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川普要簽署總統令,禁止非法移民及外國人在美出生孩子直接成爲美國公民,怎麼看?

伏龍蘇


一石激起千層浪。

這也就是美國了。美國總統的任何一舉一動都能夠在全世界掀起不大不小的風波。這不,川普的一番言論,又引起了中國大陸網友的熱議。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週二,川普在一次採訪中發誓要簽署一項行政命令,結束美國對非公民出生孩子的美國公民身份,說白了就是讓那些非法移民徹底斷了“生個美國寶寶”的念想!

此言論一出,立馬在美國政界、美國法律界以及美國普通民眾中間引起軒然大波:

美國大多數法律專家說,如果川普因此而簽署行政令,將會違背美國憲法;而共和黨眾議院領袖瑞恩也認為必須駁回川普的決定。

川普在電視採訪中說,美國是世界上唯一一個允許任何只要出生在美國,就可以成為公民的國家。這太荒謬了。這太荒謬了。它必須結束。

其實川普也許還不知道,世界上還有包括加拿大和墨西哥在內的30多個國家也有類似的政策——無論爹媽身份如何,出生在那個國家的嬰兒,就是那個國家合法的公民。

民主黨和移民維權活動人士當然也不會發過這個攻擊川普的機會,稱這一舉措與憲法第14號修正案相違背——川普不能以行政命令終止出生權利。

難民問題已經成了美國中期選舉的催化劑。向美國進軍的中美洲難民激發了川普支持者走入投票站的熱情;而終止“只要出生在美國,就是美國人”的行政令更會給川普加分。

去美國生孩子,這是一條獲得美國公民身份最直接、最快捷、最省錢的途徑,這是對非法移民的磁石,每年吸引著無數美國尋夢的非法移民。

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到底是怎麼寫的呢?

這個修正案只是寫了“與生俱來的出生權利”,而沒有明確寫明究竟是那些有長期合法居住權利(綠卡)的公民,還是那些非法移民。所以就有了川普動用行政令廢除“出生在美國就是美國人”的念頭。

這就是此事來龍去脈。


閒看秋風999


移民政策是一個國家的內政,我怎麼看不重要,關鍵是美國人民怎麼看。從目前所看到的新聞來看,特朗普計劃使用行政命令執行這項政策,即是不經過國會及參議院投票,那麼這項政策就不能代表美國人民的意願,亦不是法令,是可取消的。特朗普放出口風,也是在試探人民的意見。

人有選擇居住地的權力。但居住地的人,特別是形成了公共生活與社區,有著文化傳統的地區,由於人們多年的付出,也有權力設置一定的條件限制外人的移入。國家更是如此,沒有國家認同,沒有能力獲得合法的收入支撐生活,硬要非法或取巧進入他國,無償享受福利與權力,是對所在國原居民的侵犯,是不公平的。

光明正大,合法合理,自食其力,入鄉隨俗地移居他國,才能獲得真正的人生自由。美國開放的是相對平等的機會,幸福是自己努力競爭的結果,據我所知,競爭可是相當激烈的,不認同這種精神及勇於拼搏,還是別去了,苦得很。


眾人的黃昏


特朗普對“出生公民權”方案早有不滿。“出生公民權”指的是出生在美國就是美國人。世界上採用“出生公民權”的國家並不少,下圖深藍色的地區都是無條件採用“出生公民權”的國家,但是美國是其中最發達的國家。

特朗普早就在2015年就表示過對“出生公民權”的不滿,但他現在接受HBO電視臺採訪時拋出明確的觀點無疑有博取政治私利之嫌。 “出生公民權”這一問題在美國法律界爭論已久,由於涉及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的解釋,是一個真正的法律問題。很多人認為“出生公民權”來源於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賦予自由黑奴公民權的內容,而一些人則認為修正案並不能無限適用到“出生公民權”上。

而特朗普武斷提出用“行政命令”解決,並非想解決這一問題,而是迎合美國內部反移民的傾向。特朗普打擊“赴美生娃產業”、堵上移民的另一路徑,無疑仍是在為中選爭取選票。


波羅的海之月


個人感覺特朗普所做所為是意料之中的事,是美國民粹主義抬頭的具體體現。

兌現競選承諾

特朗普競選成功,依靠的是白人藍領人群的力挺。他們大多是失去“美國夢"的一代。因全球化和科技進步,他們的工作機會大量流失,再加上奧巴馬容忍非法移民,推行"平權運動"照顧少數族群,使得這些人心生憤恨,將怒火歸咎於移民問題,支持特朗普。因為後者承諾當選後移民政策嚴格收緊,過去兩年也是這麼做的。因此,中選前再推相關行政令也就不奇怪了,特朗普希望進一步鞏固基本盤,助力共和黨。

賭住執法漏洞

無論非法移民,還是在美出生混國籍,都是在佔用美國國內資源和福利。他們大多是低端人口,若是高級人才早就技術移民了。若父母優秀也移民了,孩子就不存在混國籍了。當然不排除他國高官富豪想給孩子入個美國籍,給自己留個後路的,這就另說了。美國缺人才,不缺人。中低端就業崗位也不缺人。所以,特朗普希望限制這部分人,賭住制度漏洞,機會留給國內民眾。

