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雙峰法院一審依法對被告人匡文平、劉曙光、陳合理等22人開設賭場、尋釁滋事、非法持有槍支案,被告人鄧燕輝尋釁滋事案,被告人楊果開設賭場案進行集中公開宣判。
被告人匡文平、劉曙光、陳合理等22人開設賭場、尋釁滋事、非法持有槍支一案,雙峰法院經過開庭審理後,依法對被告人匡文平等22人以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分別判處六個月至三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和追繳違法所得。
被告人鄧燕輝尋釁滋事一案,以犯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鄧燕輝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
被告人楊果開設賭場一案,以犯開設賭場罪判處被告人楊果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部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雙峰網、雙峰電視臺等新聞媒體記者以及被告人的親屬和社會各界群眾60餘人旁聽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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