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區中小學班級QQ、微信羣建設公約》發布啦

為更好地發揮中小學班級QQ、微信群在家校溝通中的積極作用,營造良好的網絡溝通環境,區教育局和區中小學校家長委員會主任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前發佈《松江區中小學班級QQ、微信群建設公約》。《公約》明確了建群宗旨、入群要求、教師和家長在使用時的要求及學校監管等內容。

《松江區中小學班級QQ、微信群建設公約》發佈啦

松江區中小學班級QQ、微信群建設公約

班級QQ、微信群等網絡平臺是教師與家長互動交流的有效手段,為更好地利用現代網絡信息技術,教育學生、服務家長,松江區教育局發佈松江區中小學校班級QQ、微信群管理公約。內容如下:

一、建群宗旨

1. 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相關網絡信息管理規定。

2. 班級QQ、微信群僅用於學校發佈通知、班級信息的交流、學生成長經歷的分享、家庭教育經驗交流等,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學生觀和成長觀,不做與此無關的聊天等使用。

3. 禁止出現詆譭學校及師生形象,有違社會公德、不文明、侮辱性語言,以及帶有不良政治傾向、宗教、色情、暴力等內容。

二、入群要求

1.班級QQ、微信群僅用於家校溝通交流,以學生監護人為主,禁止和本群無關人員加入。

2.群成員一律實行實名制命名。教師用學科加教師姓名命名,例如:語文-張老師。學生家長可用學生名加父母親命名,例如:張小雨媽媽。

三、使用公約

(一)對教師要求

1.班級QQ、微信群原則上由班主任負責籌建和管理,為第一責任人。班主任也可委託任課老師或班級家委會成員代為管理。班主任和其他群管理者要負責群成員聊天監管、違規提醒處理等。不定時檢查群成員,不應加入人員應予以清退。

2.發現群內有發佈危害國家或個人的安全與形象等情況的,視其嚴重程度,上報學校。

3.老師可在群內發佈有關學校或班級教育教學活動、學生的每日家庭作業,以及與教育教學活動相關信息等內容。發佈的信息應符合教育教學的相關政策規定。

4.鼓勵在群內表揚先進個人和先進做法,發揮示範輻射作用。不得通過班級群發表批評或負面教育言論,杜絕群內通報點名、批評學生、公佈成績或排名等。

5.不得就個別學生的問題在群內進行討論,具體教育問題應與其家長直接電話或當面溝通協商。

6.發現家長在群內產生負面情緒時,應當及時疏導、關懷,引導家長通過其他途徑解決,不在群內正面爭執。

7.嚴禁在班級群中曬名次、曬成績、曬票數,給家長佈置作業。

(二)對家長要求

1.家長對學校或老師如有意見或不滿,宜以私聊班主任的方式進行溝通交流。如果問題還無法解決,建議聯繫班級家委會成員,通過校級家委會與校方直接溝通解決問題。

2.不發佈帶有煽動性、過激性、未經證實的含糊不清的言論。

3.不在群內發佈廣告、推銷商品;不發紅包、團購拼購等鏈接;不發佈拉票、積贊等活動鏈接以及與本群無關的其他商業信息。

4.未經班主任同意,不得擅自邀請非本班級家長進群。

5.因上課或工作繁忙等原因,老師未能回覆的,家長宜另致電老師確認信息,確保信息暢通和對稱。與老師聯繫要注意時間段,不宜影響教學安排和老師正常休息。

6.不惡意刷屏,在老師需要回覆信息的情況下進行回覆。

7.家長在群裡上傳學生的學習、活動照片時應慎重選擇,避免出現個人家庭住址、聯繫方式等涉及個人安全的信息,保護孩子的隱私。

四、學校監管

1.學校應重視並利用好班級QQ、微信群,發揮其政策宣傳、輿論引導、交流溝通等功能。

2. 學校要做好班級QQ、微信群的管理工作,包括機制建設、協調管理和應急處理等,及時發現問題,積極介入處置。

3.學校三級家委會要做好家長正確使用班級QQ、微信群的宣傳,起到正確的引導作用和恰當的協調作用。

4.學校一旦發現班級群內有惡意攻擊學校、老師、學生或家長的情況,學校進行核實、勸告;依然不聽勸告者,學校依法依規做出進一步處置;出現政治性、危害性、公共性問題,可能造成嚴重影響的,應當及時上報公安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

上海市松江區教育局

松江區中小學校家長委員會主任聯席會議辦公室

2018年11月

題圖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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