根深蒂固的保守思想

特朗普商人總統,反建制,反精英,反全球化,反移民,喜歡關城門、拉吊橋,讓民眾獨享美國偉大的好處,讓世界分擔美國偉大的成本。


經韜


看川普如何給予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新的解釋,即取消“美國出生公民權”。

川普想利用第十四修正案中間有一條條款,再利用美國最高法院判決來形式上修改第十四修正案,

美國1868年憲法第14條修正案為:“所有在美國出生或在美國歸化,並受美國司法管轄的人,都是美國公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執行任何削弱美國公民權利或豁免權的法律。”。

關鍵的一句話就是“並受美國司法管轄”,川普法律顧問給出的新解釋是:雖然你出生在美國土地,但如果你父母雙方為非美國合法居民(公民或綠卡居民),也就是說你父母“並非受美國司法管轄”,這樣就不符合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出生公民權了。

也就是說,如果你出生在受美國管轄的美國土地上,你的父母應該是美國公民或合法移民,那麼你才有權獲得公民身份。

其實最終就看最高法院如何解析這句話了,川普最近兩年安插了兩位他自己挑選的右傾最高法大法官,最高法院的右傾法官判決,有可能使得他勝訴。

附美國公民權最著名案例:王金髮對美國聯邦政府。

美國出生公民權的1868年第十四憲法修正案,重大轉折事件:1898年最高法的判決---王金髮(Kim Ark Wong)對美國聯邦政府公民權。

今天美國各大新聞媒體報道了,川普總統在Axios採訪節目中透露,準備通過行政令來限制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出生公民權,特別是針對雙非兒童。許多報道還提到了1898年確立出生公民權的王金髮最高法判決。

歷史回顧,在美國建國的約100年裡,印第安人根據“司法管轄”的定義,並不被認證為美國公民。同樣存在於對黑人賦予公民權的問題,那時美國一直在爭論黑人是“奴隸還是人”。隨著林肯總統發起的解放黑奴運動及內戰的結束,美國國會於1866年通過了“民權法案”(比林登.約翰遜民權法案早約100年),賦予黑人及其它人種“公民權利”。這直接導致了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於1868年產生,其實也是民權法案的延續。

美國國會於1882年通過了“排華法案”(具體來由,可以參閱許多資料),剝奪了華人遷移美國的權利,已在美國的華人允許居留但不得歸化為美國公民,這直接導致“王金髮公民權”案例。

王金髮於1873年出生在美國舊金山,其父母為被允許在美國居留的“清帝國”淘金而來的公民(當時並無綠卡制度,但有居留登記制度)。他於1893年左右返回中國探親,再次登陸美國時被禁止入境(根據排華法案不允許華人遷移來美),王金髮是否具有美國公民權,成為其能否登陸美國的關鍵。

王金髮決心捍衛其應有的權利,花費大量金錢,耗費5年時間一直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美國最高法院於1898年以6比2的對壘,做出賦予王金髮美國公民的判決。當時的最高法判決基於兩個根本法理: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地域出生原則,及王金髮被法律管轄原則(他不被清帝國法律管轄)。

這個案例高法判決,確立了外國公民父母(王金髮父母非美國公民,但被認為是具有合法居留權的居民)的子女美國出生地公民權,是美國高法判決公民權最著名案例之一,美國移民法教學書籍都有這一重要章節。

隨著這個案子的判決,在美國出生的外國人子女也就具有美國公民權了。川普總統現在要在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及王金髮判例中,尋找“法律管轄”原則漏洞,推翻“雙非外國人父母在美國所生子女也具有美國公民權”,王金髮案例只是確認了“美國合法居民(綠卡居民)出生子女具有美國公民權”,這是川普推翻不了的(最高法判例)。


david86929


英國早已經沒有這個規定了。父母不是英國人在英出生的孩子不能成為英國人。美國如此的話,許多中國人到美生孩子就會止住……不會再有中國人去美生孩子了……


YanYan184920861


川普絕對做的對!依斯蘭國家現在在美國的人囗已經比過去翻了N倍,依斯蘭國家就利用美國的這相政策,拼命來美國生孩子,父母都是依斯蘭人,生出子女就是美國公民,父母也跟著子女入美國籍,專家預測,再過幾年,整個美國要被依斯蘭霸佔!所以川普的這相政策完全是為美國著想!這樣的狀況都是民主黨奧巴馬的左派造成的!川普完全在幫民主黨擦屁股!


steven143552594


移民政策是一國內政,但其法律效力牽涉國際法和他國法律效力。是否平等對等,關係到國家之間主權管理和資產利益。我國可先立法:在我國出生的外國移民他國有同等法律的已經獲得我國國籍,並且他國審請不再有效。等待同步處理。


用戶9411118114398


出於不干涉別國內政的原則,我不能加以評論。


碧伶居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