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合双律师说法:婚前财政公证,到底有没有必要?

在多数人心目中,既然是要结婚的人了,把财产分得如此清楚是否有些不近人情?这是个人观念问题。

但即使结为夫妻,双方从经济到情感均应有着些独立性,这样如果婚姻破裂也不至于觉得天都塌下来了。婚前财产公证是减少纠纷的一个很好的途径。

于合双律师说法:婚前财政公证,到底有没有必要?

1、什么财产有必要婚前财产公证呢?

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产,结婚期间,房子拆迁,这笔补偿款就是个人财产。拿到这笔补偿款后,如有必要,就要及时婚姻财产公证。因为钱是动产,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

说不清楚的钱,要算共同财产。

于合双律师说法:婚前财政公证,到底有没有必要?

2、已婚夫妻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吗?

很多人或许以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只有未婚夫妻才可以。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事实上,已婚夫妻也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共同财产。

想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最好还是选择婚前办理。因为双方结婚后,很可能面临难以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在这种情形下,如果想要顺利地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同意和支持,使得双方对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

3、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什么问题?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必须公证才生效的事项,它遵循的是当事人自愿的原则。

其具体程序是: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权利证明,婚前财产协议书,其它证明材料。

公证员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中,除要认真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具备,意思是否表示真实、协议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外,认为还要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争议

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获得财产权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接受赠与的,有继承……等。但在财产的权属问题上,并不是都不存在争议。

笔者在办理这类公证中,就遇到有个别当事人,在结婚前就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好几年,双方经济共同支配、购置财产(如汽车、房产、股票等),但财产权利凭证上却只写了一方当事人的姓名,表面看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而实际上却是双方共有的。还有的个别的当事人,在准备结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购买家具、电器等物品,但财产权利凭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姓名,实际上在这样的财产的权属问题上已存在着问题。

因此,公证员在办理此类公证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财产权属上是否存在纠纷,协议中财产的归属,债权债务处理的内容上是否明确,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异议才能办理公证。

二、对没有房屋产权凭证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收集当事人购置财产时给付款项的证明材料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已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未获得房屋的产权凭证;还有的当事人,购买了房屋,在房屋还未交付、产权凭证未获得前就准备结婚而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对这类当事人,公证员要注意了解房屋的来源,房屋的付款情况,房屋的使用、装修等现状,并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应向另一方当事人进行应证,只要另一方当事人认可对方婚前财产的情况属实,并对财产权属的约定无异议,笔者认为这类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公证。

三、注意审查当事人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

有的当事人在婚前单方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他们认为要求对方当事人到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伤感情。对这种公证申请,应不予受理。同时公证员要给当事人做耐心的讲解,告知其办理婚前财产的目的、意义,鼓励当事人要打破传统的婚姻观念;告知其办理公证,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公证处亲自办理;告知其将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时间放在临结婚前或结婚后。

四、注意审查再婚当事人或另一方系再婚当事人提供的财产权利凭证

在婚前财产公证中,有的当事人由于有婚姻失败的经历,对再婚就显得格外的谨慎,为了避免再次离婚而发生财产纠纷,对婚前的财产申请办理公证。

公证员在办理此类公证时,要注意审查当事人公证的财产是否是属于本人所有,有无产权纠纷。要求当事人要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审查财产的权属。只有搞清了财产的权属,做到约定的财产无争议、无产权纠纷,才能使公证的协议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五、对未婚夫妇申请办理的婚前财产公证

对未婚夫妇申请办理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在双方达成的协议和公证词中载明协议生效的时间,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签名、公证)、办理结婚登记后生效。因为这类财产协议的主体是特定主体,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才有约束力。否则,反之。

于合双律师说法:婚前财政公证,到底有没有必要?

4、怎么做婚前财产公证

所谓婚前财产公证就是未婚夫妻或已婚夫妻对婚前的财产归属进行约定并对这个约定办理公证,由公证处对双方的签约行为和协议内容是否真实合法进行审查,确保夫妻双方今后发生纠纷时,可以有效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人有两种:未婚夫妻只是其中之一,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二、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三、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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