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 讀|最高檢民事檢察專項報告明確了哪些內容?

速 读|最高检民事检察专项报告明确了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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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 读|最高检民事检察专项报告明确了哪些内容?

10月24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作關於檢察機關加強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

10月24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作關於檢察機關加強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

構建多元化民事檢察監督格局

五年辦結民事申請監督案件57.9萬件

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涉法涉訴信訪172萬件次,其中民事申訴信訪65萬件次,佔37.8%;刑事申訴信訪59.7萬件次,佔34.7%。2018年1月至9月,受理民事申訴信訪9.5萬件次,佔各類涉法涉訴信訪總數的40.4%,比2012年高出18.6個百分點。各級檢察機關堅持以司法辦案為中心,全面加強對生效民事裁判、調解書和審判、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構建起多元化民事檢察監督格局,辦結各類民事申請監督案件57.9萬件,其中通過抗訴、檢察建議等方式提出監督意見27.1萬件。

各級法院積極支持、自覺接受檢察機關法律監督,依法審理檢察機關提出抗訴的民事案件,充分重視檢察建議。“兩高”會籤關於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若干問題的規定,共同促進依法執行和規範監督;“兩高”有關部門會籤關於辦理民事訴訟檢察監督案件若干問題的會議紀要,明確再審檢察建議、出席再審法庭、對裁定的監督方式等問題,建立靈活有效的溝通機制。最高法有關部門專門下發通知,要求配合檢察機關開展民事非訴執行監督專項活動。

主動服務發展 保障民生

提起民事訴訟68911件

五年來,檢察機關主動服務發展、保障民生。最高檢先後制定實施服務經濟發展新常態、保障健康中國建設、服務打好“三大攻堅戰”等司法辦案指導意見,召開長江經濟帶檢察工作座談會,引導全國檢察機關發揮民事檢察等職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針對司法實踐中有的刑事案件審結後,對侵犯涉案產權的民事責任追究、執行不到位,相關民事錯誤生效裁判難以糾正等問題,2018年6月專門發出《關於充分發揮民事行政訴訟監督職能推動解決刑事案件牽連產權保護問題的通知》,重點審查辦理刑事案件被告人、被告單位所涉股權轉讓、民間借貸、擔保物權、買賣合同等民事申訴案件。強化對知識產權類民事案件的檢察監督,探索建立專業化辦案機制,保障科技創新主體合法權益。

加強弱勢群體權益保護,共支持農民工、殘疾人等提起民事訴訟68911件。2018年春節前,最高檢部署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協助解決農民工討薪問題專項監督,支持5566名農民工提起民事訴訟,幫助追回勞動報酬4605萬餘元。

著力加大監督力度

對民事裁判和調解書提出抗訴21795件

五年來,檢察機關著力加大對生效裁判、調解書的監督力度。充分發揮抗訴直接啟動再審程序的功能,對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提出抗訴21795件,法院已審結15922件,其中改判、調解、撤銷原判發回重審、和解撤訴12113件,再審改變率為76.1%。

為促進把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在基層、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司法效率,各級檢察機關重視用好更加高效便捷的檢察建議,對一些符合抗訴條件的民事申請監督案件,建議同級法院依法啟動再審程序重新審理,共提出再審檢察建議25958件,法院採納16742件,採納率為64.5%。

紮實開展對虛假訴訟的監督

對5178件虛假訴訟提出抗訴或檢察建議

五年來,檢察機關紮實開展對虛假訴訟的監督。針對民間借貸、以物抵債、企業破產等領域為獲取非法利益而虛構事實打“假官司”的問題,2015年起部署開展民事虛假訴訟專項監督活動,重點監督涉案人員眾多的“規模性造假”和中介服務機構“居間造假”,共對5178件虛假訴訟向法院提出抗訴或檢察建議,著力維護訴訟秩序和司法權威。對涉嫌虛假訴訟犯罪的,及時督促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起訴799人。今年9月27日,“兩高”又專門發佈關於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進一步明確虛假訴訟犯罪行為的定罪量刑標準,加大懲治力度。

