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精英都是聰明人,明知人人持槍對精英更不利,為何禁槍法案議會通不過?

盆覆子


槍支在很多國家是違禁物品,但在很多國家卻也是維護平等和自由的象徵,比如說在自認為最文明國家的美國,一種精英都認為美國人應該人人持槍。

(歡迎關注我的頭條號:歷史三日談)


當然,槍支國人眼中是大殺器,是不祥的象徵,誰不痛快了,帶走幾個都很正常,美國槍支流行的一個重要負面作用,不正是如此嗎,這也是美國禁槍令被屢提不止的原因所在。

不過美國強制氾濫,槍擊事件頻發並不是現在才有的現象,不是說美國社會現在問題才多了起來,走極端的人現在才知道用槍發洩自己的不愉快,從美國建國開始這事就存在。


不管是老美還是西方殖民者,都有一個毛病,那就是較真,把自己認準的事情白紙黑字卸下來,而且老美和西方殖民者都認這事,以為寫下來大家舉手表決同意了,這事就算是這麼定了,契約就是用來被人遵守的,因此一旦被立法規定下來,在西方的事基本上都不是事。

按規矩來就是了,這美國人拿槍或者說持有槍支不但是被人白紙黑字寫了下來,而且被寫進了憲法,在美國的《1787年憲法》中有明確的條款說到為了自由為了上帝美國人可以擁有槍支,用以自衛,用以保護國家獨立完整和自由。

如果說被普通法律規定的事情能改動,被憲法規定下來就比較麻煩了,而且美國社會早就有了保證民眾擁有槍支的委員會存在,呼籲減少槍支的人遠沒有支持擁有槍支的人數多,這裡面精英佔了絕大多數,而且精英才是擁有槍支的最大受益者,而不是受害者,他們根本沒理由支持禁槍。


歷史三日談


一個不懼怕人民擁有槍支武器和權利的國家 註定了是一個強大而文明的國家。





用戶25925537264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原因有三:

第一,這是美國的文化傳統。

最早來到美洲大陸的白人,就是揹著槍種地或者放牧的。

一來周邊有很多野獸,二來兇悍的印第安人隨時可能發動襲擊。

當時美國成年男性人人都會開槍,甚至連婦女也能放槍。在一些孤立的村莊,尤其是冬天隨時可能會被襲擊,這裡十三四歲的兒童都會熟練使用槍支。

因為,印第安人殺白人是不分男女老幼的。

換句話說,每一個美國人都是民兵。

很多人驚訝於為什麼美國獨立戰爭時期,大陸軍能夠迅速組織起一支武裝力量,最終打跑了英國佬。

美國人自己卻並不驚訝,因為他們的男人本來就可以作戰。

就像藏族人到今天很多都佩刀一樣,很多美國人把步槍作為他們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這是憲法的規定。

在美國憲法的第二修正案中明確寫有:“一支訓練有素的民兵,對一個自由州的安全實為必要,民眾擁有並且佩帶槍支的權利不容侵犯。”

憲法認為槍支讓民眾具有基本的自衛能力,能夠有效保護自己,防止一切外來的侵犯,他們侵犯者就是他們的政府。

這是美國民主思想的一個重要基石,直到今天沒有人敢於廢除這條憲法,薩沙預言未來也不會有人敢於廢除。

誠然,今天的美軍有航母、隱形戰機、坦克,普通市民即便有槍也對付不了。

但退一步說,總比拿著菜刀要好一些。

第三,人人有槍,就等於人人沒有槍。

表面上美國槍殺案件非常多,實際上基本全是自殺案件。

在一個社會中,如果人人都有槍,就等於人人都沒有槍。

因為你即便有槍,也不敢隨便使用,大家都有同樣的武器,你的優勢是0。

同時,美國還有嚴格的控槍法律。

就比如你在別的州合法持有的槍支,一時疏忽開車帶到了紐約,就屬於嚴重違法,可以坐牢。

如果你持有的乾脆是非法槍支,那麼可以判處5到10年監禁。

甚至隨便拔槍也是犯罪。著名美劇《美少女的謊言》的演員布蘭登•威廉•瓊斯,在和鄰居爭吵時,一時衝動拔出沒有裝子彈的手槍。鄰居立即報警,瓊斯隨即被逮捕,判處半年監禁。



