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媒體報道,浙江金華的一對夫妻因“救助”一條警犬而被警察找上門並以“盜竊罪”將其告上法庭,夫妻倆好心的“救助行為”被當地警方認為屬於“盜竊”。
網友稱,如果應女士對於媒體的陳述完全屬實的話,正常人都可以得出應女士夫婦這屬於救助行為,因此網友們很難理解派出所把應女士夫婦告上法庭的行為,新聞上還提到,警犬已經是第二次“被盜”,並且前犯罪嫌疑人已經被判刑。也就是說,如果基於應女士完全沒有撒謊的基礎上來說,金華派出所不是惡意的“釣魚”,也是嚴重的失職跟濫權,因為公安部有明確規定警犬的經費是列入年度預算的,伙食都有嚴格的要求,在豐盛的食物標準下,警犬還會被餓的皮包骨頭撿垃圾吃麼?
希望此次事件早日真相大白,無論是應女士在“撒謊”,還是警察的“失職”,都需要給公眾一個明明白白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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