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南洋海軍與海防建設

晚清南洋海軍與海防建設

“開濟”號巡洋艦

█ 張家麗 陳先松

1875年,清政府在日本侵犯臺灣的刺激下,開始建設全國性的海軍。南洋是海防建設的重點地區,負責浙江、江蘇沿海的防務,由兩江總督兼任海防大臣,收用國家按年劃撥的海防專款,並享有較多人事、籌款權力。然而,與李鴻章一手主導建設的北洋海軍相比,南洋海軍在20餘年期間,實力增長緩慢。南洋海防大臣更換頻繁,海防意識高低不一,是南洋海軍發展緩慢的重要原因之一。

沈葆楨為南洋第一任海防大臣,於1875年上任,1879年病逝,任期4年餘。在其任期內,李鴻章尚執迷於炮船固守海岸,沈葆楨已高度重視大洋海軍建設,但是他卻沒有購置一艘新式艦船。其原因,一是體弱多病,按他自己的說法,辦理公事需人攙扶,時常難以見客,多次奏請辭職還鄉;另一原因在於其謙讓海防專款。1875年,清廷令江蘇等省關按年解撥海防專款,每年號稱“四百數十萬年兩”,雖名不副實,卻也是南北洋海防建設的主要經濟來源。但是沈葆楨卻將原本屬於南洋的那份經費讓給了北洋,此舉雖大公無私,卻極大的制約了南洋海軍的發展。1878年沈葆楨已經後悔,上奏收回南洋海防專款,但為時已晚,至1879底,才收回白銀30餘萬兩,導致無法購造新式艦船。

劉坤一是南洋第二任海防大臣,於1879年從兩廣總督調補兩江總督,1880年正式上任,1881年底離職回籍,任期約2年。劉坤一雖然在廣東等沿海省份任職多年,但他對近代海軍的建設沒有多少熱情。他認為南洋即使擁有鐵甲船多隻,也不能與敵艦馳騁大洋。他將防務中心主要是放在岸上炮臺和陸軍。而且,劉坤一此時精力頹廢,政務上也不願有所作為。北洋大臣李鴻章就海軍建設與他協商多次,不禁感慨要是劉坤一久任南洋大臣之職,恐怕也沒有多大作為。但就是在這樣消極的思想下,劉坤一在第一次任期內,卻因為偶然的因素,添造了開濟號巡洋艦。開濟巡洋艦原本是由福建省官員奏請建造,由於缺錢,清政府命南洋協撥20萬兩,其餘造艦費用由福州船政局承擔。後因福建省無人主持,該巡洋艦才調歸南洋,身長約261尺,寬35尺,吃水18尺,排水量2200噸,馬力2400匹,速率15節。

左宗棠是南洋第三任海防大臣,於1881年底授為兩江總督,至1884年初因病開缺,任期2年餘。任職南洋之前,左宗棠長期督軍西北,見聞有限,對海軍建設的態度是較為消極的。1881年,左宗棠從新疆調入北京,入朝管理兵部事務,在軍機大臣上行走並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行走。由於公務上的聯繫,左宗棠時常接觸北洋大臣李鴻章,與李鴻章的私人關係也從以前的隔閡狀態,漸趨融洽。兩人時常進行海防意見的交流,這些都有助於左宗棠海防建設思路的轉變。左宗棠任職南洋以後,謹記清政府辦好海防、鹽務的教誨,以鹽稅的整頓為契機,創造財稅來源,參照北洋海軍建設的思路,同時兼顧長江防務的建設,打算同時建設大洋海軍和長江艦隊。左宗棠的置船計劃是:以開濟號巡洋艦為準,每船約30萬兩,擬造4艘(包括開濟船,共5艘),備外洋爭戰用;小輪船每艘約8萬兩,擬造10艘,備協防長江炮臺用。所有造船經費除南洋收用的海防專款外,可從兩淮鹽稅項下支付。

左宗棠的海軍建設計劃後略有改變。原擬添置的大洋海軍巡洋艦,因福州船政局造船能力有限,左宗棠遂聯繫在新疆認識的德國商人福克,向德國船廠訂購2艘。這2艘船即南洋海軍之南琛、南瑞號,身長280尺,寬36尺,吃水深17尺,排水量1950噸,馬力2800匹,速率13節。兩船連船炮、駛華費用共約70萬兩。另外兩船則委託福州船政局建造,和開濟號巡洋艦規格相同。此新造兩船即南洋海軍之鏡清號、寰泰號。南洋花費工料銀66萬兩、魚雷筒等銀2.22萬兩、船炮等銀15.33萬兩,共83.55萬兩。

