都是經過嚴格調查研究等論證後,經相關部門批准認為可以建這樣的樓,各方面符合各方面的指標要求。但如果開發商在可行性研究出現了疏忽又沒被及時發現,而這樣的疏漏又未廣而告之,那就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應該讓業主來為自己的不周密來買單。

當然,沒有什麼事情是百分百,重要的是問題揪出來後,怎麼對待,怎麼解決。要辨證地看,更要理性的解決。大家發現問題,客觀上也是督促相關部門或者開發商做的更好,如果任何問題連反映都不能,何來提高呢?

既然發現了,那就解決吧。

高大上的連雲港“高新區”,又出么蛾子了。

據我所知,港城有2個樓盤在降噪方面做得還算不錯,分別是福港好萊塢和東廬。

福港好萊塢位於連雲區平山路一側,開發商為了減少噪聲汙染採用三層雙中空玻璃加斷橋鋁合金窗戶。此種窗戶封閉性較好,具有一定的隔音保溫作用。但是這種窗戶對樓下的音樂聲會有比較明顯的降低,而車流聲依然較為明顯。

相較於福港好萊塢,東廬做的稍好些。由於大港路卡車眾多,東廬在市政綠化帶隔離的基礎上,整個樓盤再後移15米左右,留出的空間用來栽種大量綠化以降低噪聲汙染。除此之外,東廬的窗戶採用三層中空中置百葉玻璃。通常來說,中空玻璃一般可降低25分貝左右,而中置百葉中空玻璃會使室內噪音更加降低,噪音降低可達到36分貝。

文章的最後,其實我本來想了很多詞,諸如希望開發如何如何、行業如何如何,但最終想,其實沒必要寫。在過去的文章中,我一直希望大家的維權意識有所提高。或許只有我們權益意識充分覺醒,才是最有效、最直接地提升細節和解決問題的方法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