切實加強民事執行活動監督

對執行違法情形提出檢察建議135145件

五年來,檢察機關切實加強民事執行活動監督。對明顯超標的執行、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違法處置被執行財產等違法情形提出檢察建議135145件,法院採納123914件,採納率為91.7%。2016年4月起,針對一些地方執行案款滯留、執行款物管理混亂等問題,“兩高”聯合部署集中清理,促進一大批滯留在法院賬戶上的執行案款發放給申請執行人。2018年3月,最高檢又部署開展民事非訴執行監督專項活動,重點監督民事非訴法律文書執行中的違法情形。

檢察機關堅決支持法院依法執行。對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窮盡執行措施仍不能執行到位的,配合法院做好釋法說理工作,並對生活陷入困境、符合救助條件的申請執行人開展司法救助。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構成犯罪的,批准逮捕6594人。

不斷強化審判人員違法行為監督

對審判活動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86104件

五年來,檢察機關不斷強化審判人員違法行為監督。堅持從裁判結果監督向訴訟過程監督延伸,從實體違法監督向程序違法監督拓展,對民事審判中違法送達、違法採取保全措施、適用審判程序錯誤等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86104件,法院採納77662件,採納率為90.2%。2017年以來,對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枉法裁判涉嫌犯罪的,檢察機關直接立案偵查191人。

強化民事檢察環節矛盾化解工作

對15.3萬件案件做好服判息訴工作

五年來,檢察機關強化民事檢察環節矛盾化解工作。檢察機關受理的民事申訴案件中,確有錯誤、依法須以監督程序糾正的是少數,裁判正確或沒有突出問題、需要做好息訴工作的佔多數。各級檢察機關把化解矛盾糾紛落實到辦理民事檢察監督案件全過程,促進案結事了人和,既維護司法權威又減輕當事人訟累。2013年以來,各級檢察機關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終結審查、審查後不支持監督的15.3萬件案件,

充分說明理由和依據,耐心釋疑解惑,加強心理疏導,切實做好普法工作,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

持續推進司法規範化建設

檢察機關五年來持續推進司法規範化建設。最高檢制定了深入推進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科學發展的意見,頒佈實施民事訴訟監督規則,組織開展基層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推進年活動,細化實化民事檢察監督措施。完善辦案配套制度,統一規範辦案文書格式。案件辦理全部納入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實現網上錄入、網上審批、網上管理、網上監督。全面實行檢察官辦案責任制,針對民事檢察監督案件特點細化案件承辦、集體討論、審批權限等規定,做實對監督者的監督。專門制定民事行政檢察人員廉潔規範司法行為準則,加強廉政教育和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嚴明辦案紀律,嚴格規範檢察人員與代理律師、案件當事人和中介機構的關係,嚴肅查處利用民事行政檢察權違紀違法的檢察人員11人。

當前民事檢察工作存在四個問題

近年來民事檢察工作紮實開展,但與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和新時代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等更高的期待相比,仍有較大差距,主要存在四個問題:

1.民事檢察監督力度與人民群眾司法需求不相適應;

2.民事檢察工作與刑事檢察工作相比發展不平衡;

3.民事檢察隊伍素質能力需要加強;

4.上級檢察院對下指導不夠有力,基層民事檢察工作總體薄弱。

以五大理念引領民事檢察工作創新發展

要以五大理念變革引領民事檢察工作創新發展。

1.樹立全面平衡充分發展的理念,以內設機構改革為突破口,切實解決“重刑輕民”問題;

2.樹立雙贏多贏共贏的理念,與法院形成良性、互動、積極的工作關係,共同維護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3.樹立精準監督的理念,通過優化監督實現強化監督,不搞粗放式辦案,防止片面追求監督數量;

4.樹立智慧藉助的理念,鼓勵各級檢察院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特別是專家學者、律師、退休法官,有法律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作用;

5.樹立統籌發展的理念,構建各級檢察院各有側重、密切配合、全面履職的民事檢察監督格局。

民事檢察工作今後有五大發力點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面對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民事法律監督需求,民事檢察工作迎來新的發展契機,也面臨新的更大挑戰,要從五個方面努力為人民群眾、為社會提供更好更優更實在的民事檢察產品。

1. 以保障打好“三大攻堅戰”為重點,主動服務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2.充分運用多種監督方式,加大民事審判監督力度;

3.堅持不懈強化民事執行監督,推動從根本上解決執行難問題;

4.不斷完善工作機制,著力提升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監督質效;

5.下大氣力加強民事檢察隊伍政治和業務建設,切實提升民事檢察監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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