其他還有很多,懶得說了,也沒有辦法多說。

其實對於美國人來說,槍支最大的危害是讓自殺容易多了。中國人自殺是跳樓、上吊、跳河、服毒之類,都不太容易,而且過程會痛苦。

而用槍支自殺則比較容易,也就是一秒鐘的事情,導致美國使用槍支自殺的人非常多。


薩沙


美國槍支氾濫聞名於世,每年槍下冤魂不可計數,就連美國總統也是受害者,肯尼迪、里根就是“傑出的代表”,近兩年,校園槍擊案更是更是震驚美國社會,禁槍的呼聲是一浪高過一浪,據統計有60%美國民眾支持禁槍。既然有這麼多人支持,又有美國總統受害的先例,為何禁槍法案屢試不爽呢?主要有以下三種原因。


一:歷史原因。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明文規定: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容侵犯。可以說:私人持槍在美國人看來,是自有、民主的象徵,是保衛自己最後一道屏障。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持槍在美國人的意識裡早已根深蒂固,不是靠幾次遊行示威就能改變的。

二:軍火商不點頭。美國幾乎是一人一把槍,每年還不斷換著花樣翻新,這種巨大需求,無疑蘊藏著巨大的利潤,而軍火商正是既得利益者,一旦禁槍,豈不斷了軍火商的財路,他們焉能答應?關鍵是美國軍火商在政壇有呼風喚雨的能力,他們不點頭的事,總統也沒轍。



三:美國的步槍協會這一關過不去。步槍協會會員號稱有500之眾,影響力絕不可小覷。據說,特朗普當上總統就得到了它的鼎力支持。特朗普上臺後,幾次提出禁槍,充其量是做做樣子,並未邁出實質性步伐。步槍協會的口號就是:誰支持憲法第二修正案,我們就支持誰當總統!想想看,民主、共和兩黨候選人,都爭著欲做美國總統,有誰願意自討沒趣,來趟這趟渾水呢!

所以說,不是美國精英們不想禁槍,實在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洛水清風cuixiaosheng


這個問題問的太爛了!誰告訴你,人人持槍對精英更不利?

美國有錢人和沒錢人不是住在一起的!不是僅僅相隔一條馬路!就算白人和黑人居住區都是涇渭分明的!

高檔社區和貧民區的警察力量完全不可同日而語!

至於日常生活,工作?說實話,窮人壓根就不知道富豪的生活方式,他們之間壓根沒有交集!

問這個問題的人,說實話,貧窮限制了你的想象力!

如果你是說,窮人有槍後,可以推翻精英階層,那是做夢!因為美國法律不允許任何人持有,重機槍,坦克,飛機,大炮!甚至全自動武器都不準私人擁有,你憑啥推翻政府?


納爾遜E13



所以至今美國人還是堅信當初失去自衛的武器是猶太民族的悲劇原因之一。沒有了槍桿子,赤手空拳,你拿什麼去反抗全副武裝的暴徒?你拿什麼去反抗暴政?所以從一開始,美國的建國者就堅決認為,這種權利,不是任何人給予人民的一種恩賜,而是一種天賦人權。這種公民權利必須以憲法背書的形式得到強有力的保證。


那麼些年來,美國無論發生多少槍擊案(包括校園槍擊案),美國人民卻幾乎很少有類似中國式王力宏們的呼籲,美國人更不會去支持禁槍的動議,即令當初奧巴馬的確有類似的一點想法,很快就不了了之。因為在美國人民眼裡心裡,槍不是一種工具,而是一種權利。公民擁有槍,是保障自由捍衛權利的實質性行為,是以憲法為確認背書的國家行為。較之於小概率的槍擊案帶來的對個體生命的危險和危害,暴政帶給整個社會的危險和危害更深重更令人恐怖。兩權相害取其輕。


西方國家有一個源自古希臘和羅馬的悠久的傳統觀念:自由是天賦人權,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普羅大眾任何一個地方的任何一個住宅,未經事先徵得主人的同意,“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國王的軍隊不能進”。西方人一直極端強調保護個人隱私、私人財產、私人土地。而且強調法律是保障個人自由保護國民權利的核心和第一要務。由此也誕生了更進一步更完善的《憲法第二修正案》和第N個修正案。法律對於私人財產的保護是絕對真理。在美國,一旦私人財產和私人土地受到侵犯,主人在事先提出警告無果的情況下是可以有權開槍的,而且打死無罪,甚而至於一不小心還會被媒體敘述成捍衛法律的個人英雄。所以強拆這類事情在美國簡直就是天方夜譚。



退一步講,中國古人在說到門和鎖時,有句俗語“防小人不防君子”。事實上好人和君子無需防,壞人和小人防不勝防。即使家家戶戶有門和鎖,

壞人一樣可以輕而易舉登堂入室。但國人不會因為好人和君子無需防,不會因為壞人可以撬鎖入室就取消門和鎖。因為一旦君子和好人失去了防備的盔甲,小人和壞人卻依然可以有一萬個途徑獲得他們需要的撬鎖工具。



