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離婚給妻子分2萬財產,一年後再相見,小伙後悔了!

我叫劉斌,今年35歲。和前妻小天結婚五年,生了一個四歲的女兒朵朵。

可是我們還是沒能堅守最初的承諾,選擇了離婚。沒想到一年後的再相見,竟讓我悔恨終生!

小夥離婚給妻子分2萬財產,一年後再相見,小夥後悔了!

大學畢業後我就留在了大城市工作,工作的壓力讓我根本沒有機會去談情說愛。一晃就到了奔三的年紀,在父母再三的要求下,我辭職回到了家裡相親。小天是我相親認識的,她比我小三歲,在我們農村老家,也算大齡剩女了。小天高中文化,畢業後就在老家工作,相親的人也很多,可是總是達不到她父母的標準,於是就拖到了現在。當了解到我是從大城市回來的,小天也這麼大了,所以小天的父母對我還算滿意。就這樣,在雙方父母都同意的情況下,我們草草的就結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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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我對小天沒有任何感覺。一是因為她是高中學歷,沒什麼文化;二是這麼大了,還這麼喜歡聽父母的,連結婚都要父母決定,沒什麼主見。雖然結婚的時候我對她說了很多“海誓山盟”,婚後我其實對她一點也不關心。後來有了朵朵,我的態度對她稍微好了點。可是她卻總是嫌棄我媽不會帶孩子,因此介於婆媳之間和那段時間工作上的煩心,我對她的意見也是越來越大。以至於有一次她肚子疼了一晚上,我也無動於衷,反而嫌棄她大半夜不睡覺瞎嚷嚷什麼。第二天她總算爆發了,和我提出了離婚,我也不示弱,便答應了她。離婚時我說家裡的東西都是我家買的,你嫁過來也沒帶什麼嫁妝,便分了2萬塊錢給她。孩子歸她,我每個月出撫養費。她沒說什麼,帶著孩子就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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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離婚的那段日子,我覺得自己過得可自在了,沒有了孩子的約束,想什麼時候回家什麼時候回家,想幹什麼幹什麼。可是漸漸地我越來越覺得失落。離婚後幫我照顧孩子的母親也回了老家,每次下班回來一個人在家,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沒人催我打掃衛生,也沒人喊我爸爸。有時候還會從夢中驚醒,以為是小天領著孩子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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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後我被公司安排去外省出差,碰到了小天和女兒,女兒比以前長得更高了。她們也是來送人的,小天叫女兒給動車上的人告別:“朵朵,快給爸爸再見!”。原來小天已經結婚了,朵朵也有了新爸爸,而我心裡卻空蕩蕩的,總覺得少了點什麼。。。。。。

故事到這裡結束了,瓜瓜認為人生有時候就是這樣,失去了才懂得珍惜,為什麼就不能珍惜眼前人呢,你覺得呢?

我是瓜瓜,一個專注於情感故事的90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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