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最近保險的名字取得越來越千奇百怪了,什麼達爾文、至尊寶、多啦A保、唐僧保、秦天柱。。
其實不僅是保險名字越來越有創意,重疾險的保險條款也是越來越有特點。
比如光從保障方面,就能分那麼多類:
多次賠付 與 單次賠付
保終身 與 保至70歲
身故賠付 與 無身故責任
輕症&中症&重症保障 與 純重症保障
很多人都來問了,到底要怎麼選呀?
今天寫這文呢,就是來專治各種花裡胡哨,甩結論,90%的人,直接選上述後者就完事了!
為什麼這麼說,聽我娓娓道來。
以年收入10萬的30歲男性為例,如果選擇保至70歲無身故責任純重症單次賠付的50萬保額康惠保,價格是3400元/年。
看似不貴,完全能接受。
但咱還要買醫療險、意外險、壽險,以及配偶、小孩、父母的各種保險。
一整套下來,差不多要1.5萬元/年。
搞不好女方是獨生子女,你還得給岳父母再來一份。
那麼這樣一整套保險計劃,就超過家庭收入的10%了。
假如我們把以上康惠保如果換成保終身含身故責任,且輕、中、重症多次賠付的信美相互i健康多重保呢?
3400元的康惠保將直接飆升至i健康多重保的15140元/年!
買了保障齊全的重疾險,你還有錢去給家人,給自己買其他保險麼?
顯然遠遠不夠。
二、
很多人都說:“如果不差錢,就買齊全一點”。
純粹是偽概念。
因為買保險,永遠不存在什麼不差錢之說,總有你花的地兒,就怕錢沒用在刀刃上。
我的看法是:第一,險種要涉及重疾、意外、醫療,壽險則根據負債酌情考慮,第二,重疾保額要在年收入五倍以上。
把以上兩點考慮到位了之後,再考慮所謂的“其他保障齊全”。
再拿以上幾個例子一個個說說:
1)所謂保終身。
很多人的觀念都是保終身那麼就一輩子都安心了,錢沒白交。
可你要知道,中國的重疾險保額是不漲的,到80歲你就會發現這點保額已經不值幾個錢了,過去的萬元戶放現在能住院幾天?
更何況,重疾險的核心功能是對沖因不能工作而帶來的收入損失,而非醫療費(這個由醫療險出),你80歲不會還在上班吧?
要知道保終身的康惠保比保70歲的康惠保要貴70%。
2)所謂身故賠付保額。
有的人認為身故賠付多好呀,總能拿得到這筆錢,不會虧。
但你要知道,一般多個身故責任,保額至少貴20%,而且重疾保額和身故責任保額是共享的,如果重疾賠付過,身故責任就失效了。
圖這個身故責任多花20%多的錢,那還不如干脆多掏40%,買個同等保額的壽險,重疾身故了能賠付兩倍。
根據2013《中國衛生和計劃生育統計年鑑》數據顯示,大概88%的人都是得疾病後身故的。
所以附加身故責任就不如再買個壽險,或者乾脆加保額。
3)所謂多次賠付。
首先我們要搞明白,多次賠付的概率高嗎?
很低,很低。
你仔細看會發現大部分多次賠付的重疾險都是分組的,只有不同組別的重疾確診才能二次賠付,而同一組通常都是有關聯的疾病,比如得了癌症,重大器官移植術就不能賠付了,終末期腎病也不能賠付了,因為它們是同一組的。
不僅如此,多次賠付的條件還要滿足一個等待期,一般首次確診至少等半年後,再次確診重疾才能得到賠付。
所以要觸發多次重疾賠付的概率,是非常非常低的,這概率,估摸著和走路摔死差不多。
而多次重疾賠付比單次賠付至少貴10%,這個意義真心不大。
4)所謂輕症、中症賠付
輕、中、重,顧名思義就是重大疾病的早中晚三個階段。
目前很多中症都被劃分到輕症裡面。
其實輕症保障我認為是值得配置的,因為輕症包含了早期惡性腫瘤、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動脈腦中風後遺症、冠狀動脈介入手術等等高發疾病。
那麼中症保障,是否有必要呢?
咱拿康惠保與康惠保旗艦版做個對比就知:
如圖,康惠保旗艦版相對康惠保,把過去一些被劃分為輕症的疾病劃為了中症。
但是把早期惡性腫瘤、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動脈腦中風後遺症、冠狀動脈介入手術等等高發疾病仍然劃為輕疾。
所以實際上中症的作用並不明顯。
另外康惠保旗艦還增加了輕症最多三次賠付(賠付保額30%)、中症兩次賠付(賠付保額50%)
付出的代價就是,康惠保旗艦40萬保額的保費,對應可以買到50萬保額的康惠保:
對比下來會發現,同樣費用下,康惠保旗艦的輕症、中症保障力度更足,而康惠保重症保障額度更高。
所以羊毛出在羊身上。這樣來看,康惠保旗艦版還不如康惠保。
有一點要搞清楚,買保險的目的只有一個,對沖風險。
最大的風險是什麼?不是輕症、不是中症,而是重症。
患上重症,沒有個三五年時肯定無法繼續工作了,這時才迫切需要一筆補償來對沖無法工作,需要大量療養費支出帶來的損失,所以重症保額,是最關鍵的。
三、
聊了那麼多,核心的觀點是什麼呢?
先把險種配齊,再配置足夠保額,再考慮重疾的其他保障。
購買重疾險的選擇順序如下:
足夠保額>輕症保障>中症保障>多次賠付>身故責任>保終身
而每增加一個保障責任,價格都會有所上漲,大致如下:
輕症保障(貴30%)、中症保障(貴10%)、多次賠付(貴10%)、身故責任(貴30%)、保終身(貴70%)。
可一個每年3000保費的重疾險,加到最後價格就破萬了,誰承受得起?
所以為什麼我給標紅了呢,因為滿足前三者後,後面幾項老百姓壓根沒有實力去配置!
你要滿足保額,還得有輕症保障,一年保險支出就超家庭年收入10%了,要是後面的全管上,這個家庭的經濟結構肯定會出現畸形,要不就是保費支出太高,要不就是落了其他保險。
所以買重疾險,其他保險配置齊全的前提下,買夠五倍年收入的保額,有餘力的情況下加個輕症保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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