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的老人立遺囑防著兒媳女婿,你怎麼看?

前兩天有個用戶在我們平臺向律師吐苦水,原來是公婆揹著她偷偷去立了遺囑,這讓她差點氣暈。

倪女士和老公結婚2年了,目前還沒有寶寶。雖然平時小吵小鬧不斷,但感情還是挺穩定的。公公婆婆年紀比較大了,已經上了六旬,出於抱孫心切,經常催著她和先生要孩子,可她目前事業正處於晉升階段,不想馬上生小孩,因為這件事和公婆鬧得不太愉快。

一天,倪和老公家的一個表親閒聊,親戚無意中向她透露了公婆立遺囑的事情,在百般懇求下,親戚終於將整件事的原委向她娓娓道來:你公婆年紀大了,你們小兩口現在又經常吵鬧,還不生寶寶,在他們眼裡看來感情不太穩定。萬一以後你們離婚了,那他們名下的幾套房子,上千萬資產就有一半會分給你,那就太便宜你這個兒媳了。所以就去公證處做了遺囑公證,把錢全部留給兒子。

99%的老人立遺囑防著兒媳女婿,你怎麼看?

圖自網絡

聽完表親的話,倪當時整個人都僵住了,原來公婆早就揹著我做好了二手準備,還在親戚圈裡都傳遍了,唯獨瞞著她和老公兩個人。雖然立遺囑是人之常情,但是知道自己被人家這麼處心積慮地堤防的那一刻,心還是很痛的。本來以為的一家人成了美好的假象,說到底自己始終還是一個外人。呵,人心、現實,就是這麼淒涼……

不過心灰意冷的她對這件事還有一些疑惑,公婆的這種做法合法嗎?於是在微信裡找到了我們律霸平臺,諮詢了寧波的張律師,聽完律師的解答,她才知道公婆的做法是合法的。原來“防兒媳(女婿)”條款是有充分的法律依據的。而經過公證的遺囑更是具備法律效力的。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婚姻法》第十七條則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繼承或贈與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律師的解答澆滅了倪女士心頭的最後一絲希望。那一刻,她感覺自己和那個家一分為二,被遠遠地隔離開了,而隔離她的就是這份冷冰冰的遺囑。她坦言自己並不是貪戀婆家的財產,就是從情感上來看,一時難以接受,以後的相處過程中,也會成為她和公婆之間的一道隔膜,成為心底一個難以解開的心結。

對此,大家有什麼看法呢?如果你們另一半的父母把你當外人一樣提防,你會泰然處之還是跟倪女士一樣覺得氣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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