此外,原為長江艦隊建造的協防小輪船,因為原設計中的質量問題和工費上升因素,左宗棠命江南製造總局重新設計,加長加寬,後製成的艦船,實際上是大洋海軍巡洋艦的規格。由長江艦隊小輪船演化而來的第一艘巡洋艦,即保民號,身長225尺,寬36尺,吃水14尺餘,馬力1900匹,速率約11節。南洋為保民號花費了工料銀21萬兩、船炮銀5.3萬兩,共26.3萬兩。除保民號巡洋艦意外,繼任海防大臣曾國荃,因為過多考慮財政的壓力,上任伊始,就停止了左宗棠原擬繼續添置9艘保民號巡洋艦的計劃。

曾國荃為南洋第四任海防大臣,於1884年擔任兩江總督,1890年病逝離職,任期6年餘。曾國荃上任海防大臣正值中法戰爭,對海軍在戰爭中的作用及南洋海軍的衰弱有清醒的認識。按照他的設想,擬購置鐵甲艦2艘、新式巡洋艦5艘、魚雷艇10艘,總費用約720萬兩,建設計劃甚至要超過前任左宗棠。當時南洋經費不足,曾國荃準備向長江各省協款、借洋款來籌錢購置艦船,並在清政府同意前,與外國船廠展開協商。然而,清政府反對借洋款,讓曾國荃另想辦法籌款。鑑於清政府模稜兩可的態度,曾國荃喪失了海軍建設的熱情。他沒有像左宗棠那樣,儘可能挖掘南洋的地方財源以籌措鉅款,也不願像左宗棠那樣,依靠南洋現有財力,分批建設海軍。最終,1885年曾國荃的大規模海軍建設計劃,不了了之。此後約6年時間,曾國荃在南洋海防建設上,抱著得過且過的態度,沒有任何作為。

劉坤一第二次任職南洋,是為第五任海防大臣,於1890年授為兩江總督,直至甲午戰爭開戰止,又任職約4年。在這期間,劉坤一的防務思想還是岸防優先、海戰為後,實際上沒有認識到海軍建設的重要性。然而,山東巡撫張曜對南洋海軍的批評,卻間接導致了南洋海軍的添船建設。1891年,南北洋海軍會操大閱兵,山東巡撫兼幫辦海軍衙門大臣張曜閱兵後,認為南洋海軍開濟、南琛、南瑞、鏡清、寰泰、保民號等6艘巡洋艦的質量太差,實際上難以在外海與敵船爭戰,反而每年花費幾十萬兩保養。為此,張曜建議將開濟等6艘巡洋艦裁撤,將節省下來的保養費等留存,以添置新式艦船。劉坤一聞訊後,害怕南洋海軍就此被裁撤,影響南洋防務,遂聯絡北洋大臣兼海軍衙門大臣李鴻章,稱願意將舊式小輪船裁撤數艘,以保全開濟號等南洋海軍精銳。最終議定將龍驤等4只炮船暫行裁撤,開濟等船減少人員,省下來的錢財,積攢數年用於購置新式戰船,每年約積存18萬兩。1893年,劉坤一因為積存的購船經費有限,實際上他也不願意購置先進的大型艦船,遂決定購置可協防炮臺的魚雷艇,共購置4艘。其中,辰字、宿字號魚雷艇購於德國伏爾鏗廠,身長144尺,寬17尺,吃水7尺,排水量90噸,速率18節,共花費約19.38萬兩。列字、張字號魚雷艇是購於德國什好廠,身長130尺。寬15尺,吃水深7尺,排水量62噸,速率16節,花費約20.62萬兩。

南洋海軍自1875年至1894年的19年中,除國內船廠和北洋海軍贈送的一些落後艦船外,主要依靠海防大臣自身力量和擔當,自籌錢財,購造新式艦船。這批艦船也成為南洋海軍的主力。然而,與北洋大臣李鴻章一手主導北洋海軍建設相比,南洋歷任大臣的購船表現,差異很大。沈葆楨、曾國荃任期共約10年多,海軍意識最為強烈,然而或者因為體弱多病,或者缺乏籌款任事的擔當,在海軍建設上幾乎一無所成。劉坤一兩次任職南洋,任期共約6年餘,海防意識最為低下,在官場上也不願有所作為,卻添置了開濟號巡洋艦和4艘魚雷艇,此非其個人的主觀努力,實由於山東巡撫的發難、福建省的引導等間接因素所促成。至於左宗棠,任期僅2年有餘,海防意識也比不上沈葆楨、曾國荃,卻頗有任事的勇氣和魄力,他一方面充分挖掘南洋的鹽稅等財源,另一方面一手主導南洋海軍5艘主力巡洋艦的購造,可謂南洋海軍的主要奠基者。在官場浸泡多年的左宗棠,任職南洋時,年近70,仍大建海軍,曾稱:現在分年建設海軍,尚不吃力,如果我不作為,以後南洋更沒有人願意承擔此吃力不討好的事。

窺一斑、見全身,從這些海防領導者的所思所作所為,可以清晰地發現,政治的腐敗,思想的僵化,導致國家的積貧積弱,是造成海防建設停滯不前的根本原因。

(作者單位:江蘇師範大學歷史文化旅遊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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