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警察法要求無條件配合查身份證?專家闢謠:解讀文章造假

新警察法要求無條件配合查身份證?專家闢謠:解讀文章造假

“法制日報”微信公號11月6日消息, 當您喝酒之前,一定要明確自己的酒後狀態,如果您有酒後失憶並鬧事的光輝歷史,一定要提前做好防範自己失態的措施。否則新警察法第二十八條會將您像抓豬一樣捆起來並塞進籠子裡,被“強制”而導致的身體傷害是小,您的偉大的顏面將會蕩然無存。

因為酒後失態,就要被警察像抓豬一樣抓起來——看到這個對新警察法的解讀,驚不驚嚇?意不意外?

先別慌,《法制日報》記者告訴你,這個看起來有理有據的解讀文章,是“報了個假警”。也可以說,你看到了一個假的新警察法解讀文章

昨天,一篇名為《新警察法出臺: 向警察索要執法證或被拘留》的文章在網絡上熱傳,文章不僅取了一個抓人眼球的標題,更是用了一些調侃和聳人聽聞的語言,對所謂的“新警察法”進行了解讀。

“這篇文章之前就有過,但角度理解有些偏激!文章用

‘新警察法’替換‘警察法修訂草案稿’,並用不恰當的語言作出解讀,容易醜化警察和法律,可能導致警民關係緊張。”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詹偉11月6日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指出。

事實上,該文今年6月就已經見諸網絡,那時候的文章多為《新警察法即將來襲,普通群眾要注意!別稀裡糊塗攤上大事!》這樣的標題,時隔4個多月,換了個標題繼續在各大平臺熱轉。

記者注意到,文章專門討論了查身份證、警察開槍等備受關注的話題,還配上了“新警察法第XX條規定”這樣的法條,讓解讀看起來特別“專業”。

然而,這些法條並不是出自所謂的“新警察法”。

2016年12月1日,公安部網站發佈了警察法修訂草案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至今,警察法的修改工作尚未完成,而這一文章中提到的規定,正是出自警察法修訂草案稿。

例如,文章稱:“當你悠閒的走在大街上,有警察突然上來查驗你的身份證件,請記住,一定要毫無條件毫無藉口的配合呦。因為新警察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警察查驗您的身份證件不需要任何理由任何解釋。”

對照警察法修訂草案稿關於身份證件查驗的規定發現,草案稿第十六條規定,人民警察因履行職責的需要,可以依法查驗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證明身份的證件。

記者注意到,今年9月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公佈,其中,修改警察法被列入第二類項目,也就是屬於“需要抓緊工作、條件成熟時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也就是說,警察法要想走完修改、審議、通過這一系列的程序,仍然需要一些時日,而不是文章開頭所說的“新鮮出爐的警察法來襲”。

但這篇借用“新警察法”名字的文章,讓一些公眾號收穫“十萬加”閱讀量的同時,也讓一些公眾號遭了秧。

因為轉載這篇文章,江西省上饒開發區公安分局的官方微信公眾號就火了一把,隨後,負責輿情的工作人員稱,這篇公號文章是轉載的,因為用詞不當,現在已經刪除。然而,該公眾號轉發的文章已經“覆水難收”,被多家網站轉載,例如,大眾網轉載的《新警察法出臺:向警察索要執法證或被拘留》一文,來源標明的就是“上饒開發區公安分局”。

“一個消息出來後,一定要從最權威的渠道來核實其真實性。尤其是一些官方媒體在進行轉發報道時,一定要認真核實,否則不僅會給自己的信譽帶來損害,還會進一步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詹偉說。

(原題為《闢謠!網傳新警察法解讀文章內容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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