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法院刑庭庭長審判民庭庭長——這場直播暴露了什麼?

11月8日,吉林法官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開庭。

王成忠法官在自己工作多年的單位遼源中院接受自己同事的審判,情緒激動,淚灑法庭。

王成忠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一案,法律界鬧的沸沸揚揚,一石激起千層浪!

因為王成忠本來就是吉林省遼源市中級法院的法官,還是民三庭的庭長。這個案子二審上訴到了遼源中院,遼源中院還要自己審,那就是說法院審自己的法官,程序的正當性就很成問題了。

辯護人又是著名的徐昕律師,他恰因為屢接有全國影響的案件,比如趙春華氣槍案、鸚鵡案等,是對裁判規則有過實質影響的律師,所以,這樣的程序問題必然會成為庭審中審辯雙方的交鋒要點。

觀看了今天上午庭審直播的錄像,幾十分鐘裡,審辯雙方有關回避問題的細節和具體處理,還是超出了預想。讓人感觸頗深。

一、法官

主持庭審的審判長是遼源中院刑二庭的庭長,庭長親自出庭,級別不可謂不高。但庭審的表現,卻讓人感到很憋屈。

第一,不予迴避的決定沒有回應辯護人最主要的理由

審判長自己說庭前會議已經處理了迴避問題,並且法院決定不予迴避。但是辯護人卻說當時連合議庭的具體組成都沒有確定,何來回避之申請,更沒有提出遼源中院的整體迴避。

這時,還好沒有做該程序性事實的口舌之爭,否則就只能拿出當時的筆錄或者當事人的申請書來證明了。

審判長宣佈決定不予迴避的最大問題,是說了自己不予迴避的理由,但是沒有回應辯護人提出的理由。而辯護人提出的理由很明顯,全國人都知道,就是遼源中院怎麼可以自己審自己的法官呢?

但是審判長依舊視而不見地說,案件發生地在遼源,所以遼源審沒毛病。可是這只是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並沒有針對辯護人提出的特別明顯的理由做出回應,那麼這個回應就等於沒有回應。

在當時,辯護人可以指出法院沒有回應辯護人的理由。這在審判來說,是問題,因為審判必須回應當事人或者辯護人提出的問題。這等於是辯護人出招,但是法官沒有接招。而這個問題即便不說,也是問題,因為它就在

那裡,太明顯了。

第二,法官沒有回應辯護人提出的干預辯護權行使的事實性問題

當時,辯護人提出,會見中被告人曾陳述說審判長親自提審過,要求被告人解除與徐昕和肖之娥二人委託關係。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程序性法律事實,如果存在,則是法官對辯護權的非法干預,是很嚴重的程序問題。

但審判長沒有作聲,按照中國人的習慣和法庭提出問題就要解決問題的一般做法,等於是自己承認。

那麼,就讓人不禁猜想,法院為什麼對徐昕律師接受委託來做辯護如此的“畏懼”呢?

遼源中院是擔心該案的程序問題,還是擔心徐昕教授辯護的據理力爭呢?

如果是一個一般的律師的一般辯護,可能確實起到了對法院“配合”的效果。但遼源中院何必又將該案庭審直播呢?

知道自己有問題,還把問題公佈於眾,還是根本就自己沒有覺得是問題?

後者的可能性很小。種種猜測,不在其中,沒法索解。

第三,要求辯護人就為解決程序問題“庭後提交書面意見”

記得,庭審中有幾次,面對辯護人提出的迴避理由和請求,審判長沒有回應,都說“庭後提交書面意見”。

一般來說,如果當事人或者辯護人當時沒有書面意見,只是口頭說了一遍的事,但是需要書面的表達,才要求庭後提交書面形式。

可是辯護人要說的理由和提出的請求,還沒有說完,當時只可以想象是什麼,但是不知道。而且,提出的是關係到法庭庭審能否繼續的程序性問題,應該先行解決,否則可能導致整個庭審都白費的結果。

但審判長明顯把這種“庭後提交書面意見”當做了擋箭牌,來回避辯護人提出的致命程序問題。

這個庭審,第一重要的問題就是迴避問題,事關審判的公正與否。但是審判長用這種方式迴避問題,明顯不適當,讓人看了覺得法院怎麼這樣呢?有跟當事人耍賴皮的嫌疑。

有很多審判,面對當事人或者辯護人提出的合理問題,法官個人沒法處理,但是還要把審判工作做下去,那就只能硬著頭皮去審。

律師提律師的,法官審法官的,最後還做出生效判決。這樣的事,律師多有反映。但是這次不一樣,這次是直播,庭審公佈於天下,有目共睹。

所以,法官的整個表現,是沒有回應辯護人提出的迴避申請,但是一直卻一直在用迴避的方式應對。

同法院刑庭庭長審判民庭庭長——這場直播暴露了什麼?

二、辯護律師和被告人

而辯護律師的表現,直可用白璧微瑕來形容。

整個庭審,彷彿不是法官在審理案件,而是律師在審問法官。而後者卻一直躲躲閃閃,不敢直攖其鋒。可能是見賢思齊吧,覺得以下幾個小地方,微有完善的空間。

第一,辯護人沒有及時指出法官對迴避理由的迴避

審判長用空洞的一般原則闡述了迴避理由,但是沒有回答辯護人提出的理由,而這個理由即使辯護人不提出,法院自己都要面對。當時,辯護人可能覺得問題已經呈現,所以不是必須乘勢追擊吧。從後來徐昕律師的微笑似乎已經看出,出現那樣的效果和局面,他已經很滿意。

第二,辯護人不該提“遼源的法律”“遼源的吉尼斯紀錄”

