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本报讯(记者 兰增干)记者从11月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陕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水平达到2715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面覆盖,参保率达99.79%。

省人社厅副厅长刘会民说,近年来,陕西省养老保险进入发展新时期,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方面,陕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水平稳步提高,2018年,陕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四连调”,人均水平达到了2715元;同时,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更加安全。2017年,全省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753.8亿元,同比增长18.13%,基金总支出710.9亿元,同比增加12.96%,基金累计结余481.39亿元。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近年来,陕西省在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快捷服务等方面都做出积极探索。缴费范围全面覆盖,经办服务更加便民。

截至2018年9月底,陕西省城乡居民已参保1742.6万人,参保率达99.79%;2018年,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共提高23元,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09年的55元提高到103元,平均养老待遇每人每月达到130元。此外,宝鸡市开发的加载“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领取、权益查询、生存资格认证——五个不出村”业务功能的网上服务平台,大力提升了信息化水平,有效解决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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