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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全國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建設座談會在上海召開。座談會總結回顧了檢察機關構建未檢工作社會支持體系的成功經驗,並研究部署進一步深化和加強此項工作、形成司法保護長效機制的舉措。
本次座談會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主辦,上海市檢察院、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承辦。最高檢、團中央、民政部及閔行區相關負責人,部分專家學者、社會組織代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檢察院未檢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與會人員還參觀了上海市閔行區社會觀護工作總站。
作為全國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的發源地,上海未檢工作社會支持體系探索至今已有25年。
1993年上海市長寧區檢察院首創觀護員制度,聘任機關幹部、青保老師和志願者等,在訴訟過程中配合檢察機關對涉嫌輕微犯罪的未成年人開展行為矯治、價值觀糾偏等教育挽救工作,並於1995年與區社會福利院建立了全國首個觀護基地,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觀護幫教,並提供社會實踐、公益勞動等機會。
2010年,上海檢察機關全面建成涉罪未成年人社會觀護體系。截至2018年9月,全市共設立觀護總站16個、觀護點214個、觀護基地48個,形成了網格化觀護格局;2011年以來,共對5133名涉罪未成年人開展觀護幫教,其中99.4%的涉罪未成年人沒有脫保或者重新犯罪,順利迴歸社會;涉罪未成年人非羈押強制措施的適用比例從4.8%上升到56.8%,不起訴率從2.6%上升到46.1%。這一制度已被寫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的意見》中。
在觀護工作推進過程中,上海市各區檢察院也發揮區域資源優勢,打造各具特色的觀護模式。閔行區檢察院形成了“一站一基地”的“全覆蓋、精準化、人性化、共享化”觀護模式;嘉定區檢察院依託區內大型國企、專門學校、來滬人員聚居鄉村、新型社區等建立觀護基地,採用師徒帶教、同鄉幫教等不同形式,實現“立體化、全程化”觀護;長寧區檢察院推動建立了區政府專款支持的未成年人陽光基地;虹口區檢察院聯合富大集團建立的觀護基地升級為市級示範基地。
在社會觀護的框架下,上海檢察機關還積極創新工作制度。長寧區檢察院於1995年探索開展“訴前考察”制度;閔行區檢察院於2004年首創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非羈押措施可行性評估制度,這些制度都被修訂後的刑事訴訟法所吸納。2012年,上海檢察機關創設合適保證人制度,委託觀護基地負責人、社工、青保老師等無利害關係第三人,擔任無法提供保證人、交納保證金的涉罪未成年人的保證人,在取保候審期間對其進行監管,並參與觀護幫教工作。
2016年,上海市檢察院聯合市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項組創建了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服務體系。在市級層面建立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服務指導中心、區級層面成立16個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服務中心,將檢察機關委託的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護需求轉介至預青專項組27家成員單位或專業社會組織提供服務。截至2018年9月,全市檢察機關通過服務中心為26名困境兒童落實臨時監護,並解決了戶籍、就學、生活等現實困難;各區服務中心通過轉介,協助檢察機關對涉罪未成年人落實教育矯治工作3113人次,對未成年被害人開展保護救助工作30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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