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悔改!一男子二次酒駕被逮個正著 被嚴厲處罰

湛江新聞網訊:“談酒色變”一直是交警部門通過整治酒駕希望達成的效果,但總有人不吸取教訓,視法律於無物,酒駕一次後仍不思悔改,又抱著僥倖二次酒駕,卻被交警逮個正著,結果被予以吊銷駕照、行政拘留等嚴厲處罰。

不思悔改!一男子二次酒驾被逮个正着 被严厉处罚

違法車輛被暫扣,違法者已被依法拘留。

近日,湛江市交警部門持續打擊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防範因酒駕、醉駕導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行動中,交警開發區大隊寶鋼中隊許建國中隊長、蔡廣明副中隊長帶隊設卡嚴查酒駕,於當晚21時許,現場對駕駛粵K9××××小轎車司機喻某某進行呼氣酒精含量測試,測試結果為41mg/100ml,涉嫌酒後駕駛。經進一步核查,發現喻某某曾於2016年11月8日因酒後駕駛、無證駕駛被茂名一大隊河西中隊查處,此次涉嫌二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違法車輛已被暫扣,並對喻某某依法處以行政拘留、罰款和吊銷駕照的嚴厲處罰。

交警提醒:“人生中有一次酒駕,終生記錄在案”。酒後駕駛一旦被查處,交警信息平臺會終生記錄其違法行為,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後,不分何時何地,不管間隔多長時間,再次飲酒駕駛均屬於“二次酒駕”。對於“二次酒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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