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追溯補償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0元85%報銷政策」

近日,市醫改辦、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衛計委聯合發文《關於轉發的通知》(蘭醫改辦發〔2018〕18號),決定對2018年1月1日至6月1日前符合“10元85%報銷政策”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進行追溯補償,由大病保險商業經辦機構按照醫療保障政策,落實追溯補償工作,追溯補償時間以患者相應出院日期和門診慢性特殊疾病就診日期為準。

“10元85%報銷政策”是2018年甘肅省針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出臺的一項健康扶貧醫療保障政策。通過各項醫療保障政策的疊加實施,切實解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等問題。具體內容是:將 2018年大病保險人均籌資標準新增的 20 元中的 10 元,用於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合規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報銷後,達不到大病保險條件,當次實際補償比低於 85%的部分;或者經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報銷後,達不到醫療救助條件,當次實際補償比低於 85%的部分進行補償。

市醫保中心要求各縣區醫保經辦機構、各定點醫療機構加強工作配合,主動做好報銷工作,積極與大病保險公司對賬,確保“10元85%報銷政策”追溯補償工作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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