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以嶺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回購股份事項前十名股東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石家莊以嶺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10月18日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的預案》並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至2018年11月3日召開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具體詳見公司於2018年10月19日披露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於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預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52)。

根據《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業務指引》等相關規定,現將董事會公告回購股份決議的前一個交易日(即2018年10月17日)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權登記日(即2018年10月31日)登記在冊的前10名股東的名稱、持股數量、持股比例情況公告如下:

一、董事會公告回購股份決議的前一個交易日(即2018年10月17日)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如下:

二、公司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權登記日(即2018年10月31日)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如下:

特此公告。

石家莊以嶺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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