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党支部 开展“学条例,强党性,促业务”主题党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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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党支部 开展“学条例,强党性,促业务”主题党日活动

10月18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党支部开展了“学条例,强党性,促业务”主题党日活动。活动邀请监察处孙涛同志为大家辅导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体党员还一同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和巡回检察有关规定等内容,并从“学习感悟”、“如何开展好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工作”、“从严治检”、“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促进执检工作开展”等方面交流了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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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检察局

主题党日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学军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此次主题党日活动,他表示,新修订的《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要求细化、具体化,将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列入“负面清单”,在政治上、纪律作风上、廉洁自律上对党员干部提出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我们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真正从思想上认同它、认可它、接受它,发自内心的拥护,坚决执行。

自治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党支部 开展“学条例,强党性,促业务”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中,李学军副检察长还对全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即将开展的对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陈文涛对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银川市上前城地区检察院、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检察院、吴忠市检察院分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巡回检察组组长、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受邀参加本次活动。

出品:宁夏检察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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