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江蘇對校外培訓機構強勢出擊 提出八個“一律”整改措施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促進校外培訓機構規範有序發展,根據省紀委、省監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關於在全省開展教育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要求,江蘇決定在全省開展校外培訓機構集中整治行動。

這次集中整治時間為2018年10月至12月;集中整治範圍為全省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

集中整治有以下四個重點:一是重點規範語文、數學、外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二是集中整頓校外培訓機構的辦學資質、安全隱患、教學內容、師資聘任、競賽考試、招生宣傳、收費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違規違法行為;三是堅決禁止應試、超標、超前培訓及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四是嚴肅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等問題。

集中整治內容方面,江蘇提出了“八個一律”的內容:一是對不符合國家和省關於消防、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管理規定和設置標準,存在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一律停業整頓。二是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校外培訓機構,一律停業整頓。

三是對已領取營業執照,但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一律停業整頓。四是對“超標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的校外培訓機構,一律吊銷辦學許可證。五是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對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一律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六是校外培訓機構在學科知識培訓中聘用不具備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或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從事培訓活動的,一律停止其承擔的學科知識培訓教學任務。七是對校外培訓機構存在一次性收費超過3個月、收費項目及標準未公示等違規收費行為的,一律退費整改。八是對存在虛假廣告或招生宣傳不規範的,一律依法予以處罰。

看來,江蘇準備對社會培訓機構動真碰硬大力整治了。江蘇同時明確,社會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學生三個月以上的學費。作為家長和同學的你,有什麼話要說嗎?歡迎你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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