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部經濟稅收籌劃,企業除了做到不違法與趁早,還有更重要的?

對於現代企業而言,稅務籌劃已經成為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部分,有些企業還成立專門的稅務部,與財務部、法務部等一起全面優化涉稅事項,但是長期以來,特別是我國稅收立法不盡完善以及執法中過大的自由裁量權,一些稅務籌劃從業者走上了“邪路”,公然違法。本期,華稅結合大量案例和經驗,對能夠安全落地的稅務籌劃進行總結。

總部經濟稅收籌劃,企業除了做到不違法與趁早,還有更重要的?

一、不違法:目前,眾多稅務籌劃從業者面臨的最大挑戰和風險就是不懂“法”,而這恰恰是稅務籌劃能否落地且安全的前提條件。與此同時,包括金稅三期、CRS等的全面實施,稅企雙方信息不對稱的局面正在改變,而很多以前的“籌劃”正是建立在稅企雙方信息不對稱的基礎之上的。稅務籌劃應建立在充分了解稅法的基礎之上。一般而言,稅務籌劃應該具有合法性,或至少不違法。合法性通常包括兩個層面:一是形式合法性,相關交易的安排以及納稅申報、減免、優惠符合相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二是實質合法性,經濟交易的性質以及納稅符合實質課稅標準、與稅收立法目的相符合。目前,包括金融信託稅收立法正在加速,包括股權轉讓的稅務檢查、稅務稽查大家都深有感受。在這種大背景下,從實體法方面,整個稅務籌劃的合法合規性要求越來越高。

總部經濟稅收籌劃,企業除了做到不違法與趁早,還有更重要的?

二、要趁早:納稅及稅務事項從一定程度上講,都是經濟活動發生之後產生的事項,很多企業交易模式、合同都確定並實施完了,發現稅負太重,試圖需求最優節稅方案,其實已經晚了,無論通過任何方式,都會涉嫌違規。再以企業搭建股權和稅務架構為例,理想狀態下,企業最優稅務架構搭建應該“頂層設計”,然而現實中,受限於種種因素事實上無法做到這一點。比較現實和理性的做法是,發現目前架構對下一步的擴張或資本運作有很大的阻礙,企業應儘早優化自身架構:(1)越早對運營負面影響越小。企業發展成一定規模後,利益相關者眾多,對組織架構的任何“手術”都可能發酵為企業發展的不利影響因素。(2)越早產生的稅負成本越小。架構重塑的過程是一系列股權、資產重組和交易的過程,企業較原始的投入資本增值越大,進行併購重組產生稅負就會越高。(3)越早操作難度越小。企業稅務架構搭建的較早,相應的工作難度和複雜性就會越低。

總部經濟稅收籌劃,企業除了做到不違法與趁早,還有更重要的?

三、“簡單”的更好:無數事實和案例證明,好的稅收籌劃通常思路清晰、路徑明確,而非拖泥帶水。簡單說的是籌劃的基本路徑和原理,而非籌劃的具體方案。一般而言,稅務籌劃有三個層面。一是戰略架構層面,企業應該搭建起最優的稅務架構,比如集團總部、總公司、母公司、控股公司的安排與籌劃;營改增下,集團內部業務的整合;金融投資公司股權架構的安排,等等。二是商業模式層面,主要通過合同涉稅條款的擬定來實現。比如,商業促銷政策與節稅考量、併購重組交易模式的選擇、重大交易涉稅條款的安排與籌劃,等等。第三個層面,稅務管理層面,主要是積極爭取稅收優惠政策以及成本費用的扣除政策。比如行業性、區域性稅收優惠資格的申請,遞延納稅政策的運用,成本、費用稅前扣除政策的運用,等等。

總部經濟稅收籌劃,企業除了做到不違法與趁早,還有更重要的?

三個層面,對應我們企業的戰略決策層、經理層、業務部門,因此稅務籌劃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tel:135)需要不同的人參與。不違法是稅務籌劃的法律底線,(OO38)進而利用稅法實體、程序、稅收協定疏漏,藉助於商業、合同、稅法漏洞等,(9525肖)達到不交、少交、晚交稅款的籌劃目的。誠稅網在這裡為大家推薦一個合理合法的稅收窪地政策,只要將企業註冊在有優惠政策的稅收窪地(註冊式,不用實地辦公),兩種方式:

1、有限公司(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根據地方財政所得部分的50%-70%予以財政扶持獎勵;企業所得稅按照地方財政所得部分的50%-70%予以財政扶持獎勵。

2、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夥企業(一般納稅人):這種方式是對於缺乏或無法取得進項的企業,可以註冊成個人獨資企業或合夥企業對所得稅進行核定徵收,所得稅稅率可降低至0.5%-3.5%,其增值稅還有返還獎勵,通過納稅籌劃解決企業成本、個人所得稅、分紅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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