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蝕日風暴》用趙本山照片做遺像,製作方是否需要爲其承擔責任?

顓治國


在《蝕日風暴》的33集裡,有網友發現節目組製作方用趙本山的頭像做遺像。一下子激起網友的不滿,一起聲討抵制。後來節目組發出道歉聲明,並在該集做出模糊處理。但是網友並不滿意,說道歉態度不明顯,道歉聲明都不蓋章!

這件事的主人公趙本山方面還沒有做出相應的回應,具體是否追究節目組的責任還不知道。但是節目組利用本山大叔的照片來做遺像照片,實在是讓人難以理解。趙本山作為一個上過多次春晚,陪伴我們跨過好多個年的老藝術家,這樣被人利用實在是不對。真不知道節目組是怎麼想,很可能是服化道具的不用心,也可能是後期剪輯人員的錯。但是不管到底哪個環節出了錯,這個錯必須是《蝕日風暴》節目組來承擔!

至於節目組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首先要看趙本山是不是要追究。要是追究的話,可以看看之前的相關案例。其實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在電視劇或者相關綜藝中出現活人照片做遺像的事情了,之前就有人因此索賠高達80萬元的精神損失費。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並且根據最高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的規定精神損害的賠償需要根據影響力、當地消費水準等等多個因素構成。所以即便是趙本山要提出追究《蝕日風暴》節目組的責任,也會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

不管趙本山是否追究責任,《蝕日風暴》節目組確實做錯了。還是要看趙本山是否要辦你了,他要是決定起訴你,那你就等著賠錢吧;他要是大人大量,那節目組就拿出十足的誠意好好賠禮道歉。

後說一句,網友看電視劇都能看到如此的細節,不得不佩服!


莒國小嚴


這已經不是疑似了,已經得到證實。因為《蝕日風暴》劇組已經發布了道歉聲明。這種行為當然是一種侵權行為。


以往電視劇中的主角因為劇情原因,總是有一些照片被做成遺照的鏡頭。但這必然經過了演員的同意,也對演員支付了報酬。

像《蝕日風暴》出現這樣的錯誤,想必是香港的道具師不熟悉趙本山老師所致。這種行為已經是明顯的侵權行為,是應該進行賠償的。

具體而言,這種侵權首先要賠償精神撫慰金。這種事情,絕大多數中國人都是比較忌諱的,會認為很不吉利。所以這種精神撫慰金的賠償請求想必會得到法院的支持。另外,這也屬於明顯的侵犯肖像權的行為,因為劇組使用照片屬於營利行為,也是要給予賠償的。


律師獨角獸


不是如果屬實,而是真的出現了問題,劇組方面已經道歉了。



這是烏龍事件還是有意蹭熱度?

近日,有眼尖網友在由張智霖、薛凱琪和王陽明等聯袂出演的電視劇《蝕日風暴》某一集片段中,發現骨灰牌位右邊的遺像和趙本山本人的照片十分相似。

不得不佩服這位網友的視力真好,像我這種近視眼根本看不清楚。

一般影視劇裡把演員照片當遺像也很正常,但前提是得經過本人同意,而且都會有相應的報酬。

像該劇組這種做法,明顯是欠妥的,涉嫌侵犯肖像權。如果本山大叔起訴,那麼劇組方可能會承擔法律責任。

不過,照現在各方的反應來看,本山大叔應該不會追究。也許香港方面的道具不太清楚趙本山是誰,一時偷懶鬧出了大問題。也許就是劇組有意為之,想要蹭熱點也說不定,就目前來看,該事件成就了一次雙贏的曝光。

我們這些吃瓜群眾,散了吧。


夜雨如書


電視劇電影拍攝時,難免會出現一些比如遺像之類的照片,而照片上的人一般都是以電視劇中出演的演員,經過演員同意來使用,而在電視劇扮演屍體之類的好像還要加錢。當然,在此次《蝕日風暴》第三十三集出現了一幕,讓許多網友憤慨不已,居然用趙本山的照片做遺像,此事件曝光後,節目組立即做了模糊處理,並且發表道歉申明,但是網友並不買賬,認為節目組這是敷衍了事,即是對電視劇本身的不負責任,也是對趙本山老師的褻瀆。一度在網絡上給予《蝕日風暴》這部電視劇帶來了很大的負面影響。



如果此事件真實,那麼就問題來了,在《蝕日風暴》中趙本山並沒有出演,那麼在第三十三集出現的用趙本山照片做遺像有沒有經過趙本山老師同意,如果沒有同意,私自使用,那很有可能就侵犯了趙本山老師的肖像權。自然如果趙本山老師追究的話,那確實需要付出法律責任。在我國法律上,對於侵犯肖像權有明確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如果事件屬實,那麼製片方對於電視劇的製作也就是太敷衍了事了,或者說在此處是刻意為之,不知道此事趙本山老師是否之情,如果知道,那就另當別論,不知道的話,那完全就是侵犯了肖像權,那麼道歉賠償就是片方該做的,必須要消除影響。這是必然的,希望此事件能夠得到一個圓滿的解決。


