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試用期的員工經常遲到,領導說給她結工資後不用上班了,她說是不是要她死在廠里,該怎麼辦?

郭安穩


這算什麼?威脅麼?如果你能拿出足夠令人信服的理由,那麼用工方倒也可以考慮,但要本身就是性格懶散的人,那麼相信誰也不會喜歡,更何況是用工單位是要講究效益的地方,每個人的行為都會受到各種條件環境的制約,有些人明白有些人則不明白,你給別人打工別人付給你工錢天經地義,但是你做不到這個前提當然是被攆了。

而被人變相的趕走,這本身就已經說明問題了,而拿所謂的死來要挾廠方,也確實夠無恥的,家裡有困難但沒人去負責自己的懶,這在很大程度上其實私下解決不了,可以付諸法律,或者政府公檢法的參與,總會有一招治了這種人,更何況既然已經做出決定變相辭退了,就不要被所謂各種因素所幹擾。

最終的結果變來變去導致無數潛在的麻煩會後面接踵而至,做企業其實和管理軍隊性質上一樣,慈不掌兵,企業是講究效益的地方,雖然最終是老闆掙錢,但身處在這個企業中本身也是為自己的生活,個人的前途去努力的地方,如果一個企業環境良好,員工有著歸屬感,那麼這個企業想不好也難。


長安小師爺


像這種在試用期內經常遲到的員工,往往是自律意識極差的人,如果把這種人繼續留在廠裡,那絕對不會有什麼好結果。但是當領導說給她結工資後不用上班了,這個人卻拿死來作威脅時,根本不用怕,直接把保安人員叫來,帶著該員工去財務結算,結算完後仍由保安陪伴帶離公司即可。只要其踏出公司大門,再進就難了。

簡單的事情不必想複雜了,一個品行不好的試用期員工,公司有權力根據其在試用期的表現做出評價,並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拿出來給該人再重新學習一遍,讓她清楚自己所犯哪條哪款。這些做法本身屬於公司管理的一部分,如果當領導的連自己行使管理權力都不會用的話,那還真不能怪那個試用期員工訛詐。

公司管理,制度先行,管理才會有評有據。如果制度不完善,管理人員拉不下臉,總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保證會讓管理規章成為形式。好的管理制度需要有擅長管理的人員來抓落實,才能構建良好的管理秩序,起到促進工作或生產效率之目的。


韓國成老師


按程序走,勞動法怎麼規定怎麼算。

真正想死的人不會動不動拿生命威脅他人的,自己悄悄找地方就死了,說出來的不過是條件交換,或者被逼無奈,這種明顯是交換條件的,看看他要求是什麼,能到達就息事寧人,不能達到,就死後該賠多少賠多少。

一個企業一個單位,絕對不能受員工要挾,尤其是無理要求。

一旦妥協,其他員工就紛紛效仿,一個動輒拿自己生命威脅他人的,無理取鬧的人,這種人堅決不能留。



回聲的時間


這賊好辦,按勞動法流程,該給她的錢給她,不該給的一毛不給,愛咋咋辦,干擾企業經營秩序直接報警,死了聽法院判,人道主義給點棺材費,就當出門踩到狗屎了,難得倒黴而已!



銀曉白


試用期是多長時間?肯定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超過了一個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僅僅是結算清工資這麼簡單了。遇到這樣的事情,用人單位首先看看自己有沒有違法在先,是不是有過錯。如果自己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用人的(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那麼在試用期內可以辭退員工。


天官賜福106935251


試用期員工還經常遲到 請問試用期是多久 經常遲到 經常怎麼解釋 這是啥單位呀


開心就好1276982


這種人一定要好好去關愛,減輕工作量,對於一些遲到,儘量的接受。聯繫同宿舍的工友,給予生活上的照顧。起床最好可以叫一下。她們一般都是困難人群,幫助她們才能讓她們找回自信,說不定會給你驚喜。


人類規劃師


回頭你們都試試做做底層員工,本來兩個人的工作,說什麼本來該一個人做,還總嫌做的慢,完事調走一個人,我不知道她遇到的是不是這種情況,如果是,大家都該去試試然後在說


上善若水馨慧


所謂的試用期就是變向的壓迫。甚至歧視!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試想一下,一個剛來不久的為什麼遲到而且是經常遲到。與公司的管理層和人際有直接關係,有沒有受壓迫刁難,再或者是潛規、性侵 ....


華鍋的鍋


高級管理人員的試用期才3個月,普通員工簽訂3年以上合同的試用期一般不超過一週。一年以內的三天。為啥經常遲到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