這兩處用語,都有比喻的意味。前者說該案之所以成為案件和這樣處理,原因裡的地方性因素,如果沒有這種地方性因素,可能根本就沒有這樣的案子或這樣的處理。後者是說如果如此處理,該案會創紀錄。

但是如此表達,可能在形式和法庭禮儀上給審判長抓住機會,比如審判長可以問辯護律師,遼源的法律和吉尼斯紀錄是什麼意思。反而會造成辯護人的尷尬和局面上轉向被動。所幸,審判長可能出於大度或疏忽沒有反問。而審判長或者公訴人抓住辯護律師語言上“隨口”的例子,是不在少數的。

其實,“死磕”派慣用的“三板斧”,管轄、迴避和非排,在一些案件中體現和關係到的都是案件處理的地方性因素。如果沒有那種地方性因素的介入,案件不會那樣處理,所以一旦換個地方審判,案件的結果就很可能完全不一樣。大家可以用一些案件來驗證,是否如此。該案如此處理,能沒有地方性的因素嗎?

第三,辯護人與被告人的分工和配合沒有進入節奏

本案最大的問題是自己人審自己人,於法於情都有問題。本案中,說法,被告人當然不如徐昕老師,而且被告人還是民事法官,刑事法律的思維很不同,他未必完全領會而能辯。所以他們最好的分工,應該是徐昕律師說法律上的理由,講法理,而事實和情理由被告人自己講。這樣才更有力量。

比如,被告人可以從同事的角度,講平時工作和生活中如何與合議庭成員的交集和聯繫。被告人也是庭長,審判長也是庭長,同級別的人在一個單位裡,是最容易發生交集的,怎麼可能沒有呢?如果被告人講述了在法院中於同事們工作和生活的感情實例,就會更讓人覺得法院審自己的法官,不但是違法,更是可笑。會引發更廣泛的同情和共鳴。

第四,被告人的庭審表現與一個合格法律人有距離

被告人的表現不是特別好,似乎說了很多法院工作人員看來習慣的道理。後來最深刻的印象是說自己要死,甚至要離開法庭。這種表現不是冷靜的,可以說是與一個受到專業訓練的法律人是有距離的。但是,是可以理解的。

他一個過去審理別人案件的庭長,今天卻站在審判臺下受昔日同儕的審判,如果不是徐昕律師的提醒,還不會被准許坐下來受審。

在判決沒有生效之前,誰不能說是有罪的。但是,同是法官和庭長,一個卻被另一個審。可以想象,對於一個稍有尊嚴感的法官來說,死的死的心都有。所以當時被告人的表現,不可能是辯護律師沒有輔導,而是那樣的情景下,當事人自己已經不能控制。

同法院刑庭庭長審判民庭庭長——這場直播暴露了什麼?

三、直播

第一,直播給了辯護人充分辯護的機會

現在的刑事庭審,辯護人發言被審判長打斷的事,已經是稀鬆平常。如果不是在直播中,徐昕律師不斷推向深入的迴避理由闡述,怎麼可能在法庭上發表完畢。而當時,好像竟至於發表到了第四五點,甚至更多。

一個是,辯護人得以引申闡述,最後,不但把問題說透了,也要指出審判長沒有回應明顯的迴避理由的問題。

徐昕律師從法律格言“自己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說起,其實這個格言是與本案情形有距離的,但是他說被告人是代表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是法院工作中的職務行為,但是這個法院卻要審理他的職務行為,這不是自己審自己嗎?就說透了。

還說,法院審自己的法官,即便能保證公正,也會受到公眾的質疑。這很在理,而且是從替辦案機關的角度說的,很容易被人接受。

甚至進一步推理,這個迴避的問題,關係到是否存在程序違法,如果因為應該回避而沒有迴避,審理的是一個法官被指控“應該採信”證據而沒有采信的案子,就會造成一個違法審判的循環。

這就把問題的嚴重性和荒謬性揭示的淋漓盡致了。

另一個,是藉助庭審和直播,把庭審前辯護律師工作中與司法機關和司法工作人員打交道的事,提出的請求、問題和受到的處理,都集中展示出來了。那麼就會讓律師在庭審前的工作,發揮作用。可以更進一步地揭示迴避問題的嚴重性,增強辯護效果。

可以說,如果沒有直播,這是不可能的。

第二,直播暴露了司法說理的欠缺

司法的合理性,就在於其說理,這是共識。但目前司法裁判說理性極差,刑事裁判不回應、甚至不列辯護人意見的情形很常見。但是不具有直播的公開性和廣泛性,辯護人有一大堆道理反對,但卻無可奈何。

但是,這次不一樣了。這是直播,審判長沒有回應辯護人提出申請的理由,一點都沒有回應,這就等於做出了一個沒有說理的決定。這說輕點,是沒有理會辯護人的訴求或理由,你愛咋咋樣。說重點,是一種冷漠的對待,也是一種司法蠻橫的表現。

這個庭審,總體給人的感覺,是律師在說理,但是法官卻沒有說理。律師在提出請求,但是法官卻在迴避問題。所以,總體上是不能令人滿意的,甚至不能廣大公眾滿意。何況做為儕輩的法官群體呢,更別說本來“自信滿滿”的遼源中院了。

所以,後來據說直播視頻被刪除了。因為法院自己都覺得不滿意。

近來,連續發生的事情,都和視頻有關。比如,崑山龍哥被殺案,白衣男子被認定為正當防衛;遛狗男子毆打帶小孩婦女案,遛狗男子被刑拘。視頻都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如果沒有視頻,事就說不清楚,更不能被公眾看到,就不能引起巨大的輿論浪潮,事情的處理就會在公眾視野之外進行,結果就具有更多的不確定性。

因此,可以說,直播,包括視頻記錄,真是立了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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