珞珈評論社


這件事昨天我從網絡中已看到,當時我就認為是製作方借這一事故意炒作,是在忽悠觀眾,以引起人們對《燭日風暴》的興趣。但當我看到製作方的道歉後,我開始相信是真的侵權行為。開始氣憤起來,這是對趙本山老師的嚴重侵權,只是道歉是不行的,應負法律責任。

但咱們見忽悠人的事太多了,仔細想起來又不敢完全相信。這樣說吧,這件事發生後,如趙本山老師起訴維權,製作方的侵權的行方可能是真的,如製作方只是道歉,雙方就握手言好了,我認為,這件事仍是在炒作。

如我真的把實情戳穿了,請不要暴跳如雷,人在世界上做事,別人有別人的看法,人家相信不相信你,是人家的權力,你是無權非要人相信你地。


春日之虎


讓我們先來看一下什麼是肖像權,它都包括哪些權利。

肖像權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肖像權規定,肖像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未經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侮辱其肖像。如果受害者的肖像被擅自使用,可先協商,如拒不撤銷者,可依法進行起訴,申請司法保護,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顯然電視劇《蝕日風暴》使用趙本山老師的照片做遺像是未經本人同意的,否則製作方也不會公開向趙老師道歉。同時,製作方也做出了相應的調整,把劇中內容進行了刪改。而趙本山老師本人也未做出任何回應,我想此事應該告一段落了。

而製作方是否需要為此事承擔責任呢?我認為是的,在趙本山老師不追責的情況下,也許製作方在法律上不需要承擔什麼責任,但在電視劇製作上製作方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就相當於一個廠商做了一個有問題的商品給消費者,如果消費者不發現問題,那就萬事大吉,但是法網灰灰,疏而不漏,結果還是被細心的觀眾挑出其中的問題。一部電視劇的出品,需要經過層層審核的,雖然這只是一個很細小的鏡頭。還有一點也很奇怪,如此細小的鏡頭為什麼偏要選用趙本山的照片做遺像呢?讓人很是不解。(LR)


捕魚小分隊


這是聯合炒作,不然你們怎麼會到處說到處給人宣傳,不然我怎麼知道有這部劇。聽說演員就有他本人名字,可惜我有好久沒看電視了,再怎麼也不會去看。



平凡的風景


我覺的肯定是極大的不尊重啊,別的不多說,趙本山目前還在世啊,就衝這一點,必須要讓電視劇《蝕日風暴》製作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我覺的電視劇《蝕日風暴》製作方也是搞笑的離譜,太不負責任了,發了聲明還不改。

向趙本山老師道歉的聲明:”《蝕日風暴》出現一處嚴重的道具使用錯誤,此前經網友指出,已第一時間對劇集內容做出刪改,絕不存在惡意映射“。

而這則聲明發出來以後趙本山老師本人沒有對此回應,但是網友們就紛紛評論到:”公章都沒有,糊弄誰呢哥們“,”這也太沒有誠意了“,”真的道歉還是假的道歉啊“等等評論一大波,雖然趙本山老師已經很少出現在銀幕上面了,但是看來喜歡他的粉絲還是有很多啊!


超萌卡司


肖像權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權力。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對自己肖像上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內容的一種人格權。是肖像人既可以對自己的肖像權利進行自由處分,又有禁止他人在未經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其專有的肖像。《蝕日風暴》用趙本山照片做遺像。明顯是想利用名人效應進行炒作,應當屬於惡意違法。同時也觸及到了人的道理底線,對社會產生了負面影響,是常人難以接受的。理應受到法律制裁和輿論的譴責。因此希望趙本山站出來維權!雖說他不缺錢和名。但他的名和利都是百姓給的。喜歡他的觀眾也希望遲一點看到他的遺像。


康樂


是的,的確如此,疑似趙本山,但是是不是真的,還不知道。當然了,如果不是真的,那就沒什麼大不了,畢竟,世界上貌似或者疑似的情況,還是比較多的,特別是雙胞胎,許多人都分不出誰是誰的!不過,如果情況屬實的話,這就是對趙本山先生的大不敬了!尤其是趙本山先生是一個聞名全國的創作者,表演者,藝術家,電影人,這樣做實在是太卑劣了,太無恥了!為人不齒!更為要緊的是,侵犯了公民肖像權,這是違法行為,要受到法律制裁的!但願,這張照片不是趙本山先生,畢竟,趙本山先生是中國小品之王,曾經給大家帶來過許多歡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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