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王寶強,胡歌、張韶涵、張智霖、趙麗穎也與前經紀人反目成仇

歷時一年多,“宋喆職務侵佔案”於10月18日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宋喆、修雨樂因犯職務侵佔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和3年。王寶強的前經紀人宋喆是主犯,修雨樂是從犯,修雨樂則是吳剛和嶽秀清夫婦的經紀人。

除了王寶強,胡歌、張韶涵、張智霖、趙麗穎也與前經紀人反目成仇

很多網友得知宋喆被判6年後,都直呼“大快人心”,這就是報應!好的經紀人可以幫助明星的事業騰飛,不好的經紀人有可能毀了明星的事業。娛樂圈有很多明星和經紀人喜結連理,但也有很多明星和經紀人反目成仇。

除了王寶強,胡歌、張韶涵、張智霖、趙麗穎也與前經紀人反目成仇

“反目成仇”還只是輕的,嚴重的就像王寶強與宋喆這樣“對簿公堂”,遭受牢獄之災。下面跟著非著名娛評人吳清功來看一下,哪些明星和經紀人反目成仇,哪些明星和經紀人對簿公堂,老死不相往來。

除了王寶強,胡歌、張韶涵、張智霖、趙麗穎也與前經紀人反目成仇

一、張智霖

先說一個和王寶強非常像的案例:今年8月,張智霖的前經紀人梁雅詩私吞張智霖的勞務費近百萬港元,差不多87萬人民幣。因為梁雅詩的女兒患有“川崎氏病”需要照顧,再加上樑雅詩積極賠款,所以故酌情減刑1年,判刑入獄2年!據悉,這不是梁雅詩第一次私吞明星的勞務費了,她之前是溫碧霞經紀人,也幹過這種事情,當時溫碧霞心軟,放了她一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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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胡歌

今年7月,胡歌所在的經紀公司唐人影視公司,發佈一則聲明,表示已經開除了胡歌的前經紀人姚瑤。因為姚瑤在任職的過程中,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導致公司與胡歌在名譽及經濟上蒙受嚴重損失。顯然,胡歌放過了姚瑤一馬,只是開除她,要不然肯定要對簿公堂,姚瑤需要遭受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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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張韶涵

張韶涵的前經紀人很有名,是臺灣著名的音樂製作人林隆璇。他們的關係就像周杰倫和吳宗憲一樣:林隆璇是張韶涵的伯樂。2011年11月,張韶涵與林隆璇對簿公堂,要求終止合約。最終法院判定張韶涵必須給出一定的賠償金才可解約。至於他們為什麼會有矛盾,有網友猜測是因為張韶涵在最困難的時候,林隆璇沒有幫她,還力捧范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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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趙麗穎

趙麗穎前幾天剛剛和黃斌結束經紀合作關係,而在黃斌之前的經紀人叫赫茹。之前,赫茹曾在微博爆料趙麗穎:“長得不好吧可以整,這人品要是不好可咋整啊?”“腦袋沒東西,一下火了就肆無忌憚”……試想經紀人要說出這種話,那要和明星之間是有多大仇啊?趙麗穎沒有采取法律措施,但是趙麗穎的粉絲群起而攻之,讓赫茹很難堪,她們的樑子也算結下了。

除了王寶強,胡歌、張韶涵、張智霖、趙麗穎也與前經紀人反目成仇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明星被經紀人坑過,比如李易峰、舒淇、楊宗緯等。但是他們沒有把矛盾公開化、最大化,所以還不算“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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