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是我拿錢買的,有交通局開票據公章,合同規定車輛歸乙方所有,怎麼變成公司的?

成成9445


題主的問題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出租車司機(乙方,下同)當初加入出租車公司時,是自已掏錢向交通局買了車,交通局開有購車發票,然後與出租車公司簽訂了加盟合同。過了若干年,出租車公司說這車是公司的。

這種情況下,關鍵是看乙方與公司簽訂的合同條款。如下情形,出租車是要歸公司所有的。①合同規定乙方所購的是車的使用權而非所有權。並約定了使用年限。到期後車即歸公司所有。②合同規定人車必須服務一定期限,車子才能歸乙方所有。而乙方的服務未達規定期限(離開公司),車歸公司。③合同有違約條款,規定乙方違約車歸公司。而乙方又發生了違約行為。④乙方有重大過錯造成公司經濟損失,而乙方又不願或無力賠償公司損失,公司通過法律程序將車收歸公司以抵償損失。或者直接宣佈以車抵債。⑤其他使公司收回乙方車輛的情節(或理由)。

以上所說總歸於乙方與公司簽訂的合同。必須從合同裡找原因。如果沒有上述所列情形(事實),乙方只能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向法院討說法。打贏了官司,車就是你的。輸了官司,你就失去出租車的所有權,車就只能是歸公司所有。現在,車歸公司,只是公司一方的主張,另一方有異議,怎麼辦?只能找最權威的裁判—法院作出裁決。


喜洋洋ing


車是自己買的沒錯,交通管理局應該有出租車上道的牌照。合同有寫明出租車牌照歸你所有嗎?如果沒有寫清楚就不好講了。


哈爾濱森


看合同啊,合同有約定就按合同約定來。你覺得不合理去法院起訴。如果沒有合同約定,公司強行收回,你也去法院起訴。不過一般這種都在合同里約定了的。估計你籤的時候沒有注意。 總之一句話你覺得不合理,通過法律手段幫你。


小T96026


網約車也是自己拿錢買的怎麼就是別人的名字呢?什麼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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