美國之所以不可能禁槍,是因為憲法規定美國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自由 177674日,在北美洲十三個殖民地的代表舉行的第二屆大陸會議上,通過了由托馬斯·傑弗遜起草的《獨立宣言》。這是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文獻之一,每一個字都閃耀著自由和人權思想的光輝。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就像中國道路上的的雙黃線一樣(以嚴格的交規而言),是法律規定不能逾越的銅牆,無關乎利益糾葛,只關乎個體生命,更關乎自由民權,這才是美國不可能禁槍的真正原因。


清園居


稍微對美國有點了解的人都會知道,美國軍隊只是美國資本家的打手,他們只是為了錢去參軍,可以向敵人投降。

而美國人民最中堅的守衛力量是美國的民兵組織。

美國民兵組織才是美國人民的守護神,美國民兵組織他們可是敢直接無視美國聯邦政府,向聯邦政府開戰。

美國可是先有民兵後有軍隊的,由於美國是殖民地上成立的國家,他們是外來者,在美國政府沒成立之前,這些民兵就是他們殖民地最大的守衛力量。

即便美國政府成立後,在憲法第二修正法案規定:受到良好規範的民兵部隊對於自由州的安全是必要的,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容侵犯。

可以這麼說吧,假如當初沒有殖民地時期拿起武器保衛殖民地的領土和財產的民兵,很有可能就不存在現在的美國。

美國是在民兵組織最早保護的殖民地上的民兵發展起來的,要說美國是由民兵組織創建的也可以,只不過後來美國政府創建之後逐漸成為資本家操縱的傀儡。

美國的民兵組織認為美國聯邦政府是邪惡的,獨裁的,非法的,鎮壓有愛國之心的美國人。

所以美國的民兵組織在一定程度上是和美國聯邦政府是對立的,他們裝備武器防止美國聯邦政府侵犯他們的權利,一旦聯邦政府侵犯到他們的權利,他們會毫不猶豫的還擊。

美國聯邦政府不是不想禁槍,而是禁槍的話必須先過美國民兵組織這一關。美國要是真的實行禁槍令,美國的民兵組織肯定會向美國聯邦政府開火,到時候美國就會陷入內戰。

美國的民兵組織一直對美國聯邦政府不滿,他們起源於美國最早的十三個州,是以白人為主,帶有白人主義和種族主義的觀念,美國的民兵組織有上千個這麼多,他們可是隨時準備推翻美軍聯邦政府的存在。

美國民兵組織可不是一群烏合之眾,他們可是有過硬的軍事技能,火力強大,近幾年加入的人數越來越多,越來越暴亂。


一號風手


首先擁有槍支就等於擁有濫殺無辜的權利,不允許平民擁有槍支,而特定機構擁有槍支,那麼就構成了少數人能濫殺大多數人的條件。美國允許全民擁槍這麼多年,已經不可能逆轉了。誰不惜命,除了瘋子。一旦議會通過了禁槍,那麼投贊成票的議員首當其衝,你能想像在一個全民擁槍的國家裡,這些議員要經歷多少子彈才能活下去?根本活不下去的。也許會有人說派軍隊收繳鎮壓,但在一個人人都擁有濫殺無辜能力的社會,派出軍隊只會讓國家分裂!卻達不到最終目的,飛機大炮這種武器是保護不受外敵侵略用的,用在老百姓頭上,而且是人人擁槍的社會,美國政府還不得先完蛋。


茶茶茶糰子


老鼠給貓解鈴鐺的故事,聽過嗎?關鍵是誰去?……



邾城散人


這個問題真是太應景了,剛剛發生的東莞龍哥被殺案,輿論一直在討論那位電動車司機是否算“正當防衛”。如果相同的事件發生在美國,那這位司機會立刻被釋放,可能還會得到“好市民”的獎勵。

美國人一貫不相信政府,看看最近的民意調查就知道,美國人對於政府的信任度越來越低。民眾持槍不只是為了攻擊壞人,更重要的是保護自己,面對持槍的警察等政府成員,普通民眾要保護自己最後的方式就是自己持槍。美國的立法機關是國會,代表的是民眾,本質上是為了制約政府。每一任總統都會面對持槍的問題,但是民眾持槍是為了保留反抗美國政府的能力,那麼美國政府要解除民眾的持槍權,國會還敢通過這樣的法案嗎?

美國已經有20多個州將“Stand your ground”寫入法案,也就是說,如果有人闖入你家裡,甚至公共場合威脅你的安全,那民眾可以直接開槍,而不需要付責任。這就是對持槍權的最大的鼓勵,也是美國社會普遍比較文明的原因(不文明容易被人無責射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