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追風箏的人》?你真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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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追風箏的人》的評價歷來很低,這一點不少媒體都注意到了。例如鳳凰新聞就報道過,我是在一邊倒的五星評論中第一個給《追風箏的人》兩星評價的人。那麼差不多十年過去了,在這本書賣出500萬冊之後,我的評價有所改觀嗎?答案是沒有——它依然是一本沒什麼價值的暢銷書,根本不像有的讀者認為的那樣足以躋身文學經典。

所謂文學經典,標準很多,但有一條是起碼的。那就是作品中的人物至少有一兩個必須具有原創性。換句話說,他(她)必須是別人沒有寫到過的,是“新鮮的、陌生的、嶄新的”。例如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或者塞萬提斯的堂吉訶德,他們都是與以往文學作品中的人物完全不同的角色。而《追風箏的人》的角色其實都是好萊塢電影中的類型化人物——作者也承認,在經過編輯的大幅刪改後,整個故事有一種迪斯尼式的花裡胡哨。要知道在作者的原稿裡,阿米爾的結局是悲慘的自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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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風箏的人》迷住不少讀者,除了市場運作,背後起作用的是贖罪心理的間離效果。贖罪題材的小說之所以受讀者追捧,其心態是很值得玩味的:“看,一個壞人,即便是幹了十惡不赦的事,只要他良心發現,努力彌補,靈魂就昇華了。而我(讀者),不過是過馬路不走斑馬線,辦公室裡搞點小政治,一旦我幡然悔悟,即刻成佛。”這類小說,玩的正是盪滌靈魂重新做人的招數。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寫作者往往在小說中不惜筆墨刻意描寫主要人物的惡性,以襯托後來轉變之巨大,因而扭曲人性或有逆邏輯的情節就比比皆是了。就拿小說的前半部分來說吧,“我”原是一個極端懦弱自私的人,到後來一旦起了贖罪的念頭,就大義凜然,敢於深入虎穴了。這種轉變完全不能夠用小說主角那種幼稚可笑的內心獨白來解釋。而和主角差不多大小的少年壞蛋就沒有那麼幸運了,他命中註定由一個匪夷所思的希特勒崇拜者成長為一個戴著約翰·列農式墨鏡的癮君子、虐待狂、雞姦犯和塔利班頭目。與之可比較的是王朔的《空中小姐》、《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老王對這些套路忒熟。

當然,我並不反對讀者讀這類暢銷書,只是想提醒一句,比它好看又經典的小說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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