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析產引糾紛 法官調解促執行

近日,河南省濮陽縣人民法院執行了一起同居關係糾紛的案件,被執行人杜某在法院執行幹警的工作下主動還款,該案執行完畢。

李某與杜某系自由戀愛並同居生活,育有一子後,雙方因性格不合分居,後李某起訴杜某至濮陽縣人民法院要求對同居關係子女撫養問題及同居關係財產分割問題進行裁判。2018年6月28日,濮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原、被告子女撫養及雙方財產等問題進行了判決,依法判決杜某支付李某15000元。

2018年10月18日,李某作為作為申請執行人向濮陽縣人民法院提起對杜某的強制執行。本案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在執行系統上對被執行人名下的銀行、互聯網銀行、不動產、車輛等信息進行了總對總查控,並向其發放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繳款通知書等執行文書。執行幹警多次與被執行人杜某電話聯繫。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畢竟夫妻一場,不管以後路怎麼走,作為男人都要負起責任。快點把錢還了吧!”執行法官對杜某進行了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勸導。

“高法官,我明天過去給錢。”最終,在高法官的多次勸導下,杜某主動將涉案款項及案件受理費、執行費交到了執行局。本案順利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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