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表現是歌曲的靈魂

像成人一樣,兒童歌唱聲情並茂也最重要。少兒歌曲的情要通過歌聲來表達,情和聲是相互依賴的。情促使聲的發揮,聲表達情的寓意,歌唱要達到情和聲的統一,歌唱是歌曲創作的繼續。作為聲樂教師絕不能把自己的學生惟妙惟肖地模仿歌星而引以為榮,這看法是種片面的。任何一位名家的演唱都有其自己的特色,固然都值得學習,但每個兒童都有各自不同的條件,無論嗓音,無論閱歷,無論修養。即使是模仿得很好,也只不過是別人歌唱表演的再現,沒有自己的特點和個性。用這樣的觀點指導和要求學生,必然會影響學生的發展,甚至造成他們歌唱學習的失敗。

也不能把歌唱表演看作發聲技術、技巧的表演,為了迎合部分觀眾的要求,而不顧歌曲的完整和意境。這顯然是與歌唱的宗旨相對立的,這樣培養出來的學生,其演唱是蒼白的,最終毀掉歌唱的前途。歌唱表演既不是簡單地模仿,也不是單純技巧的賣弄和炫耀。歌唱表演是一種藝術的再創造。

藝術創造,少不了藝術誇張手法,但誇張要有分寸,要恰到好處。藝術誇張的目的是為了把現實生活表現得更高、更美。過分了、過火了,聽眾接受不了。描寫某人臉長“去年一點相思淚,今日方流到嘴邊”的名句等誇張,何等形象,何等幽默。至於故弄玄虛、矯揉造作、華而不實、甚至趣笑打鬧,更是與藝術規律相違背的。

藝術表現是歌曲的靈魂

練習唱歌

“真真假假”也是藝術表現的手法。純粹的真,在藝術表現上是不存在的。很難想象,在歌唱中的啜泣、痛哭不用發聲技巧,而是真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真哭,還有什麼藝術性?“假”是表現“真”的藝術技巧,是為了表現藝術的真。當然,這種手法的運用也必須恰到好處。

聲樂教師在教學中要引導兒童正確理解歌唱的藝術表現,進而恰當地選取歌曲意境中的“自我”立足點,使其藝術表現既不脫離歌曲的實際,又有藝術獨創性。

唱會一首歌,並不等於唱好一首歌。要稱得上唱好,必須從音樂與文學形象上對歌曲作分析、藝術加工、修飾,即對歌曲的進行藝術處理,歌曲表現的藝術和所產生的效果相一致,藝術處理包括下面四點:首先,朗讀歌詞,分析歌詞的分段分句及各部分之間的內在聯繫,理解其表現的主題、基本感情、形象特點、重點、高潮、字、詞、句及每個字音結構,以便達到所演唱作品的深刻理解。

其次,熟悉所演唱歌曲的旋律和節奏,分析音樂與歌詞的關係,理解作品的情緒特徵、地區民族風格特點,旋律特點及全曲的高潮所在等,從而掌握歌曲的基本情緒及其藝術形象。必要時,還應瞭解時代背景及作者的創作風格。

第三,設計歌曲演唱的基本速度及其變化、基本力度及其變化,確定咬字的語氣、語調、呼吸、換氣、共鳴的控制和特殊技巧的選用、裝飾音的唱法。

第四,根據演唱需要設計眼神、面部表情及必要的形體動作。

另外,在不同的場合,面對不同的聽眾,其設計方案也應隨之改變。總之,少年兒童歌唱藝術是無止境的,有待於我們不斷地探索、總結創新,使其日臻完美、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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